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区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来源:泉港区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1-11-02 08:01 阅读人数:1

  当前国内出现多点散发疫情,已涉及17省(自治区、直辖市),叠加秋冬季呼吸道传染病因素影响,给疫情防控增加了许多不确定性。为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工作,降低疫情输入传播风险,保障全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请广大群众即时关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动态,坚持非必要不出行、不出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报告确诊病例的地区出差、旅游。如本人、亲属、朋友或单位员工拟从涉疫区域返回的,应动员其留在原地配合落实防控管理措施,待疫情消除后再返回。 

  二、请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与通报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的入(返)区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和居住地社区(村)登记报备,并配合落实相关健康管理措施。 

  外省出差、旅游入(返)区后,必须主动做一次核酸检测,并自我观察14天,做好健康监测。 

  三、全区所有重点单位、重要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三码联查”、测温、戴口罩、一米线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宾馆、酒店等提供住宿场所单位发现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的入住人员要及时向所在村(社区)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四、全区所有旅游景点、景区、游乐场所、室内密闭娱乐场所、电影院、宗教场所等要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控制游客接待上限,确保游客信息可查询可追踪。 

  各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要严格执行《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从严从紧抓好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不得组团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旅游,不得开展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的“机票+酒店”业务。在途旅游团队要加强防疫管理,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五、请广大市民朋友进一步增强个人防护意识,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不扎堆的良好生活习惯;进入公共场所要主动配合扫码、亮码、测温、戴口罩。 

  六、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及时到泉港区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主动配合进行核酸检测、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七、因瞒报、谎报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泉港区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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