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119-0000-2023-00015
- 备注/文号:泉港工信函〔2023〕15号
- 发布机构:泉港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6-08
陈鹏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住宅小区增设新能源汽车公用充电桩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区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2023年完成新能源企业推广435辆,未来也将有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购买新能源汽车,汽车充电桩安装需求也开始增大。
我局积极协调泉港供电服务中心定期组织相关人员深入乡镇、社区收集充电设施建设需求,主动服务,积极沟通电动汽车公司及相关建设部门开展现场选址评估工作,主动对接物业或社区商谈服务、合作相关事宜。同时协同发改局、住建局等部门加大审批及管理力度,促进充电设施建设项目落地落实。
近年来,国网省电动汽车公司在我区加大充电桩项目投资建设,对于有建设需求村居、社区,泉港供电服务中心积极对接电动汽车公司,组织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勘查、评估。对于较集中的居住区,重点分析该小区充电需求,做好电动汽车保有量调查后,进行分析测算,筛选充电需求大,物业或社区配合度高的居住区,按照适度超前进行投资布点。
分管领导:肖培坤
经办人员:刘喜山
联系电话:87987516
泉港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6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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