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110-3000-2024-00002
    • 发布机构:泉港生态环境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2-27
    2024年度泉州市泉港生态环境局单位预算
    时间:2024-02-27 09:19




    2024年度
    泉州市泉港生态环境局
    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1
    一、单位主要职责 2
    二、单位预算单位构成 5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5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预算表 11
    一、收支预算总表 12
    二、收入预算总表 13
    三、支出预算总表 1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15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16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17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18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19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20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21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2
    一、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3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3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5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5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25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6
    七、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6
    八、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27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28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泉州市泉港生态环境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参与起草属地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并监督实施。参与组织拟订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参与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二)负责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属地政府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调查和处理本行政区域环境污染问题。统筹协调属地重点流域、区域、海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负责监督管理属地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实施陆地和海洋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根据省、市下达大气、水、海洋等减排任务,监督检查属地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四)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参与制定大气、水、海洋、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重金属、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五)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属地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参与组织制定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六)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参与拟定并组织实施有关政策、规划、标准及规范。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七)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市生态环境局授权,对属地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参与拟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八)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测预警。参与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参与全市生态环境数据中心建设工作。实施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属地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九)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贯彻国家、省、市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参与组织拟定并实施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及政策措施。
        (十)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督促落实,负责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配合、联络。协调组织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督促落实。负责属地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协调、督促落实。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配合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落实情况考核工作。
        (十一)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属地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有关生态环境违法问题。指导属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社会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十三)负责有关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十四)按规定开展生态环境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协调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保护事务。
        (十五)负责加强本单位、本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六)完成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和属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泉州市泉港生态环境局包括6个机关行政科(股)室,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在职人数
    泉州市泉港生态环境局 财政核拨 8
    泉州市泉港环境监测站 财政核拨 17
    泉州市泉港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财政核拨 18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2024年,泉州市泉港生态环境局主要任务是:按照上级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泉港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积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以推进全区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为重心,促进全区各镇(街道)、有关部门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紧抓各项环境保护工作,保障群众环境权益,努力打造宜居宜业生态和谐城区,为海西绿色石化城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环境支撑。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服务和促进经济高质量绿色发展。一是做好重点项目要素保障。本着“提前介入、主动服务”的宗旨,建立台账式清单,按进度逐一联系回访,跟踪梳理生态环境领域各环节事项,保障项目顺利落地投产。二是加强一线现场指导。持续落实环保“轻骑兵”“大篷车”现场一线指导工作要求,把“发现问题在一线,解决问题在一线”作为常态化服务。强化障碍问题前瞻破解机制,对于企业在环评编制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及时向说明生态环境准入相关政策,做到问题早发现、难点早提醒。三是严格建设项目环保准入。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不符合环境保护相关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予审批。四是规范执法尺度。根据《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生态环境轻微违法、初次违法后果轻微、有证据证明没有主观过错客观原因及时整改到位的,免予行政处罚。支持企业开展信用修复。
        (二)高要求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聚焦督察反馈问题,持续发挥区环委办牵头抓总作用,全面压紧压实各相关部门单位整改责任,严格落实月调度制度,建立健全督查督办、验收销号等制度,力争提前完成省级督察反馈的18项整改任务。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进一步加强督导核查,持续开展“回头看”,紧盯敏感区域、敏感问题、敏感行业,严防销号问题反弹回潮。
        (三)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一是以解决本辖区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导向,开展大气污染精准治理减排项目,以项目带动生态环保治理,降低辖区污染源排放;同时,进一步注重统计收集大气治理项目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量,腾出环境容量,保障重大项目落实。二是加强石化企业VOCs综合治理,督促指导辖区企业认真履行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强化源头控制和全过程管理,落实VOCs“一厂一策2.0”综合整治方案。三是落实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紧盯省市下达的PM2.5、PM10浓度和臭氧等关键指标要求,精准发力防控,持续提升空气质量优良率。
        (四)强化水与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攻坚。一是继续开展“碧水清源”专项行动,谋划生成精准治理项目,改善和提升辖区水环境质量。聚焦坝头溪整治项目,力促坝头溪水质稳定达标。二是加强泗洲水库周边环境巡查监管,督促区农水局、泗洲水库水资源调配中心、涂岭镇按照职责做好泗洲水库管理工作,稳步提升水库水质。三是持续开展海漂垃圾治理工作,联合区财政局下达区级专项资金,联合区考评中心开展海漂垃圾考评工作,并督促镇村做好整治工作。四是持续开展入海排口、入海沟渠整治工作,巩固已经达到水质目标的入海排口、入海沟渠,防止出现水质反弹,并完成2024年省市下达的整治工作要求。
        (五)强化土壤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一是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为重点,实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制度。推动联合石化开展在产企业边生产边管控试点。二是指导督促辖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落实“一村一设计”,加快推进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力促早开工早见效,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三是落实《泉港区“十四五”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工作任务要求,谋划开展两场一站地下水环境质量调查工作。四是指导规范企业的固废管理,加强对企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指导检查,及时督促整改到位。五是落实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相关要求,严格新污染物源头管控措施,开展石化行业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作。
