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903-1200-2022-00011
    • 备注/文号:龙政〔2022〕22号
    • 发布机构:后龙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3-18
    后龙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后龙镇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的通知
    时间:2022-03-18 16:41
    各村(居)委会机关各科室,镇直各单位:

    为积极做好防汛防台风准备工作,将工作责任落实到位,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现将修订后的《后龙镇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后龙镇人民政府

                            2022310

     

     


    后龙镇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

     

    一、总则

    1.1 编制目的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和防汛防台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防范化解重特大洪涝干旱台风灾害风险按照应修尽修、注重实用的原则突出问题导向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结合我镇实际制定防汛防台应急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家防汛防台应急预案》以及《福建省防洪条例》《福建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福建省水法实施办法》《泉港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工作原则

    1)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坚持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稳定作为防汛防台风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

    2)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

    3)防汛防台风工作实行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科室负责。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范围内发生暴雨、洪水、台风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灾害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和地震、海啸或人为破坏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江海堤防决口、水闸垮塌等衍生灾害,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形下的防汛安全保障工作。根据本预案启动的应急响应主要用于规范全防汛防台风和抢险救灾行动。

    1.5 编制单位

    级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由后龙镇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镇防办”)牵头制定,由后龙镇人民政府审批,并报泉港区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指挥部(以下简称”)备案。

    1.6 修订要求

    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应根据防洪工程、社会经济等情况的变化适时修订,并按原申报程序报批。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组织机构

    后龙镇人民政府设立后龙镇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指挥部(以下简称“镇防指),负责领导全防汛防台风和抢险救灾工作,其办事机构为后龙镇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镇防办”),挂靠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各村(居)相应设立防汛防台指挥领导小组,在区防指和镇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辖区的防汛防台风和抢险救灾工作。

    2.2 防指组成

    镇防指由镇长任总指挥,镇分管领导任常务副总指挥,镇其他党政领导任副总指挥,成员由镇防指主要成员单位负责人和各村(居)主任组成。

    镇防指主要成员单位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应急岗、人武部、农业水利岗、国土资源所、宣传岗、经济服务岗、教育文旅岗、财政审计岗、村镇建设岗、交通管理岗、卫生健康岗、容环卫岗、民政社保岗、执法中队、派出所等部门。      

    2.3 组织机构职责

    2.3.1 防指职责

    防指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主要负责:

    1)贯彻落实国家防汛防台总指挥部(以下简称国家防总)、省市防指和区委、区政府、区防指关于防汛防台工作的决策部署,对全镇防汛防台工作实行统一决策、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2负责指导督促有防汛防台任务有关单位、部门编制实施防汛防台预案。

    3)及时调整充实防指组成单位和人员,加强镇防办能力建设,进一步强化决策部署、指挥调度、协调指导作用。指导建立健全镇、村防汛防台工作体系。

    4)督察全镇防汛防台工作,督促各地严格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防台责任体系,监督防汛防台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5)宣布启动或者调整防汛防台风应急响应,组织、指挥和协调全镇防汛防台和抢险救灾工作,依法发布全汛情、旱情、灾情。

    6)负责防汛防台应急抢险救灾经费和物资统筹管理,指挥调度各类抢险队伍开展抗灾抢险工作,组织重要江河和水工程防洪抗旱和应急水量统一调度。

    7)承办国家防总、省市防指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3.2 镇防办职责

    镇防办防指领导下,承担防指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负责:

    1)实时掌握汛情、工情、险情、灾情和全防汛防台风工作动态,及时向镇党委政府防指报告,并对外发布全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信息和汛情、灾情。

    2)协调有关成员单位会商,提出暴雨、洪水、台风等灾害的防御目标、重点和措施等建议意见,为防指提供决策依据。

    3)贯彻执行防指的指令,完成交办任务,督促防暴雨、洪水、台风各项措施的落实;负责发布防指公告、决定和命令,并监督实施。

    4)负责起草和修订级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5)完成防指交办的其他工作。

    2.3.3 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1)人武部:根据防指的要求,组织防洪防台风应急抢险队伍,协助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转移、解救危险地带的群众。

    2)应急岗:负责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负责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救援装备配备,统筹防汛抗灾物资储备、调运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水旱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的安全度汛工作,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组织核查灾情,指导协调洪涝灾害和防御台风调查评估工作。

    3)农业水利岗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工作,指导“三农”(农业、农村、农民)做好防暴雨、洪水、台风和生产自救、灾后恢复生产工作。负责收集、上报暴雨、洪水、台风灾害对农业生产造成的灾情信息。负责做好灾区动物疫病和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组织编制洪水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行业水毁防洪工程设施的修复。负责水情监测预警工作,负责山洪灾害日常防治和监测预警工作。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暴雨、洪水、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负责全业防台风工作,发布海洋灾害预报预警。监督、指导沿海镇做好海上渔船回港避风、渔排和进港渔船人员撤离工作,掌握最新情况,及时统计上报防指。负责做好渔港的规划、建设与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开展渔业防台风知识宣传。

    4)国土资源所:负责指导和监督各村(居)做好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督促各村(居)做好辖区内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调查、监测、防治等工作。依托197、闽东南地质大队等专业技术力量,为突发地质灾害提供应急技术支撑;负责组织、指导林业做好防暴雨、洪水、台风和灾后林业救灾、恢复生产工作。负责收集、上报暴雨、洪水、台风灾害对林业生产造成的灾情信息。

    5)执法中队:负责加强汛期、台风期巡查,充分利用信息化管理平台,及时排除城区户外广告安全隐患点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破损广告拆除工作,督促各业主单位做好户外广告的加固防护工作。及时指导、组织做好中心城区排水防涝,灾后及时组织做好恢复供水和环境卫生清理,做好所属城市树木、绿地、城区公园的修复工作,指导协调其他城市园林绿地灾后修复工作。灾后及时组织做好恢复城市供水、供气和环境卫生清理工作。

    6宣传岗:负责全防汛防台风的舆论引导工作,及时组织指导、协调新闻单位做好暴雨、洪水、台风灾害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和舆论引导,对相关舆情和谣言及时澄清,必要时组织正面回应和引导;负责组织新闻单位对社会公众的防灾知识宣传;防暴雨、洪水、台风工作期间,协调配合广播电视台向公众滚动播发上级气象部门、区防汛办提供的灾害性暴雨、洪水、台风信息和通知;及时报道汛情、灾情和相关地区防汛抢险救灾动态,做好有关声像资料收集、汇编和保存工作。

    7经济服务岗负责指导防洪防潮建设发展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落实对重点防灾工程和主要流域治理项目建设、计划的协调安排,组织指导重点项目及工程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指导建立级应急物资保障体系。负责组织、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做好防暴雨、洪水、台风工作。指导、协调电力部门做好电力调度工作,确保防汛用电保障。组织协调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生产与调运。指导、协调防汛抢险救灾应急无线电通信安全保障工作。负责受灾地区生活必需品的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监测分析。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负责组织协调防灾抗灾救灾和防疫所需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8教育文旅岗:负责组织、监督、指导辖区内学校、旅游行业做好防暴雨、洪水、台风工作,及时组织、监督学校做好校舍加固和师生安全的防范工作。负责组织做好高考等重大活动的防灾安全工作,对在校学生进行防暴雨、洪水、台风知识宣传。负责组织、指导旅游行业做好防暴雨、洪水、台风工作,指导A级旅游景区、旅行社制订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和落实防汛应急各项措施,督促旅游景区按照当地政府和防指有关部署要求,及时做好景区关闭和游客疏散、撤离工作。

