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906-1200-2022-00039
    • 备注/文号:前政〔2022〕70号
    • 发布机构:泉港区前黄镇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1-11
    前黄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前黄镇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11-25 10:11

    食安委成员单位:

    现将《前黄镇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泉州市泉港区前黄镇人民政府

              20221111

     

    此件主动公开

     

     

     

    前黄镇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工作方案

     

    根据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 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意见〉的通知》(食安委发〔20227号)、《国务院食品安全办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 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意见〉的通知》(食安办发〔20224号和省市区三级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健全我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压紧压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全力保障我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结合我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完善地方党委和政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紧紧围绕区级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目标,推动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以下简称“落实两个责任”),将食品安全责任分解细化,分层分级落实到具体人,明确职责和任务,通过抓住属地责任和食品企业中的“关键少数”,推动形成末端发力终端见效的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机制,实现对风险的精准防控,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拉网式全覆盖的工作格局和责任体系,确保出了问题后能够找得到人、查得清事、落得了责。

    二、工作任务

    (一)建立健全分层分级、层级对应的包保责任清单制度。分层是指包保干部按市、区、镇、村分为四层;分级是指按照《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2017)》(附件1),结合地方实际,将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划分为A、B、C、D级。层级对应是指市干部包保A级主体,区干部包保B级主体,镇干部包保C级主体,村干部包保D级主体。其中镇食安委成员单位的分管镇领导按照《前黄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中规定的食品安全事权清单对分管行业或者领域内食品生产经营者包保至少1家C级以上主体,对分管行业或领域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规模未达到C级标准的,应在分管行业或领域内选择至少1家规模较大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作为包保对象。包保干部须按照对应层级压紧压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建立包保责任清单(附件2)备案备查。

    1.市领导干部包保A级主体。A级主体原则上包括:特殊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企业,大型食品生产企业、销售企业、餐饮企业,用餐人数20000人以上学校食堂(以整校单餐计,下同),用餐人数1000人以上的幼儿园(托育机构)食堂等。

    2.区领导干部包保B级主体。B级主体原则上包括:中小型食品生产企业,中型食品销售企业、餐饮企业,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用餐人数2000人以上20000人以下的学校、校外培训机构食堂,用餐人数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幼儿园(托育机构)食堂,用餐人数100人以上养老机构食堂等。

    3.镇领导干部包保C级主体。C级主体原则上包括:微型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小型食品销售企业、餐饮企业,用餐人数2000人以下的学校、校外培训机构食堂,用餐人数500人以下的幼儿园(托育机构)食堂,用餐人数100人以下养老机构食堂等。

    4.村干部包保D级主体。D级主体原则上包括:微型食品销售企业、农产品销售企业、餐饮企业、食品摊贩等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

    农业、林业、海洋渔业等种植、养殖经营者,供销社系统食品生产经营网点,单位食堂、医院食堂、养老院(救助站、福利院)食堂、工地食堂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本行业规模参照划分标准划分A、B、C、D级包保主体。  

    (二)建立健全“完善安全管理体系、抓好常态化防控、强化应急处置、加强宣传和培训”包保任务清单制度、村两级包保干部按照任务清单(附件3)对企业进行督导,23项,村级18项;每季度对包保主体至少开展1次督导,重要节假日、重点时段应增加频次。当包保主体的风险等级升高或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时,包保干部要靠前办公、现场督导,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风险防控和应对处置工作。

    (三)建立健全、村级包保责任与任务承诺书制度。包保干部须同食品安全委员会、村支部(村委会)主要负责人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附件5),明确包保主体,履职尽责,完成任务。承诺书要逐级报备。

    (四)建立健全包保工作督查清单制度。要相应成立督查组,按照督查清单(附件4)对各地包保干部落实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的情况,尤其是对是否履职尽责、是否完成任务进行督查。根据督查结果,对工作不得力、责任不落实的进行警示约谈、限期整改并视情通报。

    三、措施步骤

    (一)摸清包体主体底数2022年10月29日前)。食安办根据市管信息系统导出的数据,按级行政区域生成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息表,结合辖区实际进行摸排。食安办协调各村、相关部门统一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获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分布、规模、业态开展全覆盖摸底调查,对包保主体进行分级建档,按照分级标准确定A、B、C、D级包保主体,上报镇食安办统一汇总全镇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分级台账。镇食安办审核下级报送的包保主体台账,与分级标准不符合的,下调或下调包保主体级别,并进行衔接通报。停止生产经营1年以上的,或获证满1年仍未生产经营的,不纳入本年底包保主体范围;复工复产的,在下一年度统一纳入包保主体范围。

