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101-0300-2023-00173
- 备注/文号:泉港政办〔2023〕24号
- 发布机构: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9-20
泉港政办〔2023〕24号
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港石化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建设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石化工业园区,区直有关单位,石化工业区建发公司,各入驻企业:
现将《泉港石化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建设专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务必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泉港石化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建设
专项工作方案
为深化工业园区水污染防治,推进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求2023年度蓝天碧水碧海净土工程行动计划及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指标评分细则意见的函》《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及评估指南(试行)>的通知》(闽环保水〔2022〕9号)等文件精神及省商务厅工作部署要求,泉港石化工业园区需于2023年年底前完成“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现结合泉港石化工业园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进一步深化工业园区水污染防治,推进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按照园区污水管网全覆盖、雨污分流全到位、污水排放全纳管、排放污水全达标、园区及园区内企业污水管道可视全明化的“四全一明”要求,在前期工作基础上,持续提升污水集中处理水平,2023年年底前完成泉港石化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
二、实施步骤
(一)实施时间
自2023年9月中旬起至12月结束。
(二)实施范围和实施单位
实施范围:泉港石化工业园区红线范围内涉及的企业、公共雨污管网、排污口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其中园区公共雨污管网包括通港路和G228位于园区红线范围内的雨污管网。
实施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泉港分中心,园区管委会职能科室,泉港石化工业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园区各入驻企业。
(三)实施阶段
1.摸底排查阶段(2023年9月中旬-9月30日)
各责任部门和有关单位结合实际,围绕“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重点开展深度排查工作。由园区委托第三方单位配合牵头单位完成现场勘察、收集资料、编制报告、申请验收。要做到全面对工业园区的各类涉水设施进行“摸家底”,对园区管网及配套设施、排污口、污水处理设施、企业初期雨水池和事故应急池、数字化管理六个方面进行排查,精准了解园区涉水企业及其涉水设施现状,查找问题所在,掌握详细基础信息和最新资料,编制“一园一策”建设方案,为后续整改提升和长效管理提供最基础的理论和数据支撑。摸底阶段的同时要对涉水设施的各企业进行政策宣传,告知需整改的内容和整改完成时间。
2.整改提升阶段(2023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
根据深度排查结果编制“一园一策”建设方案,明确整改提升的工作目标,建立“四个清单”,即问题清单、措施清单、项目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时间、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各责任单位要根据“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方案,落实各项整改要求,完成针对检测排查发现的管网系统缺陷参照相关规范进行相应的开挖、清淤、疏通、截污改造等整改修复任务,杜绝管网“带病运行”,形成工程量清单。由园区规划建设科和建发公司委托实施造价单位,并按照工程量清单进行预算,再根据相关规定开展招标工作,确定检测和施工单位。整改完成后需做到全面提升园区管网系统,建立初期雨水收集系统,提升污水处理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水平,对园区和企业内部管网排查出来的雨污混错接点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实现“雨污分流全到位”“污水排放全纳管”“园区污水管网全覆盖”“重点园区及园区内企业污水管道可视全明化”;对园区内各企业排污口规范化整改,推动整改落地见效;加强园区管网及配套构筑物标识化建设,做到依据标识可寻可查可检;园区及企业要按要求建设地下水监测井,并开展水质跟踪监测。
3.长效管理阶段(2023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严格实施管网巡查、检测、清淤和维修制度及台账记录等,切实落实日常养护、管理责任。加强对企业的排水和排污许可监督管理,加强园区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园区环境风险能力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收集整理有关台账及佐证资料。
4.成效评估及验收阶段(2023年12月1日至12月30日)
对照评估指标体系开展自评,编制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创建自评报告。再申请由市级主管部门对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情况进行现场帮扶、评估、验收。
三、建设内容及责任分工
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及评估指南(试行)>的通知》,建设内容包括深度排查、整改提升(包括“一园一策”方案编制)、长效管理、成效评估等。
(一)深度排查
1.园区管网及配套设施排查
要求:全面排查园区雨、污水排水管网及泵站建设运行情况,查清园区排水系统的结构性和功能性缺陷。
方式:园区规划建设科、石化建发公司提供园区范围内雨污管网竣工图及测绘资料;区城管局、石化建发公司或原测绘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泉港分中心提供涉及园区的通港路、福兴路其他雨污管网配套的竣工图及测绘资料;收集以上基础资料(附表1)摸清园区管网建设基本情况。测绘或竣工图基础资料缺失的需由原建设单位商原设计单位提交,或通过委托补充测绘;采用CCTV或QV等手段,深度排查园区管网结构性功能性缺陷,开展老旧管网强度检测,了解老旧管网破损情况,对园区配套设施检查井和提升泵站基本情况进行排查。通过上述要点排查,形成管网系统现状数据成果。包括雨污混接、错接、漏接、淤积、错位、破损、溢漏等结构性和功能性缺陷,管网建
设平面图(带问题节点)、检测与评估报告,绘制清晰、完整的管网图。
牵头单位:石化工业园区规划建设科
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泉港分中心,泉港石化工业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第三方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9月30日
2.排污口排查
要求:全面摸清园区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情况,全面查清入河排海口设置情况,重点查明规范整治情况,异常排污情况等。
方式:参照《入河(海)排污口三级排查技术指南》(HJ1232-2021)要求,排查园区内企业排污口和雨洪排口、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和雨洪排口(以下简称“排污口”)设置情况,包括排口类型、规范化建设情况以及存在主要问题(是否存在雨洪排口晴天排水、污水排口雨天溢流等非正常排水现象)等,并推动及时整改。收集提供排污口排查所需资料、情况说明和现场介绍,完成相关表单。
牵头单位:石化工业园区环保安监科
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泉港分中心,石化工业园区规划建设科,泉港石化工业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园区各入驻企业,第三方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9月30日
3.污水处理设施排查
