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903-1100-2019-00005
- 备注/文号:龙委〔2019〕25号
- 发布机构:泉港区后龙镇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3-20
各党(总)支部、村(居)委会,机关各科室:
根据《福建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乡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作为普查督导员挂钩包干制度的通知》(闽经普办〔2019〕4号)文件要求,鉴于人事变动,经研究,决定调整后龙镇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入户登记阶段各村(居)挂钩责任领导和经普督导员。具体通知如下:
一、挂钩责任领导和经普督导员调整情况
1、上西村
挂钩责任领导:卢凌峰
经普督导员:陈惜蓉
2、峰前村
挂钩责任领导:何金露
经普督导员:王梅雅
3、许厝村
挂钩责任领导:庄阳江
经普督导员:王庚梅
4、割山村
挂钩责任领导:王高阳
经普督导员:林 勇、李丽宁
5、后田村
挂钩责任领导:曾荣桂
经普督导员:陈碧玲、肖惜鹏
6、后墘村
挂钩责任领导:黄凤禧
经普督导员:庄 坚、马菊莲
7、涂坑村
挂钩责任领导:郭先锋
经普督导员:杨益强、刘昭月
8、东山村
挂钩责任领导:刘坤忠
经普督导员:郑泽宏
9、栖霞社区
挂钩责任领导:王华章
经普督导员:林明炎、郑隆平
10、坑仔底村
挂钩责任领导:陈清泉
经普督导员:陈玉盛、吴庆源
11、柳亭村
挂钩责任领导:连 维
经普督导员:林菁菁
12、后龙村
挂钩责任领导:陈惠仁
经普督导员:陈忠民
13、田里村
挂钩责任领导:郭勇诚
经普督导员:郭昭亮、柳小平
二、工作要求和任务
各村(居)经普挂钩责任领导和督导员要深入所挂钩村(居),重点解决普查对象思想有顾虑、填报的数据不能真实反映生产经营情况等“软不配合”的问题,确保普查登记的高质量高效率。主要有以下4点任务:
1、协调解决挂钩村(居)不配合普查工作的企业、单位和被抽中的个体户及时、真实、准确做好普查登记工作。
2、督促挂钩村(居)经普指导员、普查员按上级要求的时间进度开展实地入户普查登记。
3、督促挂钩村(居)PAD录入员及时审核上报数据、及时修改错误内容。
4、指导督促挂钩村(居)做好上级经普办布置的其他经普事项。
中共后龙镇委员会
后龙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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