    9后龙派出所:负责维护抗灾期间的社会治安秩序,及时疏导交通,适时组织实施交通管制,保证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依法打击盗、抢抗灾救灾物资和破坏、盗窃防灾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妥善处置因防汛防台风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协助当地政府转移危险地带的群众和海上渔排、渔船人员。

    10财政审计岗:负责组织实施全防暴雨、洪水、台风和抢险救灾经费预算,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会同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向中央、省、市、争取抗灾抢险救灾经费,并及时下拨和监督使用。

    11村镇建设岗:负责组织、指导全建设行业的防暴雨、洪水、台风工作,及时组织做好建筑工地抗灾工作。

    12交通管理岗:负责组织、指导做好职责范围内全公路、桥梁等交通设施的防暴雨、洪水、台风工作,配合交警大队实施公路交通管制。协调、指导职责范围内公路(桥梁)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及时抢修公路、桥梁等交通设施水毁工程,保障交通干线畅通。组织运力做好转移危险地带群众和抢险救灾物资的运输工作。

    13卫生健康岗:负责组建级医疗救护、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专业队伍,组织、协调和指导相关卫生部门做好抗灾期间的医疗救护和灾后的卫生消杀、疫病监测预防。对灾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14)民政社保岗: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受灾地区开展报灾核灾、灾民救助、人员转移和安置及民房恢复重建等工作,及时掌握灾情信息和救灾情况并上报镇防指。组织开展、接收救灾捐赠款物及管理分配工作。

    15容环卫岗:组织、指导做好环境卫生清理,做好树木、绿地的修复工作。

    16)其他部门单位应做好本部门单位、本行业防台风工作,同时要积极配合,认真落实防指防台风工作部署。各有关单位应配备防汛联络员,负责与镇防办的联络工作。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3.1 预防和预警信息

    应急岗镇国土自然资源所农业水利岗及其他有关监测预报部门和单位应及时将监测到的各类有关信息向有关部门报送或通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防指。各防指成员单位应及时将重要信息报政府和防指,并向社会公众发布。防指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和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会商意见和工作部署。

    3.2 预案准备

    镇防办各村(居)应及时组织修订镇、村防汛防台应急预案、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危险区域人员转移预案和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等。

    农业水利岗应及时组织修订全渔业防台风预案,执法中队及时组织修订城防洪排涝应急预案,交通管理岗应及时组织修订防汛防台交通运输保障应急预案。

    防指其他成员单位也应根据各自职责,组织制定部门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并报镇防办备案。

    3.3 预防行动

    汛前,防指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工作,针对责任落实、预案修订、物资储备、队伍整备、工程修复等备汛重点进行检查排查,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处置台账,及时整改或落实应急措施,切实消除度汛安全隐患。

    防指各成员单位应修订完善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落实防汛防台风工作责任人,根据职责备齐备足相关防汛物资和设备,落实抢险队伍,开展防汛防台风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加强防汛宣传。

    3.4 响应级别

    按暴雨、洪水和台风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响应工作由低到高分为Ⅳ、Ⅲ、Ⅱ、Ⅰ四级。

    四、应急响应

    4.1 总体要求

    4.1.1坚持依法防汛、科学防汛、合力防汛,坚持防指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4.1.2按暴雨、洪水和台风等灾害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应急响应从高到低分为Ⅰ、Ⅱ、Ⅲ、Ⅳ四级。Ⅰ、Ⅱ级应急响应的启动和终止由镇防办根据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报防指指挥长、常务副指挥长同意,以防指的名义发布;Ⅲ、Ⅳ级应急响应的启动和终止由镇防办根据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报防指副指挥长同意,以防指的名义发布。

    4.1.3进入汛期,防指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风情、工情和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响应工作。防指各成员单位按照防指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工作情况。

    4.2 防暴雨与防洪响应

    4.2.1 Ⅳ级响应

    4.2.1.1响应启动条件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防指启动防暴雨或防洪Ⅳ级响应。

    1市气象局(台)发布暴雨Ⅲ级预警,且暴雨可能对我造成较大灾害;

    2)防指发布防暴雨或防洪Ⅳ级响应;

    3)中小河流堤防出现险情。

    4.2.1.2应急响应行动

    1)防指召集应急岗农业水利岗镇国土自然资源所科室会商,分析暴雨、洪水发展趋势,研究防御对策,作出相应工作部署。

    2)镇防办加强值班值守,密切跟踪汛情态势和险情、灾情,及时传达防指会商意见、工作部署,督促防指各成员单位及各村(居)落实各项防御措施。

    3)镇防办结合本辖区实际,前期已出现明显强降雨过程,且预报未来12小时有50毫米以上降雨,组织包片包村干部进驻重点防御;通知危险区域建档立卡群众,密切关注天气动态和预警信息,做好转移避险的准备,必要时果断转移并滚动上报安全转移人数;启动防山洪、防地灾群测群防体系,对山边水边、沿河低洼地带、地质灾害隐患点、高陡边披、山洪沟口、农用房、土坯房、老旧房、江海堤防等进行排查巡查;通知镇、村两级防汛抢险应急救援队伍处于待命备战状态;组织人员对防汛视频会商系统、应急发电机、无线预警广播、卫星电话、手持终端等设备进行调试,防汛视频会商系统安排专人值守,各类防汛应急通信设备保持充电开机状态;充实备足救灾物资和救生器材;对重要水闸要安排专人值守调度。

    4)人武部要密切关注雨水情,做好队伍思想动员和抢险物资准备,通知民兵预备役保持防汛应急抢险救援待命状态。

    5)应急岗要密切关注当前灾害性天气信息,指导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做好安全度汛工作;梳理盘点当前可调用应急救援队伍和救援装备、可开放的应急避难场所,以备应急需要。要加强与区直部门及区防办的信息沟通,提前预置应急救援力量和保障物资,做好防汛应急抢险各项准备。

    6)农业水利岗要组织开展防洪工程巡查,指导出险水利工程的应急抢险,重点加强水闸及河道、山围塘等水利工程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理,同时要加强洪水和山洪灾害的监测和预报预警,并根据当前雨水情、河段水位等情况,视情组织提前泄洪、腾空河段,做好纳洪准备。

    7国土资源所要督促、指导各村(居)做好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密切关注当前汛情,必要时要提前预置可调用专业技术力量,为突发地质灾害提供应急技术支撑;组织、指导林业做好防暴雨、洪水等工作。

    8执法中队要组织对市政基础设施、排涝工程设施、广告设施、污水管道、燃气管道等进行逐项严格检查和安全维护,提前做好抢险车、水泵、安全绳、沙袋、急救物品等防汛抢险设备和物资准备。

