- 索 引 号:QZ04107-1200-2024-00066
- 备注/文号:泉港教综〔2024〕65号
- 发布机构:泉港区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5-10
各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区直学校:
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拓展市委、区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要求,引导全区教师提升教书育人能力,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促进学校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区教育局联合区总工会举办2024年全区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练兵暨教学技能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活动主题和目标
以强化全区小学、幼儿园教师教学基本功和教学技能训练、提升教育教学实战技能为目的,通过坚持全员发动、全员参与、自下而上、层层推荐的原则,广泛开展全区小学、幼儿园教学技能竞赛,搭建自我展示平台,激发教师挖掘创造潜能,促进教师提高教育教学能力,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保障。
二、参赛对象及条件
全区教育系统小学、幼儿园在岗教师,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严格遵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师德高尚,对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实行“零容忍”,凡政治上不合格或师德师风有问题的,不得作为推荐对象;
(二)从事教学工作3年及以上,并具有参赛学段学科的任教经历;
(三)近5年独立发表或撰写过至少1篇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或调研报告;
(四)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
(五)各校(园)应重视新人培养,选派优秀新选手参赛,其中:2022年以来参加市级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岗位练兵暨教学技能竞赛中,小学语文、数学学科成绩排名前3名、其他学科前2名以及学前教育前5名的选手不再参加。历届福建省教师教学技能大赛获奖者不再参加。
以上有关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
三、竞赛活动分组
竞赛活动设小学组和幼儿园组。其中:
1.小学组分为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体育、音乐、美术、科学、综合实践活动、信息科技、心理健康教育、劳动等12个学科组;
2.幼儿园组不分学科。
四、竞赛活动内容
(一)比赛项目
1.小学组
满分100分,课程教学问答占15%、课堂教学(新课、讲评课、复习课、实验课、操作课等课型选择其一,实施片段教学)占45%、观课评课占40%。
2.幼儿园组
满分100分,教学活动设计与片段教学占30%、幼儿行为观察与分析40%、幼儿园教学活动评析(观评课)30%。
评选的项目及内容
⑴幼儿园教学活动设计与片段教学(30%)
比赛方式:参赛选手根据指定的活动内容,设计一份简要的幼儿园教学活动计划并进行面对评委的现场教学。
比赛用时:活动设计40分钟,片段教学10分钟。
比赛要求:以《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为依据,体现《指南》理念,教育活动设计应符合设计要求,同时能够按照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的要求组织教学(片段教学不提供多媒体设备、教具、挂图)。
⑵幼儿园教育活动评析(30%)
比赛方式:观看幼儿园教育活动视频,撰写教育活动评析。
比赛用时:观看教学活动视频20-30分钟,撰写教学活动评析40分钟。
比赛要求:运用学前教育学基本理论和已有教育教学经验进行分析与评价,并提出合理建议。
⑶幼儿行为观察与分析(40%)
比赛方式:根据提供的视频案例,撰写一份观察记录,分析幼儿的学习与发展,并提出相应的教育建议或支持策略。
比赛用时:观看案例视频10分钟,撰写观察记录40分钟。
比赛要求:根据《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精神和相关的教育理论,对案例中幼儿的学习与发展情况进行分析,并提出教育建议或支持策略。
(二)决赛项目(综合素质比赛)
满分100分,教育问题问答占50%、论文修改占50%。
五、组队和参赛方式
(一)小学组:以各中心小学、区直小学为单位组队,每所学校参赛选手为12名,其中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体育、音乐、美术、科学、综合实践活动、信息科技、心理健康教育、劳动等学科各1名;
(二)幼儿园组:各镇(街道)所辖中心幼儿园各1名,区实验幼儿园2名、区第二实验幼儿园3名、区第三实验幼儿园1名。
(三)小学组的每位选手只能参加一个学科的比赛,且须参加本学科规定的所有项目比赛。
六、竞赛活动任务及时间安排
活动时间:2024年5月至10月
(一)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5月)
各小学、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大力宣传本次活动的目的意义,广泛组织全体教师参与岗位练兵暨教学技能竞赛活动。要加强本校(园)教师岗位练兵暨教学技能竞赛活动的组织领导,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并将方案电子版报送至区教育系统工会邮箱(qgqjygh@163.com)。
(二)第二阶段:学习练兵初赛阶段(5月中旬-6月中旬)
按照区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练兵暨教学技能竞赛活动的统一部署,广泛深入开展练兵活动,使全区各级小学、幼儿园形成浓厚的比学赶超学习氛围。各小学、幼儿园分别设练兵初赛赛区,初赛时间为5月16日-6月16日。
(三)第三阶段:区级比赛阶段(7月)
各校(园)根据初赛成绩高低,按比赛分配名额,确定参加区级比赛选手名单,于6月18日分别报送区教师进修学校小学教研室杨文华老师、幼教教研员庄志娟老师。区级比赛时间拟于7月2日-7日举行(具体比赛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第四阶段:复赛、决赛阶段(8月-10月)
组织择优选送优秀选手参加市级层面的小学、幼儿园教师教学技能竞赛复赛、决赛活动。
七、奖项设置及产生办法
本次竞赛活动设团体奖项和个人奖项。
1.团体奖项
本次竞赛设优秀组织奖5个。对组织、开展、参与本次全区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练兵暨教学技能竞赛活动组织有序、安排科学、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颁发证书及奖牌。
2.个人奖项
本次竞赛设一、二、三等奖。一、二、三等奖获奖人数原则上分别按不超过各学科参赛选手数的10%、25%、35%确定。选手获奖等次按其参加本学科比赛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八、组织领导
(一)本次竞赛活动主办单位为区教育局、区总工会,区教育系统工会、区教师进修学校负责竞赛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二)各校(园)要积极动员和组织广大教师踊跃参与,促进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宣传先进典型,增强技能竞赛的吸引力和影响力。
(三)各校(园)参加区级比赛的选手由各小学、幼儿园统一组织报名,填写《2024年泉港区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练兵暨教学技能竞赛活动参赛选手汇总表》(含电子版),于6月18日前报送,逾期视为自动弃权。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盖章后送交区教师进修学校杨文华老师。小学参赛选手汇总表的电子稿发至区教师进修学校杨文华老师邮箱(ywh0222@126.com),幼儿园参赛选手汇总表的电子稿发庄志娟老师邮箱(94466968@qq.com)。
附件:1.2024年泉港区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练兵暨教学技能竞赛活动参赛选手汇总表
2.2024年泉港区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练兵暨教学技能竞赛活动参赛选手推荐表
泉港区教育局 泉港区总工会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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