要求:全面摸清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行维护情况。
方式:调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进出水水质、运行负荷、污水工艺适配性情况、防渗漏措施、排污口在线监控及联网、污泥产生及处置情况等。由牵头单位负责排查,责任部门配合提供基础资料(含佐证资料)、填写排查表表单、提供场地、现场踏勘。
牵头单位:石化工业园区环保安监科
责任单位:石化工业园区规划建设科、泉港石化桑德污水处理厂、福建联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第三方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9月30日
4.企业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排查
要求:全面摸清企业初期污水池、事故应急池情况。
方式:调查企业环评文件、审批意见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明确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的容积大小,初期雨水量计算和收集匹配情况,初期雨水收集池、事故应急池设计是否按要求建设,是否存在未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或将初期雨水池与事故应急池混合使用;污染汇流区设置是否合理,部分可能产生跑冒滴漏污染且受降雨冲刷的区域是否考虑;雨污切换装置采用人工控制还是智能管控,是否会因响应滞后造成部分超标初期雨水溢流外排;收集后的初期雨水后期是否进行处理等。采用巡查、实地考察、取样检测、资料、台账、记录检查等方式,形成排查记录表,排查报告。收集填报排查记录表和佐证资料(应急预案及现场照片等),现场核实基本情况,形成排查表。
牵头单位:石化工业园区环保安监科
责任单位:泉港区石化应急救援中心,园区各入驻企业,第三方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9月30日
5.企业排水情况排查
要求:全面摸清园区工业企业涉水污染源及其排水情况。
方式:完成园区工业企业涉水污染源及其排水情况调查,记录涉水污染源名单,包括企业名称、行业类型、排查,排水许可证、排污许可证、雨污分流情况、雨污管网状况《管线是否为明管、地埋、高架或明沟,是否存在破损、堵塞、渗漏等),排污口建设情况、水质监测情况、各类废水排放量及排放浓度、排水去向(纳管、预处理或排放环境 )、初期雨水收集处理情况、雨水排放口、事故应急池建设情况等,形成“一园一档”信息表。
牵头单位:石化工业园区环保安监科
责任单位:泉港区石化应急救援中心,园区各入驻企业,第三方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9月30日
6.数字化管理排查
要求:推进园区及企业水平衡核算,园区企业排污口及周边河道数字化管理情况。
方式:收集水平衡核算基础数据,推进园区及企业水平衡核算,由经济发展科牵头调查单位结合企业用水量、排污许可量、纳管水量及污水处理厂进出水量等进行水平衡核算,分析识别异常排污情况。收集周边河道数字化管理情况,排查园区企业及周边河道排污口视频监控主要河道小微水站建设运营数字化情况。采用实地考察、资料检查、软件硬件检查、设备台账记录检查等方式;形成排查记录表和排查报告。
牵头单位:石化工业园区环保安监科
责任单位:园区各入驻企业,第三方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9月30日
(二)整改提升
1.编制“一园一策”建设方案
“污水零直排”第三方调查单位针对前期排查所发现的问题,编制形成“一园一策”建设方案,包括园区层面和企业层面问题治理方案。建设方案中需明确问题清单、项目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时间、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并根据排查检测发现的管网系统缺陷提出相应的整改修复要求,形成工程量清单和预算,为后续整改提供基础数据,推动整改落地见效。列出整改提升计划表,提供对应事项的整改时间、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落实监督和整改。
牵头单位:石化工业园区环保安监科
责任单位:整改单位(园区各企业和有关部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31日
2.提升园区管网系统
园区、企业管网布置合理、各类管线设置清晰、运行正常,实现“雨污分流全到位。
针对管网检测排查发现的管网系统缺陷参照相关规范开展整改修复,主要任务是(不仅限于):(1)排查发现管网淤堵的,需根据淤堵情况对雨污管网进行清淤,对易堵塞淤积的管段,需及时疏通并确保通畅;(2)对遇存在缺陷需进行非开挖修复或者开挖修复、非开挖修复前和非开挖修复完成后须用CCTV或QV进行内窥检测,并形成修前修后视频资料;(3)遇需开挖修复的管道,在挖除后重新铺设管道,管材及管径同原管道,须提供《管道修复报告》和修复前和修复后的视频;(4)对有污染源需要分流的新建雨污水管网,须对原混接管道和检查井进行疏通、清淤;(5)如发现有雨污混接、私接、错接点位等需进行截污改造,确保雨水管线中无污水接入;(6)管网应根据废水性质(如腐蚀性、水温、水压等) 选择适用、耐用的优质管材,符合相关标准手册规范和设计要求,管网适用范围、使用年限);(7)企业新改扩建项目内部及园区的生产污水采用明管输送,推荐采管廊架空的方式,现有污水管网逐步实施明管化改造(明渠明管),实现“重点园区及园区内企业污水管道可视全明化”;(8)加强园区管网及配套构筑物标识化建设;(9)化工园区及企业按要求建设地下水监测井,并开展水质跟踪监测;(10)针对园区和企业内部管网排查出来的雨污混错接点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实现“雨污分流全到位”。
“一园一策”建设方案中存在问题的有关责任单位规定时间前按要求完成整改,其中公共区域管道由归属的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落实整改;以上各责任主体需根据“一园一策”建设方案、四个清单(问题清单、项目清单、责任清单、工程量清单)严格实施整改修复的任务。另由石化工业园区规划建设科牵头组织并监督检查,落实整改情况。
牵头单位:石化工业园区规划建设科
责任单位: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园区各入驻企业。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31日
3.完善初期雨水收集池和事故应急池
各企业需建立足够容量的初期雨水收集池,保障对初期雨水进行有效收集并处理;初期雨水应处理达标后排放,或纳入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在保障安全的情况下推荐安装阀门自动切换系统。同时,应按环评要求建设事故应急池,确保事故废水集中收集处理。“一园一策”建设方案中存在问题的有关责任单位需于规定时间前按要求落实整改,应急救援中心和环保安监科负责监督检查,检查各企业整改完成情况。
牵头单位:石化工业园区环保安监科
责任单位:泉港区石化应急救援中心,园区各入驻企业。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31日
4.提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园区应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稳定达标运行,实现“排放污水全达标”,禁止偷排漏排;依托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如存在出水水质不能稳定达标、超负荷运行等问题,应按要求整改;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应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非法污泥堆放点一律予以取缔。“一园一策”建设方案中存在问题的有关责任单位需于规定时间前按要求整改落实到位。
牵头单位:泉州桑德水务有限公司
责任单位:福建联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园区其他涉水企业。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31日
5.排污口规范化整改
全面落实排污口规范化存在的问题,做到园区内企业现有排污口(雨水口除外)应尽可能清理合并,污水通过截污纳管进入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处理后统一从排污口排放。保留的排污口需按要求完成规范化建设,应设置明渠段或取样井,安装在线计量,落实监督性监测,并在入河入海处(非园区内)规范设立标识牌和监控设施。“一园一策”建设方案中排污口不规范的,有存在问题的企业均需按“一园一策”及要求整改。
牵头单位:泉州桑德水务有限公司
责任单位:园区各入驻企业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31日
(三)长效管理