    9宣传岗要通过短信“滨海后龙”公众微信号等向公众宣传防灾减灾常识,视情联系电视台播发汛情信息。

    10教育文旅岗要督促辖区内学校组织力量,做好校舍加固和排水设施清疏工作,全面检查学校危化品保管情况、用电安全情况、防汛应急物资储备情况等,发现隐患立即组织整改。提前做好景区关停等防汛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工作;组织、指导旅游行业做好防暴雨、洪水工作,督查旅游景区、旅行社等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启动和落实情况。要密切关注雨水情,提前做好A级景区关停等防汛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工作;组织、指导旅游行业做好防暴雨、洪水工作,督查A级旅游景区、旅行社等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启动和落实情况。

    11村镇建设岗要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深基坑、脚手架、大型机械设备、临时用电设施等部位排查工作,全面加强建筑工地防汛安全管理,并做好抢险人员、防汛物资等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对临时设施处于地质条件复杂或可能造成地质灾害地段的,及时报告自然资源,落实防范措施;通知区内危旧房住户注意防止强降雨造成的次生灾害;督促物业管理单位备齐防汛沙袋等物资,落实管理范围内的各项防御措施。

    12交通管理岗要组织人员对辖区内公路、桥涵、运输枢纽、客(货)运输站场和码头等一线进行防汛安全巡查,并做好安全防范。要随时掌握路面动态和气象变化,对辖区内易受恶劣天气影响而引发交通事故和交通拥堵的路段和时段进行布控要组织人员加强对专养公路依山傍河路段和桥涵构造物、防护工程等险要路段、隐患路段和易发生水毁路段的防汛安全检查,完善安全警告标志。

    13卫生健康岗要加强本系统的风险排查,及时组织转移低洼地带及有隐患房屋内的人员和设备等,加强对大型仪器设备的保护,对地下室等易受涝部位要配置沙包、水泵进行保护。

    14后龙派出所要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情报信息网络作用,及时向防指报告已发现的汛情、水情;备足必要的防汛器材,检修好车辆,保证一旦发生洪涝灾情,能够迅速投入使用。

    15防指其他成员单位要适时启动防御暴雨洪水的相关预案,部署落实防御暴雨洪水各项工作,传达贯彻防御暴雨洪水工作精神和上级领导指示,反馈应急响应动态。

    4.2.2 Ⅲ级响应

    4.2.2.1响应启动条件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防指启动防暴雨或防洪Ⅲ级响应。

    1市气象局(台)发布暴雨Ⅱ级预警,且暴雨已经对我造成较大灾害;

    2)防指发布防暴雨或防洪Ⅲ级响应;

    3)中小型河流堤防出现较大险情。

    4.2.2.2应急响应行动

    1)镇防指常务副指挥长坐镇指挥,召集有关成员单位和专家会商汛情,分析暴雨、洪水发展趋势和防御重点,研究防范措施;根据汛情态势,组织召开相关成员单位和受影响村(居)参加的防暴雨、洪水工作会议,部署防御工作。  

    2)镇防办加强与应急管理局农业农村和务局、自然资源等部门和各村(居)的联系,实时汇总收集雨情、水情、险情、灾情和全防汛工作动态,提出防御工作建议意见,督促各成员单位和各村(居)落实防指各项指令、要求。

    3)镇防办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前期已出现明显强降雨过程,且预报未来6小时有50毫米以上降雨,组织做好危险区域建档立卡群众老弱妇幼人员转移避险工作及已转移人员安置工作,严防回撤回流,其余危险区域人员适时转移,滚动上报安全转移人数;继续对山边水边、沿河低洼地带、地质灾害隐患点、高陡边披、山洪沟口、农用房、土坯房、老旧房、江海堤防等进行排查巡查。要根据区防指调度安排,参与水工程出险、人员疏散转移、人员被困及其他因洪涝灾害等需要救援的应急救援任务,并向区委办、区政府办和区防指报告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力量及进展情况。

    4)人武部要密切关注雨水情,做好人员出动准备,并向区防办报送当前可出动人员数量、抢险装备。

    5)应急岗要组织督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安全度汛工作落实情况;指导受影响地区视情开放应急避护场所。

    6)农业水利岗要督促水闸、山围塘等管理人员加强巡查力度、加密巡查次数,并落实险工险段和在建水利工程的抢险队伍、物资和设备。

    7国土资源所要发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加大对旅游景点、交通干道、重要流域、重点企业、重点工程与设施、重大工程施工场所等重点区域的排查,对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督促落实整改,一时无法整改落实的要对隐患点进行围蔽、勘察、设置警戒线,提出危险区域人员转移意见并通报有关村(居)

    8)执法中队要组织排除路面积水、疏通雨水管道。加强排水管道、排涝泵站值班巡逻及巡查力度,发现井盖、防坠网破损时应立即补上。安排人员上路巡查道路、路灯照明、桥梁等市政设施运行情况。视汛情发展情况,增加水泵投运数量,协助排除内涝。

    9)宣传岗要开展防汛宣传报道工作,联系区电视台播报汛情信息、防指部署及防灾减灾动态等。

    10教育文旅岗要及时向辖区内学校通报最新暴雨、洪水信息,通知暂停室外教学活动。要加强各景区重点部位的监控巡查,包括安全设施、警示标志和游乐设施等,及时排除隐患;通知旅游景区视情况减少售票或停止售票,景区内部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停止对外开放,设立警示标志并及时告知旅游者;通知各旅行社密切关注旅游团队动态,并采取相关保障措施。

    11村镇建设岗要督导施工单位防汛应急管理工作措施落实情况,重点督促工棚、脚手架、塔吊等施工设施的安全防护工作,要在临时沟、基坑处设立警示牌,杜绝无关人员出入工地;适时组织撤离地质条件复杂或可能造成地质灾害地段的工地人员;协同有关村(居)做好危旧房住户人员转移撤离工作;督促物业管理单位在地下室、地下停车场等入口堆砌防汛沙袋、清理疏通排水渠道,进一步落实管理范围内的各项防汛安全措施。

    12卫生健康岗要督促医疗急救、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应急等队伍做好车辆、油料、医疗设备、消杀药品器械等应急物资准备,处于待命状态;组织人员对辖区医疗卫生单位应对准备工作进行检查。适时组织级医疗救治、疾病控制、卫生监督等应急人员,深入灾区实施增援、指导。适时组织督导组、专家组深入灾区第一线督促、指导,落实各项灾后防病措施。

    13后龙派出所要加强社会面管控,协同有关单位维护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协助有关部门转移、解救危险地带的群众,组织群众开展抢险自救,处置人民群众的各类紧急求助,并向镇党委政府和镇防指报告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力量及进展情况。

    14交通管理岗要密切关注雨水情,及时掌握专养公路灾情及路况信息并确保联系畅通;对因雨天专养公路路面积水或水毁可能引发交通事故或无法正常通行的,要积极组织抢险,及时采取交通管制、交通分流或车辆绕行安排等措施,确保行车安全。

    15防指各成员单位和相关地区防汛领导组要加强值班,在防指的统一领导指挥下,部署和开展防汛抗洪工作。

    4.2.3 Ⅱ级响应

    4.2.3.1响应启动条件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防指启动防暴雨或防洪Ⅱ级响应:

    1市气象局(台)发布暴雨Ⅰ级预警,且暴雨已经对我造成较严重灾害;

    2)防指发布防暴雨或防洪Ⅱ级响应;

