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区环保局2011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1年度本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和附表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泉港区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http://www.qgepb.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泉港区环境保护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泉港港二街金帛山商住楼501室,邮编:362801,电话:0595-87971609,传真:0595-87971690,电子邮箱:qghb87971609@163.com)。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泉港区政府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关于做好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泉政办[2011]230号)文件精神, 2011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一)财政性资金公开情况。每季度在局政务公开栏公开一次。
(二)重大公共政策决策过程、政策解读及执行公开情况。主要是通过环保局门户网站、宣传手册和泉港电视台等形式向公众公开我局的政策决策。
(三)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情况。主要通过门户网站、泉港环境保护简讯等形式向公众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情况。一是通过泉港区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科学分类,不断对栏目进行充实和完善;二是通过门户网站、LED显示屏、泉港环境保护简讯等形式向公众公开环保动态和环保信息;三是通过群众意见箱、电子邮箱等形式与群众开展互动,进一步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四是设立110联动举报投诉和群众政策信息咨询电话,积极为群众提供信息服务。
(五)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情况。成立了政府信息审核小组,对公开上网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社会评议、考核、依申请公开等一系列制度,确保各项工作的扎实有序地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通过梳理,我局在泉港区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上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2011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在2011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0条,占8.3%;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占0.8%;应急管理类信息4条,占3.3%;环境保护、公共卫生等类信息12条,占9.9%;工作动态类信息93条,占76.9%;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1条,占0.8%。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1、门户网站
作为“泉港区政府信息网” 网站群的政府信息公开子网站,在本局门户网站首页显著位置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标识与入口链接。
2、公共查阅点
区政府在区档案馆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配备触摸屏查询设备,可以查询我局公开的政府信息。同时,我局指定专人接受公众信息公开电话或当面的咨询,及时回复各类信息公开申请。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因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尚未出台政府信息公开收费项目具体标准,我局暂实行免费提供政府信息公开。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至报告日,我局没有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没有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2011年,我局通过积极努力、认真细致、扎实负责的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主动公开的信息在网站上公开发布的时限不够及时,公开的方式、途径不够广泛,今后我们要采取多种方式、渠道,及时公开新产生的政府信息,并加强受理和反馈的工作。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防止工作松懈,确保工作有序推进。继续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抓在手中、落到实处,确保业务人员相对固定,制度相对健全,做到专职、专责、专心,确保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2、进一步加强学习,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随时学习掌握上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公开程序、公开时限,丰富公开形式,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3、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工作。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注重横向联系的沟通协调机制,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详见附表。
附表: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2011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121 |
314 |
其中:1、网站公开 |
条 |
121 |
314 |
2、政府公报公开 |
条 |
0 |
0 |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行政申诉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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