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关于泉港区城乡供水
一体化规划方案招标采购公告
泉州市泉港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决定就泉港区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方案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编制单位前来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泉港区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方案
二、服务内容
按照《福建省四部门关于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试点的意见》(闽水〔2019〕12号)和《福建省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试点规划导则(暂行)》等有关规范文件要求,完成我区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方案编制工作。
三、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
2.投标人要求具有乙级(含)以上水利设计资质。
四、投标具体要求
1.公告期为2020年6月19日-6月28日18:00时(北京时间);
2.递交报名申请材料截止时间:2020年7月1日18:00时(北京时间);
3.投标单位需将报名材料打包发至泉港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邮箱:QGSL87971614@163.com;
4.投标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包括:投标报名表、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
5.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截止日期顺延并予公告。
五、项目编制费用
项目编制费用(包括测量、专家评审、车辆、会议费、税收等费用)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肆拾万元(¥:400000.00元)。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以泉港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通知开标时间和地点为准。
七、评标方式及要求
1.开标时投标人应现场提交以下资料: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报价函(最高控制价40万元),各种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密封包装,封面分别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及电话,封口及相关部位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否则无效;
2.本次招标邀请投标人集中现场开标,由泉港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采购小组进行评标,现场开启报价文件,对各报价单位的资质和报价进行评标,按最低价中标法确定预中标单位,若出现相同最低价,则由最低价投标人进行第二次报价,最高控制价为第一次报价的最低价;
3.凡经评标后,获得预中标资格的单位,无故不能履行设计服务的,将给予列入诚信体系管理,两年内不准在泉港区域内承接水利项目咨询服务任务。
4.预中标单位在泉州市泉港区政府门户网站预中标公示3个工作日,如无异议,签订招标采购合同,中标单位应在确定中标后2个月内提交编制成果。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http://www.qg.gov.cn/),请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联系地址:泉州市泉港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泉州市泉港区土地交易大楼407室)
邮政编码:362800
电话:0595-87971614 (小陈)
附件:泉港区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方案投标报名表
泉港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