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118-3000-2021-00060
- 备注/文号:泉港城管〔2021〕136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泉港区城市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8-25
局机关各股室(中队),局下属单位:
现将《泉港区城市管理局常态化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泉州市泉港区城市管理局
2021年8月25日
泉港区城市管理局
常态化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
为巩固创建成果,保持常态长效,坚定不移打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保卫战、持久战,根据区委、区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有关会议精神及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常态化推进创城工作的通知》(泉港创文明城市指〔2021〕13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常态化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重要论述和考察福建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并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创城为民、创城惠民、创城靠民的要求,精准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持续推进涉及城市管理职责的道路基础设施、流动摊贩、油烟排放、停车秩序、牛皮癣、流浪犬、环卫终端建设、环卫一体化、“门前三包”、高噪音等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推动创建工作机制化、清单化、精细化、智能化,不断推进城市网格化、智慧化、精细化管理,做到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氛围不松,常态长效,共建共享,为建设美丽泉港、宜居泉港继续做出城管系统新的贡献。
二、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优化智慧考评督查内容
1.智慧考评督查系统升级。不断整合优化完善智慧考评督查平台,增加创城考评项目,及时调整考评办法,明确考评标准、及时交办各项问题;加快研发推广“随手拍”功能,引导群众主动参与城市管理。(责任股室:监督考核股)
2.加强市容市貌督查整治。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继续对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中小学校周边、农贸市场周边的占道经营、乱贴乱画、乱泼乱倒、乱拉乱挂、乱搭乱建、乱停乱放等市容乱象进行不间断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交办整改,并对整治过程全程监督,定期对市容乱象、多发点、频发点进行通报,确保市容秩序规范有序。(责任股室:监督考核股)
(二)进一步提升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1.推进公共厕所建设。在城区按标准和规定合理设置公共厕所,按照每平方公里要有3至5座公厕的目标,加快公共厕所建设力度。做好公厕指示牌设置工作,在主次干道、商业大街等每隔500米至少设置1处公共厕所指示牌(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增设)。加强公共厕所的日常管理,确保公共厕所设施完好、对标达标。(责任股室:市容环卫股)
2.保持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持续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工作,落实全天候保洁措施,抓好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及公共场所的日常清扫保洁,逐渐向绿化带、空调外机背后、下水道口等薄弱地段延伸。继续加强对各镇、单位的督查考评,提升环卫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加大对背街小巷、居民小区、校园周边、农贸市场周边、城乡结合部等薄弱地点环境卫生督查考评力度,确保做到督查全覆盖。持续开展渣土运输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无主建筑垃圾专项清理行动,有效整治出土工地周边主次干道扬尘污染、环境卫生脏乱差的问题,维护城市环境卫生干净整洁。(责任股室:监督考核股、市容环卫股、执法股、各执法中队)
3.做好生活垃圾高效清运。垃圾中转站按时开关门,做到及时收集、及时压缩、及时清扫,确保垃圾日产日清,无积压。加强对环卫设施、场所的清洗、消毒工作,提高作业人员防疫意识,合理利用除臭设备,防止异味外溢,确保中转站内外干净整洁无明显异味。各类垃圾运输车密闭运输,确保车辆在转运过程中不“滴撒漏”。(责任股室:市容环卫股)
4.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无害化处理。按照垃圾分类有关文件精神,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加快各类垃圾处理终端建设,加快环卫一体化项目进度,强化生活垃圾填埋场厂区管理、生物治理、渗滤液处理监管,确保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继续保持100%。(责任股室:市容环卫股)
(三)进一步加强市容市貌综合整治
1.加大市容秩序管理力度。各执法中队要推动落实好“门前三包”责任制,以沿街门店、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商场超市、宾馆饭店、中小学等周边为重点,持续推进市容秩序规范管理,强化对出店经营等问题监管,引导商户进店、入市经营。清理各类非法户外广告,依法拆除乱搭乱建、违规设施(斜坡、水龙头、水池、地锁等),整治占道经营等违法经营行为。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规范夜市经营,做到“定点、定时”,在划定区域和指定时间内经营,保持环境干净整洁、管理规范有序。(责任股室:执法股、各执法中队、市政管理股)
2.开展非机动车、共享单车乱停放整治。要加强对共享单车的巡查、维护和管理,确保在规定区域和线内有序停放。针对非机动车乱停放问题,要加强与交警大队联合执法,对乱停车现象进行整治。(责任股室:执法股、市政管理股、各执法中队)
3.开展噪音治理。加强商家利用喇叭、移动广告车等高音扰民等问题的执法力度;加强建筑工地、装修活动未按照规定进行的查处力度。(责任股室:执法股、各执法中队)
