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泉港区自然资源局规划许可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 2024-03-29 11:29
 泉州市泉港区自然资源局规划许可批前公示

泉港自然告〔20246

 

各利害关系人

我局按规定受理泉州宏海石化仓储有限公司规划条件调整申请事项,并组织专家对规划指标调整方案进行论证,将该项目规划条件调整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原用地规划审批情况

泉州宏海石化仓储有限公司项目用地位于中兴街北侧、祥云中路西侧、税务局东侧,根据不动产权证(编号为闽2023泉港区不动产权第0004511号)、《泉州市泉港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下达福建泰山石化仓储发展有限公司办公楼及配套设施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控制要求的通知》(泉港建〔201290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泉港[2006]Z001)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Z001合补〔20205号),项目用地面积为833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工业项目办公配套用地,容积率不大于2.8、建筑密度不大于35%、绿地率大于30%

二、规划条件调整主要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福建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2017)等文件有关要求及泉州市盘活利用低效用地试点政策,现拟依据《泉港城市中心区一期350505-06-C-4-5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对项目用地规划条件进行调整,项目用地规模由8330平方米调整为8210平方米,用地性质由工业项目办公配套用地(即工业用地)调整为商业用地和商务金融用地,容积率核定为1.0-2.8,建筑密度不大于35%,绿地率调整为不小于30%(植草砖按《泉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年版)》计算绿地面积),建筑高度不大于60米。

三、专家论证情况

202437日,我局邀请康景忠、谢志猛、郑建民3位专家对《泉州宏海石化仓储有限公司地块规划条件调整方案》进行评审,原则通过规划条件调整方案。

四、其他事项

公示网站网址:http://www.qg.gov.cn/政务公开-国土空间规划栏目。

本公示期限从2024329日至202447日。

联系电话:0595-68168800

联系邮箱:Qggh666@163.com

联系地址:泉州市泉港区土地交易大楼

联系人:泉港区自然资源局空间规划股小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有意见与建议,请以署名书面形式告知我局。申请听证的,应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我局将依法作出相关行政许可。

 

              泉州市泉港区自然资源局                

                                                                     2024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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