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504-0900-2024-00003
    • 发布机构: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2-06
    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2024-02-06 10:34
     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2023年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年,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履行职责,为泉港区经济建设高质量发展贡献政务服务力量,切实打响“办事不求人、服务在身边”的营商环境泉港品牌。现将一年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中心法治建设工作

    成立由支部书记任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普法工作的研究和决策。将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每年工作计划,确保普法工作与其他工作一起,切实落到实处。同时明确相关职能职责,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制定一系列工作计划和活动方案,切实做到各项普法工作和活动开展有人负责,职责清晰,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和质量效果。

    (二)依法履行职责,推进中心营商环境建设

    一是推进政务服务进邻里中心。稳妥有序推进“党建+”邻里中心政务服务进驻工作,为群众提供家门口一站式”便民审批服务,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党建+”邻里中心便民服务事项工作的通知》,梳理公布“马上办、就近办”事项141项、网上办事项1757项、“掌上办”事项80项、自助办事项119项。围绕“事有所办”服务功能统筹“近邻”资源,把政务服务窗口“前移”,开展政务服务进海岛、进老区、进厂区等“三走进”活动,共办理服务事项4418件。建立健全监督员和体验官制度。全市率先开展政务服务“体验官”活动,首批公开招募7名“政务服务体验官”,召开6场优化营商环境座谈会,共收集意见建议35条,并及时整改落实。中心邀请区政协、纪委监委、效能办相关领导,以及营商环境监督员、效能监督员、政协委员、政务体验官等代表召开营商环境座谈会,集思广益,共同为我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出谋划策。会后及时梳理汇总工作建议,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并提交相关部门转办,抓好整改落实深化“局长走流程”专项活动。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行政审批服务局长走流程专项活动的通知》(泉港政办明传〔2023〕5号),在政务服务领域深入开展“局长走流程”专项活动今年共有29个部门1067人次开展了“局长进窗口走流程”专项活动,走流程事项752,共体验发现问题48个,并提出整改措施53条,当场整改到位46个,已整改到位47个。四是开展政务服务“轻骑兵”“大篷车”下沉一线专项活动。牵头相关审批部门业务骨干组建审批服务“轻骑兵”“大蓬车” 队伍,深入一线靠前服务,下乡进企在中心微信公众号搭载“企业直通平台”栏目进行政策宣传。活动开展以来,进访福建省百宏石化有限公司二期化学项目、泉港石化科技众创园二期、泉港区妇幼保健院迁址重建项目(一期)等重点项目31个,深入18家企业、7个镇,解决56个问题。五是强化项目帮代办服务。进一步打响“企业帮办服务中心”全省首创金字招牌由原来2名代办员增加至4名代办员,并扩大代办范围为全区所有企业提供从设立到工程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全生命周期的帮代办服务,设立企业诉求接待处,与“办不成事”专窗有机结合,配置专门的企业帮办服务热线截至目前,共为3280家企业提供免费帮代办服务。六是推行重点项目工程“零办证·即施工”审批流程改革。通过以“两套流程并行、函证办理并行”原则,建立“一会三函一书”工作机制,由项目前期函替代立项、用地意见函替代土地证、设计方案意见函替代规划许可证等方式,同时推行联合验收全流程跟踪服务,有效加快推动重点项目落地、开工、建设、投产。今年来,全区工程项目审批时限平均压缩2/3。七是强化交易平台监管。对招投标在线监管平台3个红灯预警进行处理并责令整改,已全部完成整改。及时发现转交违法违规线索,严厉打击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将发现的1起电子投标文件雷同线索转交区住建局办理,已完成处理。

    (三)完善工作机制,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进一步完善中心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政府合同等法律事务中的支撑作用。严格落实政策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涉及市场经济主体的政策文件出台前必须经过公平竞争审查。所有规范性文件、合同上会前征求中心法律顾问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

    二、存在的问题

    2023年,我中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普法形式有待进一步拓展,普法手段比较单一;二是理论学习深度不够,理论与政务服务实践结合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2024年工作要点

    1.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按照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要求,充实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贯彻中办、国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认真落实法治建设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定期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具体措施,确保法治建设责任落实到位,推进各项重点工作有序展开,将法治建设与年度工作任务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深化“一次办好”制度创新,以新理念新模式推动流程再造,大力推行“一窗受理”“一件事”套餐服务,深化工程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创新服务体制和服务模式,推动“一次办好”改革不断深化。深度推广“帮办代办”“自助服务”和村居便民服务事项上网运行。

    3.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按照法定程序起草制定规范性文件,认真开展相应合法性审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工作,对重大或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及时采取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或向社会公布草案等方式公开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落实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促进规范性文件依法合法制定实施。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和废止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