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110-3000-2018-00011
    • 备注/文号:泉港环保〔2018〕64号
    • 发布机构:泉港区环境保护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9-21
    泉港区环保局关于印发《环评文件编制质量月通报制度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时间:2018-09-21 00:00

    泉港环保〔2018〕64号

     

    泉港区环保局关于印发《环评文件编制质量

    月通报制度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环评机构,本局各股室、站、大队:

    为加强我区环评机构管理,规范环评机构及从业人员职业行为,有效促进环评机构提高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质量,我局制定了《泉港区环境保护局环评文件编制质量月通报制度工作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泉港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9月21日

    环评文件编制质量月通报制度工作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环评机构管理,提高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质量,根据原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省、市环保主管部门关于环评机构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管理办法》及省、市环保主管部门对环评机构管理要求,从规范我区环评市场经营秩序及从业行为出发,强化我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促进环评机构有效提升环评文件编制质量,保证我区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权威性。

      二、工作目标

      即日起,建立覆盖我局环评文件编制质量月通报工作体系,通过对环评文件编制质量日常考评,对编制质量较差的环评机构的通报、限期整改等方式,不断规范、完善我区环评市场,促进我区环评机构服务水平的有效提升。

      三、工作体系

      (一)通报范围

    环评文件编制质量月通报工作通报范围为通报时间段内,经我局审查审批的所有环评文件(含规划环评、环评报告书、报告表)。

    (二)通报内容

      通报内容包括审批(审查)的项目(规划)名称、所属行业类别、编制环评文件的环评机构和项目负责人、环评文件评分、存在问题等(见附表1),其中:

      1、环评文件评分(满分按100分计,低于60分为不及格):

      召开技术审查会的环评文件评分直接由首次评审会专家组打分(取平均分)确定。未能一次性通过专家组审查的环评文件直接判定为不合格。

    未召开技术审查会的环评文件评分,结合环评文件的退改次数、环评文件编制质量情况等进行评分,评分内容见附表2。

      2、环评文件存在问题:

      召开技术审查会的环评文件,按我局相关股室、专家审查过程提出的问题及修改建议进行汇总归纳确定;

      未召开技术审查会的环评文件,结合环评文件退改次数、我局相关股室提出的问题及修改建议等进行汇总归纳确定。

      (三)通报要求

      1、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实行月通报制度在每月2日前完成上个月审查审批的环评文件(含规划环评、报告书、报告表)质量情况通报,质量通报文件在我局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并上报市环保局、抄送区行政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

    2、定期对环评质量月通报情况进行梳理。对环评文件评分不及格的环评机构进行汇总,并于每年1月10日,7月10日前将名单报送泉州市环保局。

    四、奖惩机制

    1、对违反《管理办法》的环评机构,应按照《管理办法》所赋予环保部门的职权,对环评机构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2、结合《泉州市环境影响评价中介服务工作规范》(泉环保评〔2016〕16号),我局将定期对环评文件评分成绩不及格的环评机构进行汇总,并予以通报批评;同一环评单位一年内,2次以上(含2次)环评文件评分不及格的环评机构,将根据《环评资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要求该环评单位进行限期整改,整改期间不再受理该机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申请。

      3、结合环评质量通报及考评情况,对环评机构在行政服务中心网上中介超市平台实行动态排名排序,对被责令限期整改的环评机构,应及时将该环评机构从中介平台上撤回,待整改期限结束后再重新受理环评机构进入中介超市申请。

      本工作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表1:泉港区    月环评文件编制质量通报一览表

        附表2:环评单位质量考评表(未召开技术审查会的环评文件)


    附表1

    泉港区   月环评文件编制质量通报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所属行业类别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审批日期

    审批文号

    环评类型

    环评单位

    项目

    负责人

    质量评分

    环评质量存在的

    主要问题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附表2

    环评单位质量考评表(未召开技术审查会的环评文件)

                                          序号:

    环评单位

    项目负责人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退改纪录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评分

    评分内容

    满分

    扣分

    备注

    主要环境内容,敏感目标是否阐明

    10

    工程概况、工程分析、影响预测分析是否清楚

    20

    污染防治措施是否有针对性、可行性

    15

    产业政策分析、选址合理性分析是否符合要求

    10

    监测数据是否可信,附件、图表、登记表填报是否清楚、准确

    10

    评价内容全面,结论客观明确、可信。

    15

    其它(法律法规、标准、专题设置、计量单位等)

    10

    退改次数(退改1次扣3分,2次扣5分,3次以上不得分)

    10

    合计

    100

    总分:


    抄送:市环保局,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泉港区环境保护局综合股                 2018年9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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