加强管网长效运维,落实管网长效运维责任主体,建立自查和巡查管理制度,切实落实日常养护和管理责任;健全档案管理制度,推荐电子化档案管理;建立智慧监控平台,对管网分层、重要管段、管点实施数字化标识,提升数字化管理水平;对企业排污口排放、管网系统运行等实行信息化管控;强化企业监督管理,要求企业在雨水口、污水处理设施进出水口按要求安装在线水量计量及水质监测监控设备,严格落实申领排水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对断面水质超标及污染实施溯源管理;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尽可能降低污染,避免扩散。
牵头单位:石化工业园区规划建设科
责任单位:园区各入驻企业,园区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30日
(四)成效评估及验收
对照评估指标体系开展自评,编制完成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创建自评报告。待自评完成,由市级园区主管部门对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情况进行现场帮扶和评估,组织开展现场核查和绩效评估,形成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成效评估服务。
牵头单位:石化工业园区环保安监科
责任单位:政府相关职能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0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由各相关部门成立污水零直排工作专班(名单附后),加强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泉港生态环境局作为协办单位,具体落实全园区污水零直排创建工作组织计划、检查督导和问题交办等工作,确保污水零直排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二)明确职责分工
各单位要提高对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明确责任部门,指定专人,制定专项具体实施或整改方案,切实落实责任,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各职能部门要建立健全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长效管理机制。
(三)加大监管力度
各单位要各自负责部分的污水零直排创建及有关整改工作,定期对雨污水管网进行常态化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上报。对于园区污水零直排创建工作过程中,不配合的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四)加大宣传力度
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增强企业对园区“污水零直排”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参与度和配合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方式广泛宣传。
附件:1.“污水零直排”工作专班
2.“污水零直排”工作内容责任分工明细表
3.管网基础资料收集及基本情况调查表
4.工业园区及企业信息清单
5.工业园区公共区域管网情况调查表
6.企业管网基本情况调查表
7.排污口排查记录表
8.污水处理设施排查记录表
9.初期雨水池排查记录表
10.事故应急池排查记录表
11.数字化管理排查记录表
附件1
污水零直排工作专班
组 长:林清宏 石化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林家庆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张国文 区市政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庄民芳 石化工业园区管委会经发科科长
吴文锋 石化工业园区管委会规划建设科科长
王碧山 石化工业园区管委会环安科科长
钟三阳 区石化应急救援中心主任
刘 忠 泉港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庄进明 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泉港分中心副主任
段存成 泉港石化工业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附件2
“污水零直排”工作内容责任分工明细表
分项内容 |
工作任务分解 |
牵头单位 |
责任部门 |
完成时限 |
需协调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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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排查
深度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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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管网及配套设施排查 |
收集基础测绘和管网竣工资料,摸清园区管网建设基本情况,测绘基础资料不足的通过委托第三方对雨污管网现状进行测绘;委托第三方单位深度排查园区管网结构性功能性缺陷,开展老旧管网强度检测,了解老旧管网破损情况;对园区配套设施检查井和提升泵站基本情况进行排查;全面排查园区雨、污水排水管网及泵站建设运行情况;查清园区排水系统的结构性和功能性缺陷;编制园区雨污管网排查报告。 |
园区规划建设科 |
区城管局、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泉港分中心,园区环保安监科,泉港石化工业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第三方调查单位 |
2023年9月30日 |
区城管局、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泉港分中心,泉港石化工业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目前园区管网建设及竣工基本资料;由园区环保安监科委托“污水零直排”第三方调查单位或其他第三方检测单位对现有管网破损情况进行检测排查形成管网系统现状数据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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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排污口排查 |
全面摸清园区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情况,全面查清入河排海口设置情况,重点查明是否按要求完成规范整治,是否存在异常排污等。形成园区排污口排查报告,完成相关表单。 |
园区环保安监科 |
区城管局、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泉港分中心,园区规划建设科,泉港石化工业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园区各入驻企业、第三方调查单位 |
2023年9月30日 |
区城管局、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泉港分中心,园区规划建设科,园区污水处理厂和各企业协办配合提供资料、情况说明和现场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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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设施排查 |
全面摸清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行维护情况,即调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进出水水质、运行负荷、污水工艺适配性情况、防渗漏措施、排污口在线监控及联网、污泥产生及处置情况等。 |
园区环保安监科 |
园区规划建设科、泉港石化桑德污水处理厂、福建联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协办,第三方调查单位 |
2023年9月30日 |
由牵头单位负责排查,责任部门配合提供基础资料(含佐证资料)、填写排查表表单、提供场地、现场踏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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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排查 |
调查企业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的容积大小,调查初期雨水量计算和收集匹配情况,是否按要求建设;污染汇流区设置是否合理,部分可能产生跑冒滴漏污染且受降雨冲刷的区域是否考虑;雨污切换装置采用人工控制还是智能管控,是否会因响应滞后造成部分超标初期雨水溢流外排;收集后的初期雨水后期是否进行处理等。 |
