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901-1200-2021-00006
    • 备注/文号:泉港南政〔2021〕 11 号
    • 发布机构:南埔镇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3-13
    泉港区南埔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1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03-15 15:19

    各村,镇直部门:

    现将《南埔镇2021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贯彻落实。

     

                                                              泉港区南埔镇人民政府                         

                                                                  2021313

     

    南埔镇2021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1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扫,防范森林火灾发生,保护我镇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省、市、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主管作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提高群众森林防火安全意识、防控能力和应急扑救水平,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全镇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为全镇人民创造良好的森林防火安全环境。

    二、工作机构

    镇森林防灭火领导小组是2021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指导协调机构,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各工作组组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各村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情况汇总等工作。

    三、时间安排

    2021313日至2021415日。

    四、工作步骤

    结合我镇实际,将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分为五个阶段:

    (一)部署准备阶段(325日前完成)

    今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形势异常严峻,我镇降水明显偏少,野外树木杂草极易燃烧,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各村要充分认识森林防灭火工作的严峻性、重要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提高警惕,加强领导,全面动员,周密部署,全力抓好各项防范工作和应急措施的落实。

    一是镇防火办组织各村、全镇干部职工、南埔派出所等就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召开1-2次动员部署会。

    二是镇防火办联合镇纪委监察组对各村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

    三是严格落实森林防灭火各级、各环节责任,层层分解落实任务,采取镇包村、村包组、组包户、管护人员包片等形式落实火源管理措施,进一步细化管理山头、地块、设卡位置和人员安排,做到责有人担、事有人管。

    (二)全面实施阶段(325日起至411

    1.多措并举,精准宣传

    在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基础上,落实落细各项宣传工作,多措并举,切实提高群众意识,打通森林防灭火工作“最后一公里”,营造浓厚防火氛围。 

    一是利用微信、抖音等现代传播媒介大张旗鼓开展宣传活动,在全镇范围内转发《移风易俗 文明祭扫 平安清明倡议书》、《关于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告》,以及区政府发布的森林防火禁火令,宣传区森防办摘录的森林火灾警示案例、森林防灭火常识和相关法律法规

    二是针对中小学生人群,南埔中学、南埔中心小学组织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印发《关于森林防火致家长的一封信》宣传材料,分发到全镇各中小学学生手中,与家长一起学习。

    三是针对林区常住户、特殊人群,与林区常住户、特殊人群的监护人签订《森林防火安全承诺书》。针对农村中老年人及农村“三不”(不懂法、不识字、听不懂普通话)野外用火主体,开展入户(林区周边村)、入祠堂、入寺庙、入企业发放《森林防火安全告知书》。用普通话、方言分别录制宣传语(12条通俗易懂、简短的森林防火口号)在主要进山口、菜市场、祠堂、寺庙等人群聚集区进行24小时不间断播放。利用村村通广播进行宣传,特别是利用早上、中午、下午等居民在家时段循环反复播放。

    四是镇防火办要悬挂横幅10条,在43日至45日连续出动宣传车进行宣传;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在太白峰陵园悬挂横幅或喷刷(刷新)宣传标语不少于5条;南埔村、柳厝村、塘头村、天湖村、凤翔村、仙境村、邱厝村、柯厝村、先锋村、肖厝村等10个村悬挂的横幅不少于3条;天竺村、施厝村、沙格村、惠屿村不少于2条;各村和相关部门的横幅要简洁明了、通俗易懂。

    2.快速应急,强化备勤备战

    一是开展专项整治各村要按照《全区开展重大火险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实施方案》(泉港森防指办〔202041)文件要求,组织人员和力量深入重点部位进行全方位、拉网式的森林防火安全检查,紧盯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工程和重点时段,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林缘及林下可燃物清除工作,重点是对历年来清明期间森林火险高发的山头地块进行登记造册,组织人员进行有针对性清除隔离,全面消除安全隐患,严防森林火灾发生。