    3)中小河流堤防出现重大险情;或中小河流的重要堤段发生决口;或内发生比较严重内涝。

    4.2.3.2应急响应行动

    1)镇防指指挥长坐镇指挥,召集有关成员单位和专家进一步会商汛情、险情、灾情,分析暴雨、洪水发展趋势和防御重点,部署防御工作;指挥、协调各成员单位和各村(居)联动配合,共同做好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2)镇防办进一步核查防指各项指令、要求的落实情况,收集更新各地灾情、险情、人员转移及抢险救灾动态信息,根据汛情变化及时提出防御工作建议,协助防指领导开展指挥调度工作,适时向社会发布汛情、灾情。

    3)全镇干部职工要驻值班,各挂钩党政领导督促各村(居)做好危险房屋、低洼地带、地质灾害点的人员转移工作和海上渔船回港或就近避风工作、进港渔船人员的撤离工作。值班组当天主班人员1名负责密切关注传真机文件,1名负责二楼防汛视频和无线对讲机24小时值守,做好上传下达工作。镇防汛办1名配合主班人员负责二楼防汛视频和无线对讲机24小时轮流值守。

    4)镇防办结合本辖区实际,前期已出现明显强降雨过程,且预报未来2小时有50毫米以上降雨,组织做好危险区域建档立卡群众转移避险工作及已转移人员安置工作,严防回撤回流,滚动上报安全转移人数;继续对山边水边、沿河低洼地带、地质灾害隐患点、高陡边披、山洪沟口、农用房、土坯房、老旧房、江海堤防等进行排查巡查。

    5)人武部要根据防指统一部署,应急救援力量适当向灾区倾斜,协助灾情发生地政府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转移、解救危险地带的群众。

    6)应急岗要加大应急抢险救援队伍、救灾物资协调力度,视情支援受灾地区开展防汛抢险救灾工作;指导督促受影响地区做好人员转移安置工作;通知全面开放应急避护场所。

    7)农业水利岗要通过暴雨洪水监测预警系统及水利可视化系统,24小时不间断监测当前雨情、水情、工情,科学调度水工程;联系水利业务骨干人员进驻镇防办,提出重要防洪工程调度和抢险的建议意见;继续督促各地做好重点防洪工程和在建工程的防洪安全工作。

    8国土资源所要派出地质灾害巡查员24小时不间断巡查监测,及时掌握强降雨期间地灾隐患点变化动态,严格做到雨前防控,雨中巡查,雨后复查,做好相关监测记录,发现险情立即上报并协助组织抢险避灾;指导各村(居)做好群众宣传工作,劝导群众远离危险点,划定地灾隐患点禁入区,坚决避让。

    9)执法中队要对辖区内主要涝点实行“定点、定时、定人”措施,遇有积水无法急排,及时打开雨水篦并做好防护措施;当遇到居民区积水严重需要排除时,调度移动抽水设备予以支援。

    10宣传岗要加密播发汛情信息、防指部署等内容,及时准确宣传报道汛情、灾情,相关防汛抢险救灾动态及恢复生产情况,弘扬新闻正能量。

    11教育文旅岗要对在校学生进行防暴雨、洪水知识宣传,引导学生趋利避害;适时通知校舍“危、漏”及处于低洼、高边坡、易滑坡地带等易发危险的学校停课,同时做好在校师生撤离工作;要通知旅游景区根据实际情况减少售票或停止售票,督促旅行社和景区做好游客和旅游从业人员的疏散、撤离工作。

    12村镇建设岗要根据汛情发展情况,适时通知相关建设单位停止施工,工地人员及时撤离;对出现地下室、地下停车场等受淹严重的,协同城管局调度可移动抽排水设备进行急涝急排。

    13交通管理岗要通知受影响区域的相关客运线路暂停运营,受较大影响区域的在建交通工程做好停工准备。要组织加强专养公路安全巡查,发现小型水毁,立即组织人员清除。发现重大水毁,危及行车安全,要立即设置警告、禁止通行标志,并做好现场交通管制。

    14卫生健康岗要做好随时调运防疫消杀物资、生物制品的准备;通知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急诊力量,做好现场救护、开通绿色通道收治伤员等各项准备工作;根据实际,必要时,请求卫生计生委调运救灾物资,调派应急队伍予以支援。

    15后龙派出所要全面加强重点单位、要害部位安全保卫,重点打击破坏防汛工程设施、通信设备和干扰防汛抗灾工作正常开展和趁火打劫的违法犯罪分子,维护社会面和灾区治安秩序和稳定。

    16)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支援受灾地区的抢险和救灾工作。受灾地区防汛领导机构在防指的统一领导指挥下,组织开展本域防汛抗洪工作。

    4.2.4 Ⅰ级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防指启动防暴雨或防洪Ⅰ级响应:

    1市气象局(台)发布暴雨Ⅰ级预警,且暴雨已经对我造成严重灾害;

    2)防指发布防暴雨或防洪Ⅰ级响应;

    3)中小河流重要堤段发生决口;或辖区内发生严重内涝。

    4.2.4.2应急响应行动

    1)防指提请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全紧急会议,全面动员部署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防指指挥长坐镇指挥,有关副指挥长在防指协助指挥长工作,指挥、协调全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防指视情发布紧急动员令,动员全社会共同做好防灾抗灾工作。

    2)镇防办全面核查区防指各项指令、要求的落实情况,收集更新灾情、险情、人员转移及抢险救灾动态信息,对重大防御决策部署提出建议意见,协助防指领导开展指挥调度工作。

    3)全镇干部职工要驻村值班,各挂钩党政领导督促各村(居)做好危险房屋、低洼地带、地质灾害点的人员转移工作和海上渔船回港或就近避风工作、进港渔船人员的撤离工作。值班组当天主班人员1名负责密切关注传真机文件,1名负责二楼防汛视频和无线对讲机24小时值守,做好上传下达工作。镇防汛办1名配合主班人员负责二楼防汛视频和无线对讲机24小时轮流值守。

    4)镇防办组织包片包村干部全面转移位于危险区域及生命安全不能得到保障的人员,做好已转移人员安置工作,严防回撤回流,滚动上报安全转移人数;加大对山边水边、沿河低洼地带、地质灾害隐患点、高陡边披、山洪沟口、农用房、土坯房、老旧房、江海堤防等部位巡查力度。

    5)人武部要根据防指统一部署,奔赴抢险救灾第一线。

    6)应急岗要加大协调力度,根据防指统一部署,调度一切可调动的应急抢险救援队伍、救灾物资全力支援受灾地区,开展防汛抢险救灾工作。要加大水工程科学调度力度,督促山围塘等管理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定时汇报实时雨水情。

    7国土资源所要根据防指统一部署,派出地灾防治业务骨干人员进驻镇防办,提出重要企业、重点部位、重大隐患点等地质灾害防治意见,为指挥长防汛决策提供支撑。

    8执法中队要适时关闭管辖范围内的植物园、公园等,通知在建工程适时停工,环卫工人适时停班。

    9宣传岗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新闻发布会等工作;要加强防汛宣传报道工作。

    10教育文旅岗要根据汛情发展和防指统一部署,适时通知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停课;通知小学、幼托机构指派专人负责保护已到校的学生;已被应急局划为避灾场所的学校要全面开放;要加强风险影响研判,适时关停关闭景区,督促旅行社和景区做好游客和旅游从业人员的疏散、撤离工作。

