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902-3000-2022-00029
    • 备注/文号:泉港界政〔2022〕62号
    • 发布机构:界山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1-11
    泉港区界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界山镇财政投资项目预、结算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
    时间:2022-12-05 10:00
     各村委会机关各部门:

    现将《界山镇财政投资项目预、结算评审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泉港区界山镇人民政府

                               20221111

    (此件主动公开)

     

     

     

    界山镇财政投资项目预、结算评审管理办法

     

    根据《泉港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港区政府区级投资项目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办法的通知》(泉港政202263号)的文件精神,为优化工程财政投资评审的审批环节,提高财政投资评审(审核)工作效率,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财政投资项目预、结算评审范围

    (一)需经发改部门立项审批而未立项的项目;

    (二)未经财政部门审核预算价的结算项目;

    (三)单项建安工程预、结算送审造价在200万元以内(不含200万元)项目评审(审核);

    (四)委托代建的电力、有线电视、燃气、供水等专业管线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审查项目预算后按程序委托管线管理部门(公司)组织实施,待项目竣工验收后按代建协议约定按实办理结算;

    (五)概算内单独批复投资额度、通过政府采购设备、货物等项目的工程预、结算评审(审核);

    (六)项目投资概算在500万元(不含500万元)以内且财政资金包干补助比例低于10%的建设项目预、结算评审(审核)。    

         二、审价机构选取及审核付费标准的说明

    1.财政投资项目预、结算的审价机构选取从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的福建德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华广工程造价管理有限公司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为福建中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体福建省正大青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仟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与福建省源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体、福建省冠乔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经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泉州永信房地产评估项目咨询有限公司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5中介库中选择;

    2.财政投资项目预、结算审核付费标准执行如下:①工程送审造价在20万元(含)-50万元范围的计费标准按3000元;②工程送审造价在20万元范围的计费标准按2500元;③工程送审造价在50万元以上的计费标准参照区财政局的政府投资项目预、结算审核付费标准(下表)执行。

     

    泉港区政府投资项目预结算审核付费标准表

     

     

     

     

     

     

     

     

                          费率:‰ 

    付费

    项目

    付费

    基数

    分档累进计费标准

    500万元以内(含)

    500-1000万元(含)

    1000-2000万元(含)

    2000-5000万元(含)

    5000-10000万元(含)

    10000-30000万元(含)

    30000万元以上

    工程预、结算审核

    送审工程造价

    2.3

    2.1

    1.9

    1.7

    1.5

    1.2

    0.8

     

    注:1、工程的审核费按《福建省省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对外委托评审及付费管理办法》(闽财建[2008]141号)规定“以整体项目形式(含审核、复核)委托中介机构评审的项目,其付费按附表(建设项目预算、竣工结(决)算审核付费标准表)标准执行的80%进行取费”,抽筋不计;造价1万元以内工程审核不计费;

    2、工程预、结算审核按以上标准分档累进计取费用;

    3、本办法中的付费标准或计费费率均为最高限价。预算、结算项目单项委托评审付费标准起点最低为0.3万元,计费不足最低标准的,按最低标准付费;

       三、工程预、结算评审程序

    (一)需预、结算的镇级工程项目业主将相关材料送交界山镇财政投资项目预、结算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

    (二)办公室负责从评审中介机构备选库中委托评审中介单位,并通知评审中介机构进行工程预、结算评审。

    (三)评审预、结算价由办公室移交工程相关单位或负责人,并将评审结论整理归档。

    四、财政投资评审时限

    (一)工程预算送审资料收件完整的,评审时限为:工程预算送审造价50万元以下的,5个工作日;50~100万元,7个工作日;100~200万元,9个工作日;200~500万元,11个工作日。

    (二)工程结算送审资料收件完整的,评审时限为:工程结算送审造价50万元以下的,5个工作日;50~200万元,8个工作日;200~500万元的,11个工作日。

    (三)被评审单位提交完整资料之日开始计算项目评审时间,评审过程中等待补充资料的时间不作为评审时间计算。在审核过程中,若两次促请被评审单位补充资料,仍没能及时送达的,评审资料将被退回,等待被评审单位补齐资料后重新送审。

    五、中介机构管理

    1.中介结构须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行业优秀单位。

    2.进入备选库管理的评审中介结构需有相应造价资质的中介单位,并具备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以及符合法定人数的专职专业技术人员。

    3.抽选委托评审的中介单位,不能同时是该工程项目的控制价编制和审核单位,也不能同时是该工程项目的预算审核和结算审核单位。

    4.严禁被委托评审的中介机构对工程预、结算评审存在严重失实、弄虚作假,与施工单位互相勾结等行为,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受托评审任务再委托给其他中介机构或个人,镇纪检监察、财政、建设部门将加强工程预、结算评审的监督。

    5.接收委托评审的中介机构应遵守国家有关廉政、保密方面的规定,不得单独与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联系,在执业过程中对被委托项目的情况、评审结论及商业秘密等必须严格保密。办公室对违规操作评审的中介机构将在备选库中予以删除,并根据实际情况移送有关部门做相应处理。

     

    附件: 1.界山镇财政投资项目评审送审资料要求(预算审核)

    2.界山镇财政投资项目评审送审资料要求(结算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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