园区环保安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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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化工业区应急救援中心、园区各企业和第三方调查单位协办 |
2023年9月30日 |
由园区各企业填写排查记录表和佐证资料(应急预案及现场照片等),由应急救援中心和第三方调查单位现场核实基本情况,形成排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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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排查 |
全面摸清园区工业企业涉水污染源及其排水情况,摸清涉水污染源及其排水情况调查,建设“污水零直排区”企业排查记录表,形成“一园一档”信息表。 |
园区环保安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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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化工业区应急救援中心、园区各企业和第三方调查单位 |
2023年9月30日 |
由园区各企业填写排查记录表(并提供佐证资料),第三方调查单位根据排查表到现场排查核对,形成企业排查记录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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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管理排查 |
推进园区及企业水平衡核算,园区企业排污口及周边河道数字化管理情况。 |
园区环保安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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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调查单位,园区各企业 |
2023年9月30日 |
园区各企业提供水平衡核算基础数据,污水零直排”第三方调查单位协办核算,其他园区管委会有关部门提供周边河道数字化管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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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提升
深度排查 |
编制“一园一策”建设方案 |
针对前期排查所发现的问题,编制详实形成“一园一策”的建设方案,包括园区层面和企业层面问题治理方案。 |
园区环保安监科 |
整改单位(园区各企业和有关部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 |
2023年10月31日 |
“污水零直排”第三方调查单位协办编制、整改单位(园区各企业和有关部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等配合落实监督和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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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园区管网系统 |
明确管网改造范围及相应责任主体,各责任主体需针对排查发现的管网系统缺陷参照相关规范进行整改修复。企业新改扩建项目内部及园区的生产污水采用明管输送,推荐采管廊架空的方式,现有污水管网逐步实施明管化改造(明渠明管 ),实现“重点园区及园区内企业污水管道可视全明化”;加强园区管网及配套构筑物标识化建设;化工园区及企业按要求建设地下水监测井,并开展水质跟踪监测;针对园区和企业内部管网排查出来的雨污混错接点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实现“雨污分流全到位”。 |
园区规划建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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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及园区各企业、政府相关职能部门 |
2023年10月31日 |
“一园一策”建设方案中存在问题的有关单位需按要求整改,公共区域管道由归属的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落实整改;园区规划建设科牵头组织并监督检查,落实整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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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初期雨水收集池和事故应急池 |
各企业需建立足够容量的初期雨水收集池,保障对初期雨水进行有效收集并处理;初期雨水应处理达标后排放,或纳入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在保障安全的情况下推荐安装阀门自动切换系统。同时,应按环评要求建设事故应急池,确保事故废水集中收集处理。 |
园区环保安监科
|
石化工业区应急救援中心、园区各企业 |
2023年10月31日 |
“一园一策”建设方案中存在问题的有关单位需按要求整改,园区应急救援中心和环保安监科监督检查,落实整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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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
园区应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稳定达标运行,实现“排放污水全达标”,禁止偷排漏排;依托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如存在出水水质不能稳定达标、超负荷运行等问题,应按要求整改;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应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非法污泥堆放点一律予以取缔。 |
泉州桑德水务有限公司 |
福建联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和园区其他各涉水企业 |
2023年10月31日 |
“一园一策”建设方案中存在问题的有关单位需按要求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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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口规范化整改 |
园区所有排污口规范化整治 |
泉州桑德水务有限公司 |
园区各企业 |
2023年10月31日 |
“一园一策”建设方案中排污口不规范的,有存在问题的企业均需按“一园一策”要求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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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效管理 |
加强管网长效运维,落实管网长效运维责任主体,建立自查和巡查管理制度,切实落实日常养护和管理责任;健全档案管理制度,推荐电子化档案管理;建立智慧监控平台,对管网分层、重要管段、管点实施数字化标识,提升数字化管理水平;对企业排污口排放、管网系统运行等实行信息化管控;强化企业监督管理,要求企业在雨水口、污水处理设施进出水口按要求安装在线水量计量及水质监测监控设备,严格落实申领排水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对断面水质超标及污染实施溯源管理;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尽可能降低污染,避免扩散。 |
园区规划建设科 |
园区各企业、园区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等 |
2023年11月30日 |
