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901-1200-2019-00017
- 备注/文号:泉港南政[2019]39号
- 发布机构:泉港区南埔镇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4-08
泉港南政〔2019〕39号
泉港区南埔镇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1-2月份
“美丽乡村”考评倒末村居通报问责的决定
各村:
为切实落实“美丽乡村”工作,提高我镇“美丽乡村”市区两级的成绩,根据《南埔镇城乡环境市容和环境卫生奖惩实施方案》(泉港南政〔2016〕8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对2019年1-2月份“美丽乡村”考评倒末村居给予通报问责。
1.2019年1月,天湖村区级考评85.1分,给予村书记、村主任、卫生分管全镇通报批评,并分别扣发3个月绩效奖金。
2.2019年2月,塘头村市级考评82分,给予村书记、村主任、村卫生分管全镇通报批评,并分别扣发6个月绩效奖金,镇驻村干部及工作片副片长当季度考核等次降为合格等次,工作片片长当季度不得评为优秀等次;肖厝村区级考评77.7分,给予村书记、村卫生分管全镇通报批评,并分别扣发6个月绩效奖金,镇驻村干部及工作片副片长当季度考核等次降为合格等次,工作片片长当季度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希望以上各村从中吸取教训,总结经验,真抓实干,力求提升,为建设美丽南埔再添新砖。
泉港区南埔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30日
南埔镇党政办公室 2019年3月30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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