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107-0800-2023-00151
- 备注/文号:泉港教综〔2023〕158号
- 发布机构:泉港区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1-29
泉州市泉港区博文学校:
你校报送的《民办教育机构变更申请表》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校将办学层次由“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变更为“初级中学”。
二、同意你校名称变更为“泉州市泉港区博文中学”。
三、请按规定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特此批复。
泉港区教育局
2023年11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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