由园区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建立自查和巡查管理制度,落实运维责任主体,建立智慧监控平台和信息化管控;园区各企业按管理常态化要求进行日常管理、溯源管理和应急管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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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效评估及验收 |
由园区或第三方对照评估指标体系开展自评,编制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创建自评报告。待自评完成,由市级园区主管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对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情况进行现场帮扶和评估,由省商务厅和生态环境厅强化指导,组织开展现场核查和绩效评估,形成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成效评估服务。 |
园区环保安监科 |
政府相关职能部门 |
2023年12月30日 |
“污水零直排”第三方调查单位协办编制自评报告和验收报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配合验收工作。 |
附件3
管网基础资料收集及基本情况调查表
序号 |
资料名称 |
责任部门 |
1 |
园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管网竣工图(污水综合管网)及输送管线情况、明管和可视化情况 |
园区规划建设科 |
2 |
园区雨水综合管网竣工图及输送管线情况 |
园区规划建设科 |
3 |
污水零直排建设前污水管网及泵站系统布局图 |
园区规划建设科 |
4 |
园区企业名单(园区内正常运行所有企业名单,底数) |
园区综合科、环保安监科 |
5 |
园区涉水企业污染源名单 |
园区综合科、环保安监科 |
6 |
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基本及运行维护情况 |
泉州桑德水务有限公司 |
7 |
园区所有涉水排污口清单名录,需含企业、名称、编号和位置 |
园区综合科、环保安监科 |
8 |
园区已建管网档案、制度及日常落实记录等 |
园区规划建设科、泉港石化工业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9 |
园区内各企业排水、排污许可证发放名录 |
园区综合科、环保安监科 |
10 |
各企业雨水口污水口在线水量安装及在线监测设备安装情况 |
园区环安科和各企业、泉港生态环境局 |
11 |
各企业排水情况,一园一档信息表 |
园区各入驻企业 |
12 |
目前各企业排污口、管网系统运行维护情况 |
园区规划建设科、泉港石化工业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13 |
园区内各企业初期雨水收集池和事故池建设情况名录 (容积及初期雨水处理情况等) |
园区环保安监科和各入驻企业 |
14 |
园区初期雨水收集池和事故池建设情况 |
园区环保安监科 |
15 |
企业或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文件 |
区石化应急救援中心和各企业 |
16 |
园区或企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培训、演练记录 |
区石化应急救援中心和各企业 |
17 |
园区或企业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情况 |
区石化应急救援中心和各企业 |
18 |
园区一年内发生过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名录及对应事件简述 |
区石化应急救援中心和各企业 |
附件4
工业园区及企业信息清单
调查记录人: 调查时间: 年 月 日 第 页/共 页
工业园区或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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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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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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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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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数量(工业园区类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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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产业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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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值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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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为特殊行业,如化工、电镀、造纸、印染、制革等重污染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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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是否明管化或地面化?若有明管化的企业,需明确本企业污水明管化采用的形式(如球墨铸铁、HDPE、PVC还是不锈钢管)、明管管道长度、相应投资造价以及企业污水管网总长度(企业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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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水/排污许可证领取登记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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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均用水量(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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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均污水排放量(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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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有污水处理设施(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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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入网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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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雨污分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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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期雨水处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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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水、污水排出口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