    二是落实保障措施。镇防火办及各村要分别对所辖森林消防器材库(室)存放的灭火弹、灭火机等器材物资进行清点检查,及时购置配备欠缺的森林消防器材和灭火物资,及时检修扑火装备,每个林区村配备5升的桶装水不少于50桶,配备一支扑火力量,镇防火办配备5升的桶装水不少于100桶,配备同时扑救2场火的力量。要在主要林区、重要部位提前寻找水源或预置水源(于325日前将应急队伍名单、水源分布或预置位置情况报送镇防火办),为下一阶段可能发生的森林火灾提供物质保障。镇防火办要组织对镇、村级森林火灾扑救力量进行一次培训演练。

    三是强化协同作战。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要求,各司其职、密切协调、通力合作,特别是镇防火办要统筹协调全镇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做好沟通联络工作,要合理部署,及时调派镇级护林员进行森林火灾扑救工作;派出所要快侦快破,依法依规给予严惩肇事者。其他各部门要根据各自的工作安排和方案要求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同时加强沟通协调,共同做好应急处突工作。

    四是强化值班调度。各村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坚持“有火必报”、“报扑同步”,不瞒报、不迟报、不漏报。落实好日报告制度,遇有重大或紧急情况须随时报告。值班期间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台账登记,要规范值班记录,并存档备查。一旦发生火情要在15分钟内及时准确报告森林火灾情况;凡发生瞒报、迟报、漏报、乱报和越级上报火情等,要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直至追究行政责任。

    (三)决战攻坚阶段(43日至5

    1.强化宣传,“空地一体”严格管控。在前期宣传造势的基础上,要进一步深化宣传效果,护林员全员上岗到位加强巡山护林,重点时段、重点地段严防死守,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处置,采取一切强有力措施,严防人为火灾发生。全镇干部职工、各村要严格按照《南埔镇2021年清明期间(43-45日)森林防火工作安排表》在岗在位,采用划片区、人盯墓的方式,用普通话、方言录制简短宣传语在主要路口、人群聚集区进行24小时不间断交替播放,在卡口发放禁火令、森林防火安全告知书等,同时使用无人机进行巡山护林、用火取证。

    2.关口前移,快速处置确保安全43日至5日,各村护林员要深入林区一线、扑救力量要集中待命严阵以待、进入临战状态,按照“小火当作大火打”的要求,投入重兵、快速扑救,做到火灾早处置,坚决避免小火酿成大灾,甚至因麻痹酿成重灾。每个村配备不低于20个人的机动巡逻力量(主要携带2号工具和水)。一旦发生火情,村级力量要迅速到达现场,尽量“打早、打小、打了”,无法扑救时,要做好火场看护工作,及时准确报送位置及现场情况,安排人员在火场路口进行引导,并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提供必需的矿泉水、面包连续作业用餐等)。

    3.严厉查处,快侦快破依法严惩南埔派出所对违反规定野外用火行为要根据国家《消防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尽快作出行政处罚或采取治安拘留强制措施。一旦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南埔派出所民警要尽快到位展开侦查,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抓获肇事者,对涉嫌失火或纵火犯罪的绝不姑息,及时立案追究刑事责任;要选择典型案例在泉港电视台新闻栏目进行播报,以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四)巩固提升阶段(415日前完成)

    各村、各相关部门要对清明期间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完备的森林火灾风险防控体系。(于415日将总结报送至镇防火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按照“统一部署、条块联动、全面覆盖”的原则,各村、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增强责任意识,不搞形式主义,不走过场。建立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机制,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组织研究整治措施,结合本辖区实际,统筹协调开展工作。

    (二)夯实责任。清明期间,各村要始终绷紧森林防灭火这根弦,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切实把森林防灭火工作抓实、抓细。各村、全镇干部职工按照《南埔镇2021年清明节期间(43-45日)森林防灭火工作安排表》在岗在位,保证随时处置突发森林火情。对措施不落实、责任不到位酿成大火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强化宣传。各村、各相关部门要利用宣传栏、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深入宣传,形成强大声势,积极营造良好氛围。

    (四)狠抓落实。清明期间,由镇防火办牵头,纪委监察组配合对各村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部署不及时、防火宣传不到位、物资保障不充足、值班制度不落实、辖区火灾频发、瞒报虚报灾情和组织扑救不力,特别是明火扑灭后因看守火场不力导致复燃的,要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

     

     

     

     

     

     

     

     

     

     

    南埔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1313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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