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117-222-2024-00007
    • 备注/文号:泉港司函〔2024〕3号
    • 发布机构:泉港区司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5-17
    泉港区司法局关于区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103号建议的答复函
    时间:2024-05-17 15:24

     

      郑碧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预防和遏制青少年犯罪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对您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您的建议针对性很强,实事求是地提出了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现状,分析了问题的原因和危害,同时对如何做好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提出了非常好的建议,这对我们进一步加强预防和遏制青少年犯罪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青少年是国家的希望和民族的未来,预防青少年犯罪是社会预防犯罪的重要工作任务,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是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是有效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有效途径之一。近年来,我局结合工作职能,扎实推进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创新法治教育形式,切实增强青少年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提高青少年依法维权能力,全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一、深入开展预防和遏制青少年犯罪各项工作 

      (一)以“普法宣传”为切入点,营造未成年人保护法治氛围。

      1.强化领导,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制。将“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列入“八五”普法规划重要内容和《泉港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为抓手,在全区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指导相关部门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列入重点宣传内容,明确普法宣传任务,推动相关部门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充分利用典型案件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确保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2.加强建设,发挥法治文化阵地作用。积极建设青少年教育基地,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深化青少年法治教育。将三朱红色法治文化阵地纳入中小学校校外活动基地范围,利用暑期时间组织青少年暑期公益培训班,邀请前黄司法所和前黄派出所工作人员开展法治专题讲座。建设前黄镇凤阳村青少年社会教育活动中心,设有“道德讲堂”、“法律讲堂”、“心理讲堂”、“安全讲堂”等特色课程,通过开展寓教于乐、丰富多彩的教育实践和文体活动,使之成为青少年的学习之家、快乐之家、法治之家。该中心自建成运行以来,共举办各类法治活动28场次,受教育人数达4200余人。

      3.创新形式,体验科技普法新模式。多次组织辖区小学部分学生和老师在福炼小区开展“平安体验共参与 法润少年护成长”平安建设及普法宣传活动。活动通过参观体验普法互动区、反诈防骗常识区、禁毒体验区、道路交通互动区、消防体验区和综合VR体验区等6个主题区和平安知识互动问答,借助“多媒体+VR”技术和配备具有语音互动、聊天咨询和路径规划导航等功能的智能机器人,以参与体验、游戏、3D动画、多媒体展墙等多种应用方式,增强了内容趣味性,提高了视觉冲击力,使普法宣传教育更生动、形象、智能。

      4.广泛发动,开展普法宣传进校园。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充分整合发挥政法干警力量,全区中小学校共配备106名法治副校长,拍摄发布未成年人保护主题MV《听我说》、微电影《爱的羁绊》、少儿栏目《锦绣少年》等法治文化作品,评选“法律小卫士”,推动更多社会力量关注参与未成年人保护。成立泉港区“蒲公英”普法志愿者服务大队、各镇(街道)“蒲公英”普法志愿者服务中队和“蒲公英”普法志愿者校园法治副校长中队,根据不同人群特点,分层分类分众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八五”普法以来,共计开展“法律进学校”普法宣传活动300余场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及宣传品6万余份。

      (二)以“预防教育”为责任线,优化未成年人成长法治环境。

      1.分类管理,特殊保护。日常管理中,注重保护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隐私,对在矫的3名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与其他社区矫正对象分开学习、教育。矫正小组成员配有1名包含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工作人员,期满解矫后,对其矫正档案予以封存,保护其隐私,并针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未成年子女开展心理疏导、困难慰问等工作。

      2.教育为主,注重疏导。针对未成年人年龄、心理等特殊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禁毒教育课程,采取有益于其身心健康发展的监督管理措施,通过开展一对一心理辅导课程,提高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明辨是非和保护自我的能力,更好地融入正常的社会生活。同时针对未成年矫正对象家庭监管缺失的现状,反复与监护人进行沟通,积极引导、督促监护人及其亲属履行法定监护职责。2023年以来,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在矫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3人,开展专项教育4场,心理辅导3人次。

