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区统计体系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2023-05-06 10:16 阅读人数:1

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区统计体系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建立健全现代化的统计管理体制,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国统字〔2021〕85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统计体系的若干意见》(闽政办〔2022〕38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市统计体系的实施意见》(泉政办规〔2022〕1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目标任务

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统计体系的若干意见》五方面19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市统计体系的实施意见》三方面16条措施,以提高政府统计能力为根本目标,进一步加强全区各级统计队伍建设,狠抓统计规范化建设,强化统计工作条件保障,完善统计管理体系,为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和“绿色石化名城、现代活力港城、山海宜居美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三、范围期限

为对照衔接和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市统计体系的实施意见》(泉政办规〔2022〕12号),我区《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区统计体系的实施意见》施行时间参照市级文件有效期定为10年。

四、主要内容

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区统计体系的实施意见》包括四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主要阐述《实施意见》的指导思想、遵循原则、制定理念,以及总体工作目标和实施途径。

第二部分是着力加强统计体系队伍建设。主要阐述进一步配强镇(街道)、村(居)统计队伍,组建全区统计专员队伍,健全部门全行业统计机制,规范企业统计岗位设置,全面强化全区统计队伍力量。

第三部分是建立完善统计规范化责任机制。主要阐述进一步完善基层统计职责分工机制、基层统计工作管理机制、基本单位名录库动态管理机制、统计源头数据质量控制机制以及数据监测分析机制等“五项机制”,着力推进全区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

第四部分是落实统计工作保障机制。主要阐述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经费投入、实施褒奖激励、提升培训效能、强化监督检查等五个方面的工作保障,有力推动全区统计体系工作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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