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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排出口水质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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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期雨水池容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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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事故池容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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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问题汇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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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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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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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5
工业园区公共区域管网情况调查表
调查记录人: 调查时间:年 月 日 第 页/共 页
道路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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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网类型 |
雨水/污水/合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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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具体位置 |
存在问题 |
问题图片 |
整改建议 |
Y1-Y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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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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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编号为管网检查井编号,W代表污水,Y代表雨水,H代表合流,公共区域的管网不涉及企业内部;
2、存在的问题包含排水管网及检查井的破损、渗漏、混接、错接、淤积、堵塞等结构性或功能性缺陷;
3、如工业园区内存在生活小区或其他类建设单元,其调查记录可参考本表格。
附件6
企业管网基本情况调查表
调查记录人: 调查时间: 年 月 日 第 页/共 页
企业内部道路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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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网类型 |
雨水/污水/合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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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具体位置 |
存在问题 |
问题图片 |
整改建议 |
Y1-Y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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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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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编号为管网检查井编号,W代表污水,Y代表雨水,公共区域的管网不涉及企业内部;
2、存在的问题包含排水管网及检查井的破损、渗漏、混接、错接、淤积、堵塞等结构性或功能性缺陷;
管网结构性缺陷和功能性缺陷定义表
缺陷 分类 |
缺陷 名称 |
缺陷定义 |
结构性 缺陷 |
破裂 |
管道的外部压力超过自身的承受力致使管材发生破裂。其形式有纵向、环向和复合三种。 |
变形 |
管道的原样被改变(只适用于柔性管)。变形比率=最大变形内径/原内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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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位 |
两根管道的套口接头偏离,未处于管道的正确位置。邻近的管道看似“半月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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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节 |
由于沉降,两根管道的套口接头未充分推进或接口脱离。邻近的管道看似“全月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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渗漏 |
来源于地下的(按照不同的季节)或来自于邻近漏水管的水从管壁、接口及检查井壁流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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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蚀 |
管道内壁受到有害物质的腐蚀或管道内壁受到磨损。管道标准水位上部的腐蚀来自于排水管道中的硫化氢所造成的腐蚀。管道底部的腐蚀是由于水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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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圈脱落 |
接口材质,如橡胶圈、沥青、水泥等类似的材料进入管道。悬挂在管道底部的橡胶圈会造成运行方面的重大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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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管暗接 |
支管未通过检查井直接侧向接入主管。该方式须得到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未批准的定为4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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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物侵入 |
非自身管道附属设施的物体穿透管壁进入管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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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性 缺陷 |
沉积 |
管道内的油脂、有机物或泥沙质沉淀物减少了横截面面积。有软质和硬质两种。 |
结垢 |
由于含铁或石灰质的水长时间沉积于管道表面,形成硬质或软质结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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障碍物 |