    11村镇建设岗要根据汛情发展情况,适时通知辖区内所有建筑工程停工、工地关闭,并及时组织撤离有关人员。

    12交通管理岗要视情通知受影响的相关客运线路全面暂停运营,在建交通工程全面停止施工。要组织人员加强专养公路安全巡查,一旦发生桥涵垮塌及山体严重滑塌、泥石流断路、路基严重下沉等灾害时,必须立即封闭交通,并及时报告防指。

    13卫生健康岗要通知各级医疗机构要加强急诊力量,做好现场救护、血液储备、开通绿色通道收治伤员等各项准备工作;接到紧急伤病报告后,根据当地诊疗能力开展先期救治,并及时向上级报告。到达现场的医疗救治队要迅速将伤员转送出危险区,按照“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开展工作,并尽快将伤病员转送;必要时,在群众集中安置点设立临时医疗点,并开展巡回医疗活动,主动救治伤病员。

    14后龙派出所要根据防指统一部署,组织人员确保党政机关、各大中小企事业单位及学校等重点要害部位的绝对安全,与涉及国计民生的企业内保组织一起开展维护金融、邮电、通信和易燃易爆、剧毒品储备库等要害部位的安全防汛工作。

    15)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和各村(居)按照镇党委政府防指有关抗洪抢险的重大决策和部署,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开展防汛抗洪工作。

    4.2.5 应急响应调整

    当应急响应条件变化时,防指视情调整防暴雨或防洪应急响应级别;当暴雨、洪水等灾害得到有效控制,且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防指视情宣布终止防暴雨或防洪应急响应。

    4.3 防台风响应

    4.3.1 Ⅳ级响应

    4.3.1.1响应启动条件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防指启动防台风Ⅳ级响应:

    1)市气象台发布台风Ⅳ级预警;

    2)防指发布防台风Ⅳ级响应;

    3)近海出现热带低压,预计24 小时内可能登陆或影响我省。

    4.3.1.2应急响应行动

    1)防指召集应急岗农业水利岗等部门会商,分析台风发展趋势,研究防御对策,作出相应工作部署。

    2)防办加强值班值守,密切跟踪台风态势,及时传达防指会商意见、工作部署,督促区防指各成员单位及各村(居)落实各项防御措施。

    3)镇防办结合本辖区实际,前期已出现明显强降雨过程,且预报未来12小时有50毫米以上降雨,组织包片包村干部进驻重点防御村;通知危险区域建档立卡群众,密切关注天气动态和预警信息,做好转移避险的准备,必要时果断转移并滚动上报安全转移人数;启动防山洪、防地灾群测群防体系,对山边水边、沿河低洼地带、地质灾害隐患点、高陡边披、山洪沟口、农用房、土坯房、老旧房、江海堤防、避风渔港、海上养殖渔排、沿海大排档、滨海沙滩等进行排查巡查;做好已转移人员安置工作,严防回撤回流;通知镇、村两级防汛抢险应急救援队伍处于待命备战状态;组织对防汛视频会商系统、应急发电机、无线预警广播、卫星电话、手持终端等设备进行调试,防汛视频会商系统安排专人值守,各类防汛应急通信设备保持充电开机状态;充实备足救灾物资和救生器材。

    4)人武部要密切关注汛情、风情,做好队伍思想动员和抢险物资准备,通知民兵预备役保持防汛应急抢险救援待命状态。

    5)应急岗要密切关注当前灾害性天气信息,指导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做好安全度汛工作;梳理盘点当前可调用应急救援队伍和救援装备、可开放的应急避难场所,并报应急需要。

    6)农业水利岗要组织检查水闸及山围塘等水利工程,督促指导安全隐患整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督促落实临时度汛措施;根据当前雨水情、河段水位等情况,组织提前泄洪、腾空河段,做好纳洪准备;负责统计出海渔船与渔业船员数量,并与海上作业单位和船上人员保持联系,通知做好防台风准备。

    7)国土资源所要督促、指导各村(居)做好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密切关注当前汛情,必要时要提前预置可调用专业技术力量,为突发地质灾害提供应急技术支撑;组织、指导林业做好防暴雨、洪水等工作。

    8)执法中队要对区内市政基础设施、排涝工程设施、广告设施、污水管道、燃气管道等进行逐项严格检查和安全维护,对所属道路、公园等公共绿地的树木进行加固,及时清理倒伏树木,对有安全隐患的残枝、朽木进行砍伐修剪;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及时通知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台风来临前无法整改到位的及时组织拆除;提前做好抢险车、水泵、安全绳、沙袋、急救物品等防汛抢险设备和物资准备。

    9)宣传岗要通过滨海后龙”公众微信号等向公众宣传防汛防台知识,定时联系区电视台播报台风发展动态等信息。

    10教育文旅岗要督促各级各类学校组织力量,做好校舍加固和排水设施清疏工作,全面检查学校危化品保管情况、用电安全情况、防汛应急物资储备情况等,发现隐患立即组织整改要密切关注雨水情,提前做好景区关停等防汛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工作;组织、指导旅游行业做好防暴雨、洪水、台风工作,派出督导组督查旅游景区、旅行社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启动和落实情况。

    11村镇建设岗要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对深基坑、脚手架、大型机械设备、临时用电设施等部位排查工作,全面加强建筑工地防汛安全管理,并做好抢险人员、防汛物资等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对临时设施处于地质条件复杂或可能造成地质灾害地段的,及时报告自然资源部门,落实防范措施;配合有关村(居)通知辖区内危旧房住户注意防止强降雨造成的次生灾害;督促物业管理单位备齐防汛沙袋等物资,落实管理范围内的各项防御措施。

    12交通管理岗要组织人员到公路、桥涵、运输枢纽、客(货)运输站场、渡口和码头等一线进行巡查,全面排查存在防汛安全隐患并做好安全防范。要加强专养公路依山傍河路段和桥涵构造物、防护工程等险要路段、隐患路段和易发生水毁路段的防汛安全检查,完善安全警告标志。

    13卫生健康岗要加强本系统的风险排查,及时转移低洼地带及有隐患房屋内的人员和设备等,加强对大型仪器设备的保护,对地下室等易受涝部位要配置沙包、水泵进行保护。

    14后龙派出所要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情报信息网络作用,及时向防指报告已发现的风情、汛情、水情;备足必要的防汛器材,检修好车辆,保证一旦发生洪涝灾情,能够迅速投入使用。

    15防指各成员单位要适时启动防御台风的相关预案,部署落实防御台风各项工作,传达贯彻防御台风工作精神和上级领导指示,反馈应急响应动态。

    4.3.2 Ⅲ级响应

    4.3.2.1响应启动条件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防指启动防台风Ⅲ级响应:

    1)市气象台发布台风Ⅲ级预警,预计在未来48小时内热带气旋将影响或登陆我省;

    2)防指发布防台风Ⅲ级响应。

    4.3.2.2 应急响应行动

    1)防指常务副指挥长坐镇指挥,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和专家进行台风防御形势会商,分析台风特点、发展趋势和影响,研究制定防御措施;根据汛情态势,组织召开相关成员单位和各村(居)参加的防台风工作会议,部署防御工作。