        (六)实施环境科技支撑。一是按照“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的工作要求,对照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针对性策划生成新一批水、大气、土壤治理整治和监测、执法项目,形成相应的台账和清单,推动污染物减排。二是深入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积极推进列入2023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的企业开展审核工作,督促列入2022年名单的10家企业完成验收工作。继续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帮扶力度,进一步强化清洁生产审核在重点行业节能减排和产业升级改造中的支撑作用,促进企业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三是积极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按照“环境有价、损害赔偿”的原则,全面梳理,逐一核查筛选,对符合启动条件的案件,在案件调查阶段同步启动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督促赔偿义务企业同步开展受损生态环境修复工作,促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取得实效。
        (七)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监管。一是落实污染源“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加强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执法监管。继续开展“清水蓝天”等专项执法行动,加强对企培训,推进行业企业污染防治规范管理。二是加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做好涉辐射企业的日常监管,防范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安全生产事故。对2022年、2023年排查的环境风险隐患问题适时开展跟踪回访,做到排查不到位不放过、整治不到位不放过,确保牢牢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三是紧跟中督、省督信访件办理情况,调度日常信访举报信息,强化跟踪信访问题整改,防范中督、省督信访问题“回潮”。四是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开展新型执法设备培训、演练工作,通过强化新型执法设备运用,夯实执法证据收集、采集工作,打造一支新型执法队伍。
        (八)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和质量。一是以落实省厅环境监测机构垂管60条意见,市局监测能力攻坚方案的部署要求,制定工作方案,补齐常规监测项目短板,加强石化行业相关指标监测频次和环境应急监测准备,全面梳理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二是加强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在做好内部质控的同时,加强对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的监督管理,扎实落实环境监测异常数据报告制度,进一步夯实环境监测质量。三是加强环境质量数据收集和分析,开展石化园区特征污染物委托监测,为区域环境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九)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结合精神文明创建,开展环境保护公益活动,不断拓展公众参与渠道,做好“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全国生态日”等宣传活动。开展环保设施开放,向公众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宣传生态文明理念,不断增强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加强“送法入企”活动,将执法与服务相结合,向企业发放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册并耐心讲解,督促企业在日常生产过程中遵规守法,不断提高企业的环保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引导企业绿色发展,守法经营。
        (十)一以贯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做好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总结,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二是强化政治监督,紧紧围绕上级的决策部署要求,聚焦问题、突出重点,把政治监督贯穿业务工作的全过程,保障上级部署落实见效。三是强化作风锤炼,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并举,把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作风建设的重点任务,常抓不懈,久久为功,不断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四是强化纪律约束,突出抓好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2024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预算数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149.82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00 二、外交支出 0.00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0.00 三、国防支出 0.00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0.00 四、公共安全支出 0.00
    五、事业收入 0.00 五、教育支出 0.00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00 六、科学技术支出 0.00
    七、上级补助收入 0.00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0.00
    八、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00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0.13
    九、其他收入 0.00 九、卫生健康支出 30.28
    十、上年结转结余 0.00 十、节能环保支出 919.27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0.00
            十二、农林水支出 0.00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0.00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0.00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0.00
            十六、金融支出 0.00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0.00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0.00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110.14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0.00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0.00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0.00
            二十三、其他支出 0.00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0.00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0.00
            二十六、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0.00
    收入合计 1149.82 支出合计 1149.82

    二、收入预算总表
    2024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总计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事业
    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
    收入 上年结转结余
    合计 1149.82 1149.82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4.58 4.58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2.78 2.78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82.77 82.77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6.86 6.86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19.71 19.71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3.71 3.71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110101 行政运行 174.80 174.8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11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21.20 221.2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110199 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 523.27 523.27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76.01 76.01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210202 提租补贴 31.21 31.21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210203 购房补贴 2.92 2.92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三、支出预算总表
    2024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合计 1149.82 928.62 221.20 0.00 0.00 0.00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4.58 4.58 0.00 0.00 0.00 0.00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2.78 2.78 0.00 0.00 0.00 0.0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82.77 82.77 0.00 0.00 0.00 0.00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6.86 6.86 0.00 0.00 0.00 0.00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19.71 19.71 0.00 0.00 0.00 0.00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3.71 3.71 0.00 0.00 0.00 0.00
    2110101 行政运行 174.80 174.80 0.00 0.00 0.00 0.00
    211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21.20 0.00 221.20 0.00 0.00 0.00
    2110199 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 523.27 523.27 0.00 0.00 0.00 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76.01 76.01 0.00 0.00 0.00 0.00
    2210202 提租补贴 31.21 31.21 0.00 0.00 0.00 0.00
    2210203 购房补贴 2.92 2.92 0.00 0.00 0.00 0.0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预算数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149.82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00 二、外交支出 0.00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0.00 三、国防支出 0.00
            四、公共安全支出 0.00
            五、教育支出 0.00
            六、科学技术支出 0.00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0.00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0.13
            九、卫生健康支出 30.28
            十、节能环保支出 919.27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0.00