    (二)分类确定包保干部范围(2022年10月29日前)镇食安办报请本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协调相关部门,根据包保主体分级台账,统计本行政区域包保干部数量(包括党委政府领导班子,相应职务职级干部,以及村两委干部),可通过委托授权等方式适当扩大包保干部范围,分别草拟本级包保干部名单和责任清单,镇食安办指导各村确定包保干部名单、责任清单。以上两个工作步骤根据区会议有关精神预先进行部署,待正式形成工作方案后予以确定为准。

    (三)制定本地包保方案(2022年11月13日前)。镇食安办牵头制定本级包保方案,报镇政府同意后印发实施。包保方案包括本级食品生产经营包保主体数量、包保干部范围、数量、分配方案等。

    (四)建立本地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2022年11月28日前)。按照包保方案,组织建立镇、村两级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在包保主体相对集中的地方(如:食品工业园、餐饮街、集中交易市场等),实行分片包保,可按片、村、网格、街巷、综合体等形式分配要确保各层级包保主体与包保干部数量相匹配,防止各层级包保任务畸轻畸重,保证所有包保主体都有包保干部,每名干部的包保任务都能合理承担。原则上每名干部包保主体数量不超过10家。镇食安办将包保干部名单、责任清单报本级党委、政府确认。村级包保干部名单、责任清单经村两委确认后报食品安全委员会。包保干部因工作调整、人事变动等原因需要更换的,须在调整变动后5个工作日内重新确定包保干部,建立包保对应关系。

    (五)分级分层签订“承诺书”(2022年12月13日前)。镇食安办组织本级包保干部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

    1.党委班子成员同本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或其委托人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镇政府副职、办公室主任同本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或其委托人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相应职务职级的领导干部同本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或其委托人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

    2.食安办指导村级包保干部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政府主要负责人或其委托人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两委委员同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

    (六)包保干部对包保主体开展督导(2022年12月底前全覆盖督导1次,2023年起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督导)。原则上应开展现场督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确定为高风险的食品生产经营(如:婴幼儿配方乳粉、乳制品、肉制品等生产企业),学校、幼儿园食堂等餐饮单位,必须开展现场督导。在包保主体多的地方,对于低风险的食品生产经营,可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采取集中汇报、电话询问、视频会议等多种方式开展督导;在包保主体相对集中的地方(如:食品工业园、餐饮街、集中交易市场等),可实行集中督导。包保干部对包保主体完成督导后,在任务清单签字确认。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食安委将成立前黄镇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另行发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建立健全“两个责任”工作机制的重大意义,要把推动“落实两个责任”作为“一把手”工程,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方案确定的总体目标工作任务、措施步骤,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督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立足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做好整体部署,务求取得工作实效。

    (二)加强宣贯培训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将统一建设“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平台”及移动端应用,镇食安办要加大培训力度,组织开展政策解读,结合信息化建设,及时采集、汇总和报送相关数据。镇食安办要组织开展落实“两个责任”进企业宣贯活动,宣传讲解各类政策要求及典型案例、创新做法,确保10月底前食品生产经营企业100%知晓,依法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三)及时报送数据。村及各行业主管部门请于10月29日报送食安两个责任”工作专班信息表(附件6)、包保主体分级台账、责任清单,于11月12日前报送本级包保方案,于12月6日前报送本行政区域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镇食安委成员单位请于10月29日前报送责任清单、于12月6日前报送分管行业领域内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镇食安办、镇食安委成员单位要及时更新报送包保干部、包保主体信息,确保数据完整规范、客观准确。以上所有纸质材料送到镇食安办(地址:前黄镇二楼食安办),电子材料发至镇食安办邮箱:qgqhjw @163.com

    (四)强化督导考核。国务院、省、市、食安办都将在年底前进行一次督查,督促指导各地加快推进“落实两个责任”工作,食安委也将适时成立督查组,通过“四不两直”方式,对包保干部责任清单、任务清单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各“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推进情况将纳入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对工作成效显著的给予加分鼓励,对推进工作不力影响全工作的予以考核扣分,影响严重的实施降级评价。

    (五)严肃工作纪律。镇食安办要督促提醒本级包保干部严格按照任务清单开展督导,严明工作要求,不得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随意加重企业负担;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遵守廉政纪律,不得收受企业财物、接受企业宴请;力戒形式主义,杜绝层层陪同。

       

        

      附件:1.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2017)

            2.责任清单

                      3.任务清单

                      4.督查清单

                      5.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

                      6.村级及镇各行业主管部门食安“两个责任”工作专班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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