      (三)以“援助帮扶”为服务面,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1.拓宽宣传途径,提升普法效果。积极开展“法援惠民生 关爱未成年人”“法律援助进校园”等活动,通过法治讲座、法律咨询等形式,以具体案例向未成年人普及法律知识。同时,针对未成年人的法律需求和实际情况,加强对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和维权意识。

      2.降低援助门槛,优化服务举措。对遭受犯罪侵害或因案件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应援尽援”“应援优援”;针对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中心优先指派具有承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经历的律师办理;同一案件在不同诉讼阶段,指派同一名律师担任辩护人,有效提高了律师辩护的针对性和延续性,提升了律师辩护质效。2023年以来,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117件,其中民事援助11件、刑事援助86件、法律帮助20件,共免收法律服务费用53万元,充分维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二、进一步做好预防和遏制青少年犯罪各项工作

      (一)用“法”守护,夯实青少年法治根基。

      1.切实压紧夯实青少年普法责任。一是高标准规划青少年普法工作。认真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指导全区涉青少年普法工作的重点普法责任单位制定普法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及要求,加强统筹协调,以点带面推进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在点上辐射、在面上展开。二是聚焦青少年责任落实。在今年普法要点中,明确青少年普法的任务和措施,指导各单位各部门结合年度普法重点开展各类青少年普法活动,确保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落实到位。三是强化青少年普法督导检查。结合年度法治督察,深入各级各类学校、青少年法治文化阵地和有关部门指导检查工作,把指导、调研、督导、验收相结合,着力推动青少年普法各项工作全面扎实落实。

      2.加强联动合力普法。一是强化“法律进校园”工作力度。结合重要时间节点,组织普法志愿者深入校园开展交通、消防、安全、反家暴、禁毒、国防、食品、网络、消费等专题法治教育,通过举办法治讲座、法治主题班会、模拟法庭、PPT演示、视频播放、现场体验、互动游戏等学生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普法活动形式,切实增强青少年普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拓展青少年普法教育渠道。以学校、村(社区)委员会、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为平台召开法治宣讲、普法阅读、法治电影展播等系列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家庭普法教育作用。完善各类法治文化阵地,设立并更新法治宣传栏、法治图书室,利用网络平台等推送发布普法动态、涉法热点、以案释法等实用内容和法治宣传知识,全方位拓展青少年普法渠道。

      3.创新普法宣传形式。一是推进青少年法治文化建设。各单位各部门发挥职能作用、协同推进,实现青少年法治文化教育实践基地、法治文化阵地、学校法治文化元素全覆盖,创作青少年法治文化作品,把要讲的法律、道理、情理、事实用青少年易于接受的语言和方式呈现出来,在青少年群体和学校中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二是强化青少年以案释法工作。录制推送“‘八五’普法—锦绣之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专题以案普法广播。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机制,把涉及青少年权益保护的典型案件作为旁听庭审的重点,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青少年普法工作的能力水平。三是丰富青少年载体。创作青少年普法栏目、微电影、微动漫等普法作品,组织开展法治手抄报、网络法律知识竞答、法治征文、普法阅读、宪法晨读等活动,切实增强青少年普法的覆盖面和渗透力,提升青少年学生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二)用“心”矫治,加强青少年犯罪帮扶。进一步对未成年及家中有未成年子女社区矫正对象的家庭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帮扶档案,加强调查走访,实施动态管理,定期开展家庭教育、困难慰问等针对性帮扶措施,促进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及社区矫正对象的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

      (三)用“爱”援助,优化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和青少年维权工作。继续完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机制,拓宽法律援助范围,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分管领导:钟娟丽

      经办人员:刘舒婧

      联系电话:68166082

      泉州市泉港区司法局      

      2024年5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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