    2)防办加强与应急管理局、农业农村和水务局、自然资源等部门和各村(居)的联系,实时汇总收集台风发展动态和全防台风工作情况,提出防御工作建议意见;督促各成员单位和各村(居)落实区防指各项指令、要求;视情商通信运营商推送防台风公益提醒短信。

    3)镇防办结合本辖区实际,前期已出现明显强降雨过程,且预报未来6小时有50毫米以上降雨,组织做好危险区域建档立卡群众老弱妇幼人员转移避险工作及已转移人员安置工作,严防回撤回流,其余危险区域人员适时转移,滚动上报安全转移人数;继续对山边水边、沿河低洼地带、地质灾害隐患点、高陡边披、山洪沟口、农用房、土坯房、老旧房、江海堤防、避风渔港、海上养殖渔排、沿海大排档、滨海沙滩等进行排查巡查。

    4)人武部要密切关注汛情、风情,做好人员出动准备,并向防办报送当前可出动人员数量。

    5)应急岗要组织督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安全度汛工作落实情况;指导受影响地区视情开放应急避护场所。

    6)农业水利岗要督促各山围塘管理人员加强巡查力度、加密巡查次数,并落实险工险段和在建水利工程的抢险队伍、物资和设备及时分析研判辖区渔业生产特点、台风特点、发展趋势和影响,研究具体防御方案和措施;及时掌握台风动态和各有关村(居)渔业防台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情况,并通知相关单位通过短信平台、电台等渠道向渔民发送台风信息。

    7)国土资源所要发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加大对旅游景点、交通干道、重要流域、重点企业、重点工程与设施、重大工程施工场所等重点区域的排查,对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督促落实整改,一时无法整改落实的,要对隐患点进行围蔽、勘察、设置警戒线,提出危险区域人员转移意见并通报有关村(居)

    8)执法中队要及时组织人员,排除路面积水、疏通雨水管道。加强排水管道、排涝泵站值班巡逻及巡查力度,发现井盖、防坠网破损应立即补上。安排人员上路巡查道路、路灯照明、桥梁等市政设施运行情况。视汛情发展情况,增加水泵投运数量,协助排除内涝。

    9)宣传岗要加密播发台风动态信息、防指部署等内容,及时准确宣传报道汛情、风情、灾情。

    10教育文旅岗要及时向各级各类学校通报最新暴雨、洪水、台风信息,通知暂停室外教学活动。加强各景区重点部位的监控巡查,包括安全设施、警示标志和游乐设施等,及时排除隐患;通知旅游景区视情况减少售票或停止售票,景区内部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停止对外开放,设立警示标志并及时告知旅游者;通知各旅行社密切关注旅游团队动态,并采取相关保障措施。

    11村镇建设岗要组织督导施工单位防汛应急管理工作措施落实情况,重点督促工棚、脚手架、塔吊等施工设施的安全防护工作,要求在临时沟、基坑处设立警示牌,杜绝无关人员出入工地;适时组织撤离地质条件复杂或可能造成地质灾害地段的工地人员;协同有关村(居)做好危旧房住户人员转移撤离工作;督促物业管理单位在地下室、地下停车场等入口堆砌防汛沙袋、清理疏通排水渠道,进一步落实管理范围内的各项防御措施。

    12交通管理岗通知相关单位对公路运输线路和班次适时进行调整,确保行车安全;通知水路运输企业组织受影响区域的运输船舶(含内河运输船舶)至就近港口码头避风。要密切关注雨水情,及时掌握专养公路灾情及路况信息并确保联系畅通;对因雨天专养公路路面积水或水毁公路可能引发交通事故或无法正常通行的,要积极组织抢险,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交警部门报告路况信息,提出预警建议,及时采取交通管制,或交通分流、车辆绕行安排,确保行车安全

    13卫生健康岗要督促医疗急救、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应急等队伍做好车辆、油料、医疗设备、消杀药品器械等应急物资准备,处于待命状态;组织对辖区医疗卫生单位应对准备工作进行检查。适时组织镇级医疗救治、疾病控制、卫生监督等应急人员,深入灾区实施增援、指导。必要时,请求卫生计生委调遣医疗卫生机构对灾区进行支援。组织督导组、专家组深入灾区第一线督促、指导,落实各项灾后防病措施。

    14后龙派出所要加强社会面管控,协同有关单位维护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加强对在押人员的看管,防止暴狱、集体逃跑事件的发生;协助有关部门转移、解救危险地带的群众,组织群众开展抢险自救,处置人民群众的各类紧急求助。

    15防指各成员单位加强值班,密切关注台风和风暴潮、海浪情况。

    4.3.3 Ⅱ级响应

    4.3.3.1响应启动条件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防指启动防台风Ⅱ级响应:

    1市气象台发布台风Ⅱ级预警,预计在未来24小时内将有强热带风暴及以上等级的热带气旋影响或登陆我省;

    2)防指发布防台风Ⅱ级应急响应。

    4.3.3.2应急响应行动

    1)镇防指指挥长坐镇指挥,主持召开台风防御形势会商,部署防台风工作;指挥、协调各成员单位和各村(居)联动配合,共同做好防台风各项工作。

    2)农业水利岗要进一步核查防指各项指令、要求的落实情况,收集更新各级各部门防台风工作情况和渔船进港避风、渔排人员转移等信息,根据台风动态及时提出防御工作建议,协助防指领导开展指挥调度工作,适时向社会发布风情、灾情。

    3)全镇干部职工要驻值班,各挂钩党政领导督促各村(居)做好危险房屋、低洼地带、地质灾害点的人员转移工作和海上渔船回港或就近避风工作、进港渔船人员的撤离工作。值班组当天主班人员1名负责密切关注传真机文件,1名负责二楼防汛视频和无线对讲机24小时值守,做好上传下达工作。镇防汛办1名配合主班人员负责二楼防汛视频和无线对讲机24小时轮流值守。

    4)镇防办要组织包片包村干部做好危险区域建档立卡群众转移避险工作及已转移人员安置工作,严防回撤回流,并滚动上报安全转移人数;加大对山边水边、沿河低洼地带、地质灾害隐患点、高陡边披、山洪沟口、农用房、土坯房、老旧房、江海堤防、避风渔港、海上养殖渔排、沿海大排档、滨海沙滩等部位排查巡查力度。

    5)人武部要密切关注汛情、风情,根据防指统一部署,应急救援力量适当向灾区倾斜,协助灾情发生地政府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转移、解救危险地带的群众。

    6)应急岗要加大应急抢险救援队伍、救灾物资协调力度,根据防指统一部署,支援受灾地区开展防汛抢险救灾工作;指导督促受影响地区做好人员转移安置工作;全面开放应急避护场所。  

    7)农业水利岗要通过暴雨洪水监测预警系统及水利可视化系统,24小时不间断监测当前雨情、水情、工情,科学调度水工程;继续督促各地做好重点防洪工程和在建工程的防洪安全工作;督促指导相关村(居)做好海上渔船回港或就近避风工作、渔排和进港渔船人员的撤离工作。在7 级风圈到来之前6 小时,督促指导渔排和渔船上的老人、妇女、儿童和病弱者的撤离工作;在10 级风圈到来之前6 小时,督促指导所有渔船和渔排上人员的撤离工作同时向防指滚动上报转移上岸人数和回港船只数量。

