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904-0100-2021-00008
- 备注/文号:峰政〔2021〕16号
- 发布机构:泉港区峰尾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3-08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实施渔港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加快推进我镇诚峰一级渔港、诚平二级渔港建设,补齐渔港建设短板,改善渔业基础设施,提升渔业防灾减灾能力,推动海洋与渔业高质量发展超越,经镇党政列席会议研究同意,决定成立我镇推进渔港建设工作小组,具体人员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人员组成
组 长:林宗文 镇人大主席
副组长:郭安鹏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陈珠金 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陈文强 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渔港公司负责人
柯顺珍 镇财政所所长
林贤海 镇自然资源所所长
推进渔港建设工作小组挂靠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二、工作职责
(一)完善项目清单。根据省局列出的相关我镇渔港在建和计划开工项目清单,逐个完善项目清单资料。(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所、渔港公司)
(二)督促投建进度。按照“一港一策”的原则,盯紧项目目标任务和工作计划,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加快施工进度、按照序时进度落实投资额,并在工作中找出影响建设进度的关键点和存在问题,分析存在问题,提出解决办法、措施、建议。(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所、渔港公司)
(三)督促加快开工。收集各计划开工项目在前期工作各环节中出现的难点、堵点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督促承办方倒排时序,做好开工前期工作。(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所、渔港公司)
(四)及时审核拨付资金。对上级下拨有关渔港工程建设资金及时跟踪到位,对工程建设项目资金及时报送审核,拨付到位。(财政所)
(五)及时汇总信息。对项目进展情况按月形成工作动态,重要信息及时提出意见供镇主要领导参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泉港区峰尾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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