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106-3000-2020-00095
- 备注/文号:泉港建〔2020〕220号
- 发布机构:泉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9-08
为进一步推进泉港区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总评工作,我局于2020年8月份组织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资深专业技术人员对我区物业小区进行交叉考评,互相“找茬”,其中泉州市光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黄碧珠,泉州市泉港昌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康少强,泉州市松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黄东升和福建宜润商业物业运营有限公司的许清国等4人发挥优势,积极参与,主动作为。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经研究,决定给予泉州市光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泉州市泉港昌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泉州市松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福建宜润商业物业运营有限公司等4家物业服务企业和黄碧珠、康少强、黄东升和许清国等4名人员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企业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同时希望各物业服务企业互相学习和借鉴先进经验,不断提高我区物业服务水平,展示物业服务行业的良好形象,助力营造和谐、美丽的人居环境。
泉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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