    8)国土自然资源所要派出地质灾害巡查员24小时不间断巡查监测,及时掌握强降雨期间地灾隐患点变化动态,严格做到雨前防控,雨中巡查,雨后复查,做好相关监测记录,发现险情立即上报并协助组织抢险避灾;指导各村(居)做好群众宣传工作,劝导群众远离危险点,划定地灾隐患点禁入区,坚决避让。

    9)执法中队要对辖区内主要涝点实行“定点、定时、定人”措施,遇有积水无法急排,及时打开雨水篦并做好防护措施;当遇到居民区积水严重需要排除时,调度移动抽水设备予以支援。

    10宣传岗要加强防汛宣传报道工作,及时播报台风动态信息、防指防御部署、防灾减灾常识等。

    11教育文旅岗要通知各级各类学校对在校学生进行防暴雨、洪水、台风知识宣传,引导学生趋利避害;适时通知校舍“危、漏”及处于低洼、高边坡、易滑坡地带等易发危险的学校停课,同时做好在校师生撤离工作。要通知旅游景区根据实际情况减少售票或停止售票,转移、撤离或者疏散游客,并妥善安置。

    12村镇建设岗要根据汛情发展情况,适时通知相关建设单位停止施工,工地人员及时撤离;对出现地下室、地下停车场等受淹严重的,协同城管局调度可移动抽排水设备进行急涝急排。

    13交通管理岗要视情通知受影响区域的相关客运线路暂停运营,通知水路运输企业组织受影响区域的运输船舶(含内河运输船舶)适时停止航行作业,进港靠岸避风。要组织人员加强专养公路安全巡查,发现小型水毁,要立即组织人员清除。发现重大水毁,危及行车安全,要立即设置警告、禁止通行标志,并做好现场交通管制。

    14卫生健康岗要做好随时调运防疫消杀物资、生物制品的准备;通知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急诊力量,做好现场救护、开通绿色通道收治伤员等各项准备工作;根据实际,必要时,请求卫生计生委调运救灾物资,调派应急队伍予以支援。

    15后龙派出所要全面加强重点单位、要害部位安全保卫,重点打击破坏防汛工程设施、通信设备和干扰防汛抗灾工作正常开展和趁火打劫的违法犯罪分子,维护社会面和灾区治安秩序和稳定。

    16防指各成员单位立即按照防台风各项预案,部署落实防台风各项工作,传达防指的部署和上级领导指示;各级防汛责任人立即上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组织人员深入基层、重点部位,检查防汛防台风准备情况,督促基层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并及时将防御部署落实情况上报防指;根据防指统一部署,要迅速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准备好抢险物资器材,组织好抢险救灾队伍,迅速投入抢险救灾做好群众转移工作。

    4.3.4 Ⅰ级响应

    4.3.4.1 响应启动条件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防指启动Ⅰ级响应:

    1当市气象台发布台风Ⅰ级预警,预计在未来24小时内将有强台风及以上等级的热带气旋影响或登陆我省;

    2)防指启动防台风Ⅰ级响应。

    4.3.4.2 应急响应行动

    1)防指提请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全紧急会议,全面动员部署防抗台风工作。镇防指指挥长坐镇指挥,有关副指挥长在防指协助指挥长工作,指挥、协调全防抗台风和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防指视情发布紧急动员令,动员全社会共同做好防灾抗灾工作。  

    2)防办全面核查区防指各项指令、要求的落实情况,收集更新各级各部门防台风工作情况和各地灾情、险情、人员转移及抢险救灾动态信息,对重大防御决策部署提出建议意见,协助区防指领导开展指挥调度工作。

    3)全镇干部职工要驻值班,各挂钩党政领导督促各村(居)做好危险房屋、低洼地带、地质灾害点的人员转移工作和海上渔船回港或就近避风工作、进港渔船人员的撤离工作。值班组当天主班人员1名负责密切关注传真机文件,1名负责二楼防汛视频和无线对讲机24小时值守,做好上传下达工作。镇防汛办1名配合主班人员负责二楼防汛视频和无线对讲机24小时轮流值守。

    4)镇防办组织包片包村干部全面转移位于危险区域及生命安全不能得到保障的人员,做好已转移人员安置工作,严防回撤回流,并滚动上报安全转移人数;继续加大对山边水边、沿河低洼地带、地质灾害隐患点、高陡边披、山洪沟口、农用房、土坯房、老旧房、江海堤防、避风渔港、海上养殖渔排、沿海大排档、滨海沙滩等部位巡查力度。

    5)人武部要根据防指统一部署,奔赴抢险救灾第一线。

    6)应急岗要加大协调力度,根据防指统一部署,调度一切可调动的应急抢险救援队伍、救灾物资全力支援受灾地区开展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7)农业水利岗要加大水工程调度力度,拦洪错峰削峰,水水位严格控制在汛限水位之下;派出工作组现场督查涉水项目度汛情况,必要时督促拆除围堰、便桥等行洪设障,确保河道行洪;督促山围塘管理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定时汇报当前雨水情;督促指导沿海地区渔船上人员撤离工作。在14级以上风力到来之前6小时,督促指导所有渔船上人员的撤离工作,同时向防指滚动上报转移上岸人数和船只进港数量。

    8)国土自然资源所要根据防指统一部署,派出地灾防治业务骨干人员进驻区防办,提出重要企业、重点部位、重大隐患点等地质灾害防治意见,为指挥长防汛决策提供支撑。

    9)执法中队要根据汛情发展,适时关闭管辖范围内的植物园、公园等,在建工程适时停工,环卫工人适时停班。

    10)教育文旅岗要根据汛情发展,适时通知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停课;通知小学、幼托机构指派专人负责保护已到校的学生;已被应急局划为避灾场所的学校要全面开放。要加强风险影响研判,适时关停关闭景区,督促旅行社和景区做好游客和旅游从业人员的疏散、撤离工作。

    11)村镇建设要根据汛情发展,适时通知辖区内所有建筑工程停工、工地关闭,并及时组织撤离有关人员。

    12)交通管理岗要通知受影响的相关客运线路全面暂停运营;通知水路运输企业组织受影响区域的运输船舶(含内河运输船舶)全部停止航行作业。受影响区域,所有在建交通工程全面停止施工,人员全部上岸。要组织人员加强专养公路安全巡查,一旦发生路基、桥涵垮塌,山体严重滑塌、泥石流断路、路基严重下沉等,必须立即封闭交通。

    13卫生健康岗要通知各级医疗机构要加强急诊力量,做好现场救护、血液储备、开通绿色通道收治伤员等各项准备工作;接到紧急伤病报告后,根据当地诊疗能力开展先期救治,并及时向上级报告。到达现场的医疗救治队要迅速将伤员转送出危险区,按照“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开展工作,并尽快将伤病员转送;必要时,在群众集中安置点设立临时医疗点,并开展巡回医疗活动,主动救治伤病员。

