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902-0100-2022-00027
    • 备注/文号:泉港界政〔2022〕61号
    • 发布机构:界山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1-11
    泉港区界山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界山镇财政投资项目预、结算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时间:2022-12-05 09:43

      各村委会、镇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完善我镇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机制,提高财政投资评审(审核)工作效率,根据《泉港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港区政府区级投资项目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办法的通知》(泉港政综〔2022〕63号)的文件精神,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决定成立界山镇财政投资项目预、结算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构组成

      组  长:刘勇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郭文图(镇党委一级主任科员)

      林开辉(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邱东华(镇副镇长)

      成  员:陈燕燕(镇纪委副书记)

      郑杰聪(镇财政所负责人)

      连国平(镇乡村振兴办负责人)

      骆锦清(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肖凤娥(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灿民(镇社会事务办、党建办纪检工作人员)

      程安明(镇乡村振兴办工作人员)

      林明明(镇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

      陈聪霞(镇财政所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镇财政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郑杰聪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连国平同志兼任。具体职责如下:一是组织、筛选和建立评审中介机构备选库,包括签订《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二是受理、移送项目工程预、结算相关资料;三是确定委托评审中介机构对工程进行预、结算;四是滚动管理评审中介机构;五是制定镇级财政投资项目预、结算评审相关管理办法。

      二、工作要求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做好界山镇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预、结算相关资料的受理工作,及时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工程预、结算评审,严格保密,独立运作,确保财政投资项目预、结算委托评审工作依法、公正、廉洁、高效独立完成。

      泉港区界山镇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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