(四)进一步保障市政设施安全运行
1.开展市政设施精细化养护。重点解决好我局管养范围及协调区直各部门管辖的道路桥梁路面坑洼积水,路沿石、人行道路面破损,各类窨井盖塌陷下沉,护栏、标牌破损丢失、标线模糊等市政设施方面问题,按照“修早、修好,科学养护,精细作业,服务于民”的工作原则。对不完善、不连续的人行道、盲道等基础设施进行摸排、建设,以“绣花的功夫”做好对主次干道、桥梁等市政设施维修管理养护工作,加强照明设施维护管理,保证路灯亮灯率和设施完好率达标,加强对养护单位的考核力度,确保管辖范围内市政设施使用功能正常,无安全隐患。(责任股室:市政园林股、市政管理股、给排水管理股)
2.做好排水设施监管维护。定期对城区主干道雨水管道及雨污合流制管道排水管道清淤,持续推进雨水污水管网精细化管理,持续深化污水处理厂监管工作,保证排水通畅,污水处理规范运行、达标排放。强化污水泵站定期维修保养,全面提升泵站管理水平,对泵池中水面垃圾、漂浮物及时清除,保证城区排水设施正常运行。(责任股室:给排水管理股)
(五)进一步提升园林绿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1.提升城市绿量和品质。加快道路绿化建设,确保道路绿化达到文明城市标准;加快公园绿地建设,科学规划、建设城市公园绿地,构建15分钟绿化生活圈;提档升级原有的城市主干道绿化,着力打造城市绿色景观带、绿化节点,切实提升绿化品质;稳步提高城市绿地率、绿化覆盖率和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责任股室:园林管理股)
2.加强园林绿化精细化管理。围绕群众所需所盼,加强管养范围公园及口袋公园的日常保洁力度,及时清理小广告、烟头、粪便、纸屑等垃圾杂物,做到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分类收集、清运及时,及时打捞河(湖、水)面漂浮物,保障河(湖、水)面整洁;按照苗木品种、长势及管理情况合理修剪苗木,及时清运修剪过程中形成的垃圾,及时补植缺棵苗木,解决绿化带缺株死棵、树穴黄土暴露等问题,确保绿地内无裸露地面;花箱要维护到位、擦洗干净;全力维护公园游园广场秩序,确保公园、游园、广场等绿地内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无车辆乱停乱放现象,及时处置流浪乞讨人员;公园广场公共厕所及时保洁、无明显异味、无障碍设施齐全、指示牌数量达标;公益广告景观小品、园林设施清洁并能正常使用,损坏设施及时修复。(责任股室:园林管理股)
3.落实绿化督查考核制度。全面落实督查全覆盖、整治全覆盖,严格控制、及时处置城市绿化管理问题。对各养护单位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常态长效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对日常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责任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区直相关部门园林绿化管理工作开展考核并及时通报。(责任股室:园林管理股)
(六)进一步加大对不文明行为引导处罚力度
1.开展不文明养犬治理。建立第三方巡查及社区上报机制,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第三方进行流浪犬抓捕工作。在主次干道、公园广场加大文明养犬知识宣传力度,教育引导群众充分认识不文明养犬的危害性,增强文明养犬的自律性,集中整治遛狗不牵绳、粪便清理不及时等问题,形成人人参与、人人支持,依法、文明、安全养犬的良好氛围。(责任股室:执法股、法规股)
2.开展“牛皮癣”治理。委托第三方对主次干道两侧的“牛皮癣”清除;各执法中队要对辖区范围内张贴数量大的个人、单位进行立案查处;长期劝导不听的,对相关电话给予停机处理。(责任股室:市容环卫股、执法股、各执法中队)
3.开展油烟排放整治。委托第三方对建成区范围内的餐饮店进行巡查,由第三方指导餐饮店规范排放油烟。对于不整改的餐饮店,按照《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进行处罚。(责任股室:市容环卫股、执法股、各执法中队)
4.推进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常态化开展文明交通劝导、环境整治、秩序维护、无偿献血和结对村居等志愿服务活动。(责任股室:综合股)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局干部职工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巩固创建成果,保持常态长效的重要性,保持文明创建的战略定力,进一步树立“为人民管理城市”的思想,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用“绣花功夫”不断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继续落实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每周工作调度,并根据工作情况随时调度,发挥好协调推动和督查指导作用,完善网格化管理。
(二)常态长效,完善机制。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不间断推动市政、园林、环卫、市容秩序督查,以制度化推动常态化,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对现有的督查考评方式逐步进行完善,建立快速反应处置机制,持续精准发力,抓差距补短板,对前期创城中发现的问题,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精准施策,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建立创城重点工作的任务、内容、责任清单,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三)注重方法,加强协作。坚决防止搞“一阵风”“运动式”的突击创建,摒弃不注重实效、做表面文章、弄虚作假的行为。充分发挥智慧考评系统“指挥棒”作用,继续加强与有关涉创单位协调沟通、密切配合、工作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创建工作持续发力。
(四)严格纪律,压实责任。各股室、中队要持续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中重点任务清单,及时整改好中央、省、市、区通报交办的问题,按时向监督考核股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反馈整改不及时的,严重影响我局考核成绩的,由局主要负责人约谈有关股室、中队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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