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302-1000-2023-00005
    • 备注/文号:泉港科〔2023〕30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泉港区科学技术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2-22
    关于征集科技特派员服务团队入企开展R&D指导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2-22 17:30

     

     

     

     

    泉港科〔202330

     

    关于征集科技特派员服务团队入企

    开展R&D指导工作的通知

     

    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速提升我区全社会研发投入水平,引导企事业单位加大研发投入,我局拟征集一批科技特派员服务团队入企开展R&D指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组建科技特派员服务团队对口服务7街道)规模以上企业,开展“点对点、一对一”精准辅导服务,加强对企业的研发投入业务的政策解读、业务培训及咨询指导,帮助企业规范研发科目、建立研发专账、做好研发归集,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指导服务企业在全省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真实、准确、及时报送月度和年度规上企业研发经费支出统计报表,且高质量核定

    二、参选条件

    为确保R&D指导服务工作落实落细,择优遴选2家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由机构选派财务、知识产权方面业务骨干专家,组成科技特派员服务团队深入企业开展业务指导。参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注册2以上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

    2.具备相应的中介服务机构执业证书;

    3.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具有良好信誉;

    4.具有履行合同任务所必需的财务和知识产权专家队伍,能够保质保量完成指定的工作任务;

    5.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受行政处罚及行业惩戒;

    6.熟悉各级企业研发经费投入扶持政策。

    三、工作要求

    采取划片指导模式,入选中介服务机构负责指定区域内规上企业R&D指导工作,并按时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1.人员报备。中介服务机构应选调业务素质高、熟悉统计联网直报平台107-1107-2表的专家,由财务专家和知识产权专家组成2-3人团队入企指导,人员名单送区科技局报备。

    2.集中培训。20241月前,联合各自所负责镇(街道),组织专家对片区内规上企业进行集中业务培训,培训场次不少于3场。 

    3.入企服务。20242月前,组织科技特派员服务团队深入企业开展“一对一”、“面对面”精细指导,重点帮助企业构建完善研发项目管理体系、规范研发费用归集、熟悉研发费用统计报表等。

    4.填报辅导。研发经费统计填报期内,根据企业年度创新投入情况,指导企业做好研发经费归集、规范准确报送月度和年度研发投入数据,确保企业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系统填报,应统尽统。填报完成后,指导相关企业做好材料补充完善工作。

    5.记录反馈。中介服务机构组织开展相关活动、入企指导时,应做好记录登记,并定期向区科技局反馈专家团队入企开展工作进展情况。

    四、其他事项

    1.请意向参选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填写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信息表(详见附件),于1231日前发送至区科技局邮箱。

    2.区科技局将对入选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给予适当补贴,用于科技特派员服务团队差旅费、培训费等开支。

    3.科技特派员服务团队持区科技局开具的介绍函开展工作,不得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假借科技部门“推荐”、“指定”等名义开展业务推广;服务期间,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和企业制度要求,严肃工作纪律,并做好相关保密工作。

    4.区科技局科管股联系电话:0595-68166575,联系人:胡凤兰,手机:15059534190,邮箱:qgqkjj@163.com

     

    附件: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信息表

     

     

                                                                            泉州市泉港区科学技术局

    20231222


    附件

    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信息表

    序号

    机构名称

    信用代码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成立

    时间

    机构地址

    全职人员情况(人)

    主要科技服务业务

    主要业绩表现

    本科以下

    本科

    本科以上

    合计

     

     

     

     

     

     

     

     

     

     

     

     

     

     

     

     

     

     

     

     

     

     

     

     

     

     

     

     

     

     

     

     

     

     

     

     

     

     

     

     

     

     

     

     

     

     

     

     

     

     

     

     

     

     

     

     

     

     

     

     

     

     

     

     

     

     

     

    注:请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资质证明、业绩活动等佐证材料一并发送至:qgqkjj@163.com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