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906-3000-2024-00022
    • 备注/文号:前政〔2024〕55号
    • 发布机构:泉港区前黄镇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0-22
    前黄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登记和基金征缴工作方案
    时间:2024-11-04 14:53

    做好我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登记和基金征缴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参保缴费时间

    集中参保缴费期:202491日-202412月31日。  

    二、筹资标准

    2025年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670/人2024年640元/人,个人缴费标准为400/人2024年390元/人

    三、参保范围及减免对象

    (一)参保范围

    包括除应参加职工医保以外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在本区就读的在校学生,驻本区武警官兵,在区市居住的非从业港澳台人员,持本区有效居住证且未参加其他基本医保的人员,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在我区内居住但未就业的外籍人员,以及已在我区参加基本医保流动人口的子女等。

    (二)减免对象

    (1)对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计生特殊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基金给予全额资助。

    (2)对一户多残家庭中的残疾人、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职工中享受40%救济的人员,个人缴费部分由区财政给予全额资助。

    (3)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纳入乡村振兴部门监测的农村易返贫人员、脱贫(含受政策)人员,个人缴费部分的由医疗救助基金给予90%比例定额补助(即个人缴费40元/人)。

    (4)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残疾人、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个人缴费部分的70%由区财政给予补助(即个人缴费120元/人)。

    (5)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农村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生育两个女孩并已绝育的农村居民家庭(含夫妻双方和未满18周岁子女),个人缴费部分由区财政给予全额补助。

    (6)在校学生除省级以上财政补助部分外,其余补助按学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纳入预算安排,个人缴费部分原则上由个人负担,有条件的学校可对学生缴费给予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个人缴费部分,除中央部属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个人缴费按照中央有关规定执行外,其他高校按照高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给予全额补助。

    四、缴费渠道

    城乡居民完成参保登记后,可通过以下任一渠道办理缴费:

    (一)线上缴费渠道。“福建税务”APP、“闽政通”APP、税务微信公众号、电子税务局、“三合一聚合码”、云闪付APP、部分商业银行APP或微信公众号等。

    (二)线下缴费渠道可在办税服务厅窗口、自助办税终端、部分农商银行柜面、普惠金融点等就近办理。

    家庭共济代缴

    通过“泉州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闽政通”APP、“福建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等办理家庭共济代缴医保费,共济代缴时间为集中参保缴费期和延长参保缴费期。

    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引导公民有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和义务,各村要将城乡居民参保登记、组织缴费、宣传引导工作纳入日常重要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的宣传引导,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宣传参保登记、缴费流程和财政补助政策,准确解读基本医保政策,提升全民参保意识,树立基本医保互助共济、责任共担、共建共享的理念。要加强舆论监测,做好群众疑难问题的解答解释工作合理引导群众预期。

    强化考核考评。基本医保参保纳入各村年度绩效考评内容,各村要按照全民参保、全户参保的原则,履行属地管理责任,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精力,推进基本医保参保扩面工作,确保基本医保参保率达到上级指标要求镇卫计办要定期通报参保工作推进情况,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明确工作奖惩

    1.时序进度安排10月31日前,参保率应达到30%以上;至11月30日前,参保率应达到70%以上;至12月31日前,参保率应达到100%以上,辖区居民实现“应保尽保”,参保率达100%。

    2.2024年度新生儿参保工作。

    12月31日前,新生儿参保人数应占出生人数90%以上。

    3.推进工作措施。实行周通报月总结制度。每周五对各村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并视工作整体完成情况及上级安排部署加密通报频次。

    4.通报结果运用。10月31日前参保率达到30%以上的村按参保人数1元/人给予经费补助;参保率达到40%以上的村按参保人数1.5元/人给予经费补助;参保率达到60%以上的村按参保人数2元/人给予经费补助;至11月30日前参保率达70%以上的村按参保人数1元/人给予经费补助;参保率达到80%以上的村按参保人数1.5元/人给予经费补助;至12月31日前参保率达90%以上的村,且新生儿参保人数应占出生人数90%以上,按参保人数1元/人给予经费补助;至12月31日前参保率达95%以上的村,且新生儿参保人数应占出生人数90%以上,按参保人数2元/人给予经费补助,用于参保扩面和工作人员补助、绩效奖励。每月综合排名倒数后三名且未按时序完成进度的村予以全镇通报批评。至12月31日前未完成区级考核指标且综合排名倒数第三名的村,村主干及具体分管人员本季度绩效不得评为优秀;未完成区级考核指标且综合排名倒数第二名的村,村主干及具体分管人员本季度绩效不得评为良好及以上等次;未完成区级考核指标且综合排名倒数第一名的村,村主干及具体分管人员本年度绩效不得评为良好及以上等次。

             

     

               泉州市泉港区前黄镇人民政府

            20241022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