    14后龙派出所要根据防指统一部署,组织人员确保各大中小企事业单位及学校等重点要害部位的绝对安全,与涉及国计民生的企业内保组织一起开展维护电视台、金融、邮电、通信和易燃易爆、剧毒品储备库等要害部位的安全防汛工作。

    15)各级、各部门防汛责任人必须全部上岗到位,全面落实防指各项防台风工作措施,迅速传达贯彻防台风会议精神和上级领导指示,及时将本单位防御部署工作落实情况上报防指,发现险情应及时处理并向上报告。必要时,防指有关成员单位根据职责作出以下应急措施:

    ①风景名胜区、旅游景点、公园、渡口等适时关闭。

    ②各类学校适时停课,一切建筑工程一律停工。

    ③码头适时关闭。

    ④对部分地区适时实行交通和电力管制,停止临海临港工程作业施工。

    16)根据防指要求,各级、各部门、各类抢险队伍迅速投入抢险救灾,保证抢险物资器材准备就绪,做到应急行动时随调随到;预报台风登陆和严重影响的所在村(居)应在防指的统一领导指挥下,组织各方力量,积极投入防台风防汛工作。

    4.3.5 响应级别调整

    当应急响应条件变化时,防指视情调整防台风应急响应级别;当应急响应条件消失时,防指视情宣布终止防台风应急响应,并根据暴雨和洪水情况,视情启动相应等级的防暴雨或防洪应急响应。

    4.4灾后处置

    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受灾地所属村(居)防指各成员单位加强协作、条块联动,共同做好灾后处置工作;重点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灾后处置工作。

    4.4.1 救灾

    1)应急岗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应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保证灾民有粮吃、有干净水喝、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2)卫生健康岗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3)容环卫岗应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尽快恢复灾区正常的生活环境。

    4.4.2 防汛抢险物资补充

    洪涝、台风灾害过后,防指各成员单位应及时查清、汇总防汛抢险救灾物资的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4.4.3 水毁工程修复

    1)遭到毁坏的供水、电力、交通、通信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等,有关单位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2)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的水毁工程,有关单位应抓紧摸清情况、制定计划、实施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

    4.4.5 灾后重建

    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4.4.6 总结评估

    1)防指组织对重大洪涝、台风灾害应急处置等进行调查,对灾害影响和后果进行评估和总结,编写防御工作报告。

    2)防指相关成员单位应对本行业受灾及损失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和分析,并以书面形式报告防指。

    4.5 特殊情形下防汛安全保障工作

    当我发生或遭受地震、海啸影响,或人为破坏活动引发堤岸垮坝、江海堤防决口、水闸垮塌等衍生灾害,或防汛防台风期间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形,防指按照镇党委政府和相应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要求,及时调整人员转移、物资调配、力量预置、应急救援、抢险救灾等各环节的防控策略,研究制定防汛安全保障措施,并组织实施。防指各成员单位加强部门联动、协调配合,提前做好各项应对准备,确保防汛防台风工作机制有序运转,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4.5.1 受地震、海啸影响或人为破坏活动引发江海堤防决口、水库垮坝、水闸垮塌。

    1)当出现江海堤防决口、堤岸垮坝、水闸垮塌前期征兆时,防汛责任单位要迅速调集人力、物力全力组织抢险,尽可能控制险情,并及时向受影响地区发出警报。

    2)江海堤防决口、堤岸垮坝、水闸垮塌的应急处理,由地方政府负责,首先应迅速组织受影响群众转移,并视情况抢筑二道防线,控制影响范围,尽可能减少灾害损失。

    3)各村(居)视情况在适当时机组织实施堤防堵口。明确堵口、抢护的行政、技术责任人,调度有关水利工程,启动堵口、抢护应急预案,调集人力、物力迅速实施堵口、抢护。防指接报后立即派出相关部门专家力量赶赴现场指导。

    4.5.2 防汛防台风期间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防指加强与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和卫健部门的联络联系,按照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部署和卫健部门建议意见,在防汛防台风工作中落实相关疫病防控措施。

    1)指导督促各村(居)加强疫病防控相关物资、器材的储备,及时调集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等,以备随时应用。

    2)在组织开展危险区域人员转移安置或抢险救灾过程中,按照卫生防疫规定,严格采取防护措施,并视情配备必要的医护人员和防疫物资,确保防汛防台风工作安全、有序。

    五、应急保障

    5.1 通信与信息保障

    5.1.1 任何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汛防台风信息畅通的责任,特急洪涝、台风灾害信息必须优先、快捷、准确传递。

    5.1.2 防指按以公用通信网为主的原则,依托政务内网、政务外网,确保信息畅通。堤防及水库管理单位必须配备通信设施。

    5.1.3 在通信干线中断或现有网络盲区,应利用卫星等通信手段,保障应急救援现场与防指及有关部门的联系。

    5.1.4 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微信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5.2 支援与装备保障

    5.2.1 队伍保障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抢险救灾的义务。民兵队伍、消防大队、泉州森林消防大队等救援队伍是防汛抢险工作的重要力量,负责承担防指下达的急难险重抢险救援任务。

    5.2.2 供电保障

    国网泉港供电服务中心负责抗洪抗台风抢险、抢排渍涝救灾等方面的供电保障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5.2.3 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管理岗负责优先保障防汛抢险人员、转移疏散人员、受灾群众生活用品、抢险所需物资器材的运输工作。

    5.2.4 治安保障

    后龙派出所负责做好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灾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违法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5.2.5 物资保障

    镇防办及相关单位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防汛抢险救灾物资保障工作,建立防汛物资器材储备管理制度,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防止储备物资被盗、挪用、流失和失效,确保救灾物资供应,负责各类防汛抢险救灾物资的补充和更新。

    5.2.6 资金保障

    财政审计岗负责筹措防汛经费,用于遭受台风灾害的地方和单位进行防汛抢险、水毁工程修复,以及用于抢险救灾物资的购置、维修等。

    5.2.7 医疗保障

    卫生健康岗负责组织灾区受灾群众及防汛抗洪人员的医疗救护、健康教育、心理援助和灾区卫生防疫工作。对灾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六、宣传、培训和演练

    6.1 宣传教育

    镇、两级和有关部门需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介,开展防洪防台风、避险、自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增强群众防洪防台风意识和能力。

    6.2 培训

    6.2.1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防指负责各成员单位防汛防台工作负责人、防汛工作业务骨干和防汛抢险应急救援队伍负责人的培训。各村(居)负责水闸、海堤、山围塘等各类防汛责任人和防汛抢险应急救援队伍人员的培训。

    6.2.2 培训工作应做到合理规范课程、严格考核、分类指导,并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保证培训工作质量。

    6.2.3 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6.3 演练

    6.3.1 防汛专业抢险队伍必须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每年进行抗洪抢险演练。

    6.3.2 防指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组织开展宣传、培训和演练。

    6.3.3 每2~3年举行多部门联合的专业抢险演练。

    七、附则

    7.1 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防洪防台风工作中表现突出、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不执行命令导致造成人民生命和财产损失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相应处罚及责任追究。

    7.2 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防办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本预案。各村(居)防汛防台领导小组可参照本预案制定本级防汛防台风预案。

    7.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抄送:区防汛办,镇副科级以上干部。

    后龙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2310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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