            十二、农林水支出 0.00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0.00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0.00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0.00
            十六、金融支出 0.00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0.00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0.00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110.14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0.00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0.00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0.00
            二十三、其他支出 0.00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0.00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0.00
            二十六、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0.00
    收入合计 1149.82 支出合计 1149.82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其中: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1149.82 928.62 221.20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4.58 4.58 0.00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2.78 2.78 0.0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82.77 82.77 0.00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6.86 6.86 0.00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19.71 19.71 0.00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3.71 3.71 0.00
    2110101 行政运行 174.80 174.80 0.00
    211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21.20 0.00 221.20
    2110199 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 523.27 523.27 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76.01 76.01 0.00
    2210202 提租补贴 31.21 31.21 0.00
    2210203 购房补贴 2.92 2.92 0.00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其中: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0.00 0.00 0.00
    备注:本单位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其中: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0.00 0.00 0.00
    备注:本单位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预算数
    合计 1149.82
    301 工资福利支出 850.30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252.66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7.36
    307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0.00
    309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0.00
    310 资本性支出 39.50
    311 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 0.00
    312 对企业补助 0.00
    313 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 0.00
    399 其他支出 0.00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预算数
    合计 928.62
    301 工资福利支出 850.30
    30101 基本工资 175.86
    30102 津贴补贴 129.22
    30103 奖金 284.49
    30107 绩效工资 54.39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82.77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5.54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3.71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11.11
    30113 住房公积金 76.01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7.20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70.96
    30201 办公费 26.00
    30213 维修(护)费 1.00
    30215 会议费 1.00
    30216 培训费 1.00
    30217 公务接待费 5.70
    30226 劳务费 2.00
    30227 委托业务费 1.00
    30228 工会经费 13.81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6.95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2.50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7.36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7.36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合计 5.70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00
    2、公务接待费 5.7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00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 0.00
    (2)公务用车运行费 0.00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2024年,泉州市泉港生态环境局单位收入预算为1,149.82万元,比上年增加117.34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奖金等福利等纳入年初预算。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49.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0.00 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149.82万元,比上年增加117.34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奖金等福利等纳入年初预算。其中:基本支出928.62万元、项目支出221.2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0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149.82万元,比上年增加117.34万元,增长11.36%,主要原因是:部分奖金等福利等纳入年初预算。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重点压减了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同时合理保障了环保业务等工作的支出需求,体现在有关支出科目中。其中(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4.5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津补贴支出。
       (二)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2.7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津补贴支出。
       (三)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2.77万元。主要用于缴交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四)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6.8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五)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9.71万元。主要用于缴交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六)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7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七)2110101-行政运行174.80万元。主要用于公用经费支出。
       (八)211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21.20万元。主要用于环保业务支出。
       (九)2110199-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523.27万元。主要用于环保监测执法等支出。
       (十)2210201-住房公积金76.0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十一)2210202-提租补贴31.2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津贴补贴支出。
       (十二)2210203-购房补贴2.9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干部职工购房补贴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928.6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857.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70.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4年预算安排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没有出国出境经费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24年预算安排5.70万元,比上年增加1.00万元,增长21.28%。主要原因是: 环保督察等接待较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4年预算安排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 本年没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安排。
    七、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泉州市泉港生态环境局共设置0个项目绩效目标,共涉及财政拨款资金0.00万元。
    (二)绩效目标表及说明
    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本单位无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有关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八、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泉州市泉港生态环境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0.96万元,比上年增加0.27万元,增长0.38%。主要原因是:人事变动,预算相应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泉州市泉港生态环境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本单位2024年度没有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泉州市泉港生态环境局共有车辆4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3辆。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2024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结转结余资金: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九、上缴上级支出:指下级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下级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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