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101-1500-2023-00141
- 备注/文号:泉港征预公告〔2023〕16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8-01
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泉港征预公告〔2023〕16号
为实施泉港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发布中兴街(新建)工程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征收土地面积:4.6682公顷。
2.征地范围:东至山腰旧街;西至宏泰雅园;南至农田;北至农田。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3.本批次用地涉及山腰街道锦山村、锦川村、锦塔村、新宅社区集体所有土地(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土地用于中兴街(新建)工程,为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公告时间
2023年8月2日至2023年8月17日。
三、其他事项
拟于2023年8月2日至2023年8月17日由山腰街道办事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由山腰街道办事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开展现状调查、风险评估、征地公告、征地听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补偿登记、协议签订等土地征收前期工作。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本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山腰街道办事处提出。
特此公告。
附件:中兴街(新建)工程红线图
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