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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两项补贴办理指南

  残疾人两项补贴由残疾人本人自愿申请,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 

  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居)委员会或其他委托人可以代为办理申请事宜。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应持有有效的残疾人证,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乡镇(街道)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材料报送县级残联进行相关审核,审核合格材料转送县级民政部门审定,审定合格材料由县级民政部门会同县级残联报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 

  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残疾人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补贴,由民政部门统一按社会化形式发放,通过金融机构转账存入残疾人账户。 

  自2021年4月22日起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认定申请“跨省通办”程序,各地按照异地代收代办方式,统一使用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跨省通办”申请。自2022年5月15日起残疾人可通过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及其移动端、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https://zwfw.mca.gov.cn/)及其移动端“民政通”(通过手机微信、支付宝、百度APP搜索“民政通”访问)等终端全程在线提交申请、查询、修改残疾人两项补贴证明材料,实现“全程网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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