管道内坚硬的杂物,如石头、柴枝、树枝、遗弃的工具、破损管道的碎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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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根 |
单根树根或是树根群自然生长进入管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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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直变向 |
管道沉降或其他原因导致管道内部垂直方向发生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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坝头 |
残留在管道内的封堵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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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变向 |
管道内部水平方面发生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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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渣 |
管道内水面上的漂浮物。 |
附件7
排污口排查记录表
调查记录人: 调查时间: 年 月 日 第 页/共 页
排出口类型 |
雨水排到市政管网/河道等 污水排入市政管网或污水处理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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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出口编号 |
具体位置 |
存在问题 |
问题图片 |
整改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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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按照“晴天无排水、雨天无污水”的要求,现场检查入河排污(水)口情况
可后附检查记录,台账等资料。
附件8
污水处理设施排查记录表
调查记录人: 调查时间: 年 月 日 第 页,共 页
污水处理设施 (厂)名称 |
设计 规模 |
排放 标准 |
排放 去向 |
再生利用 可行性 |
存在问题 |
整改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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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存在问题包括是否超负荷、超排放标准运行,可后附检查记录,台账等资料
附件9
初期雨水池排查记录表
调查记录人: 调查时间: 年 月 日 第 页,共 页
初期雨水池名称及编号 |
容量 |
排水 去向 |
运行 状况 |
有无监测、转换等装置 |
存在问题 |
整改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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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存在问题包括是否超负荷、超排放标准运行,可后附检查记录,台账等资料
附件10
事故应急池排查记录表
调查记录人: 调查时间: 年 月 日 第 页,共 页
事故应急池名称及编号 |
设计 容量 |
排水 去向 |
运行 状态 |
有无监测 装置 |
存在问题 |
整改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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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存在问题包括是否超负荷、超排放标准运行,可后附检查记录,台账等资料
附件11
数字化管理排查记录表
调查记录人: 排查时间: 年 月 日 第 页/共 页
园区或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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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软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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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监管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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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件运行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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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运行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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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衡核算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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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硬件运行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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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监管整体水平, 是否满足监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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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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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问题汇总,提出整改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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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题及整改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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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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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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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可附相关证明文件,图片,数据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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