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107-0900-2022-00056
- 备注/文号:泉港教综〔2022〕86号
- 发布机构:泉港区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6-28
各中学、中心小学、区直学校,泉港职专,民办学校:
根据《泉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泉州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先进德育工作者和高校优秀辅导员、优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遴选的通知》(泉教思〔2022〕5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着力健全完善立德树人工作机制,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市区两级中小学(含幼儿园、中职学校,以下统称“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先进德育工作者遴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中小学优秀班主任的评选对象为连续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含3年)或累计5年以上(含5年)的现任班主任。
2.中小学先进德育工作者的评选对象是教育行政部门从事德育工作2年以上的在职德育专干、学校政教(德育)处正(副)主任、团组织书记、少先队总辅导员、分管德育工作的副校(园)长、校(园)长等德育工作专(兼)职人员。
二、名额分配
1.优秀班主任采取等额推荐的方式推荐,全区学校共推荐58人,其中择优推荐8人参评泉州市优秀班主任,评选泉港区优秀班主任50人。
2.先进德育工作者采取差额推荐的方式推荐,全区教育系统共推荐40人,其中择优推荐5人参评泉州市先进德育工作者,择优评选泉港区先进德育工作者25人。
各校具体推荐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各中心小学推荐名额包含辖区内各完小、中心园等,同时应适当向农村边远完小倾斜。
三、评选标准
(一)中小学优秀班主任评选标准
1.政治信念坚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在思想道德和文明行为等方面成为师生的表率。参评市级优秀班主任需受过区级以上表彰。
2.班风学风良好。所带班级具有积极向上、互助友爱、团结奋进、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具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
3.育人成效显著。认真做好学生的教育引导工作,利用各种机会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文明行为习惯和健康的心理素质;重视班级文化建设,积极组织开展各种班集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课外兴趣小组,指导班委会、少先队中队、团支部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参评市级优秀班主任所带班级或所辅导学生需获得区级以上活动表彰。
4.综合素质突出。具备较强的教育教学和研究能力,讲究班主任工作方式方法,善于总结班主任工作经验,有一定的研究成果。参评市级优秀班主任需有区级以上相关研究成果(含发表、获奖、交流的论文、案例、教案、课件或承担的课题等)。
5.注重协同育人。具有丰富的班级工作实践经验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协调处理好班级与任课教师的关系。注重与家庭、社区的联系与沟通,定期召开家长会,积极开展家访,形成家校共育合力。
(二)中小学先进德育工作者评选标准
1.政治信念坚定。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按照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的标准要求自己,在为学为人方面成为师生表率。热爱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有敬业、创新和奉献精神,全面关心学生健康成长,自觉用良好的师德风范和道德行为影响教育学生。
2.工作实绩突出。忠诚履职尽责,推动解决实际问题。积极组织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深入实施课程育人、文化育人、活动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协同育人。德育工作年度有计划、有总结、有考核。注重德育工作学段衔接和知行统一,制度健全,执行有力。加强条件保障,推动将思政工作经费纳入经费年度预算;重视队伍建设,建立激励和保障机制,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3.注重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积极组织开展思政工作研究,探索新时期思政工作特点和规律,总结交流研究成果,善于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和做法,增强德育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实效性。近5年来有1篇以上德育方面论文在相关刊物公开发表或获奖。参评市级先进德育工作者需在区级以上(含区级)刊物公开发表或获奖。
四、评选要求
1.各校要将本次推选活动作为进一步推进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真正发挥评选活动的激励作用。各校要加强领导,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认真把关,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择优推荐,推荐对象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的范围、条件、名额遴选;要注重工作实绩与群众公认,确保推荐人选的先进性和典型性。
2.各校所推荐的候选人名单必须在校务公开栏上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公示材料应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接受群众监督。如有不同意见,也可以向泉港区教育局德育股反映。凡在评选过程中不按程序操作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评选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因此而取消的名额不予递补。
3.推荐上报的优秀班主任、先进德育工作者应认真填写相应的《推荐表》(市区两级都用市级表格一式两份填写,双面打印),同相关获奖证书、论文等佐证材料复印件(A4纸)一并于7月8日前报送区教育局德育股。报送前要认真核对推荐对象的姓名,不得出现错别字。同时,将相关电子稿发送至德育股邮箱:dyg87971200@163.com。
4.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凡在师德师风方面存在问题(经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存在《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规定的师德考核不合格的行为)的教师一律不能作为推荐对象。
5.以上各类市级获评人选,市教育局将纳入相应类别的“专家库”进行管理。
附件:1.市区两级优秀班主任、先进德育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2.泉州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推荐表
3.泉州市中小学先进德育工作者推荐表
4.市区两级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先进德育工作者推荐汇总表
泉港区教育局
202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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