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110-3000-2018-00011
- 备注/文号:泉港环保〔2018〕64号
- 发布机构:泉港区环境保护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9-21
泉港环保〔2018〕64号
泉港区环保局关于印发《环评文件编制质量
月通报制度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环评机构,本局各股室、站、大队:
为加强我区环评机构管理,规范环评机构及从业人员职业行为,有效促进环评机构提高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质量,我局制定了《泉港区环境保护局环评文件编制质量月通报制度工作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泉港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9月21日
环评文件编制质量月通报制度工作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环评机构管理,提高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质量,根据原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省、市环保主管部门关于环评机构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管理办法》及省、市环保主管部门对环评机构管理要求,从规范我区环评市场经营秩序及从业行为出发,强化我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促进环评机构有效提升环评文件编制质量,保证我区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权威性。
二、工作目标
即日起,建立覆盖我局环评文件编制质量月通报工作体系,通过对环评文件编制质量日常考评,对编制质量较差的环评机构的通报、限期整改等方式,不断规范、完善我区环评市场,促进我区环评机构服务水平的有效提升。
三、工作体系
(一)通报范围
环评文件编制质量月通报工作通报范围为通报时间段内,经我局审查审批的所有环评文件(含规划环评、环评报告书、报告表)。
(二)通报内容
通报内容包括审批(审查)的项目(规划)名称、所属行业类别、编制环评文件的环评机构和项目负责人、环评文件评分、存在问题等(见附表1),其中:
1、环评文件评分(满分按100分计,低于60分为不及格):
召开技术审查会的环评文件评分直接由首次评审会专家组打分(取平均分)确定。未能一次性通过专家组审查的环评文件直接判定为不合格。
未召开技术审查会的环评文件评分,结合环评文件的退改次数、环评文件编制质量情况等进行评分,评分内容见附表2。
2、环评文件存在问题:
召开技术审查会的环评文件,按我局相关股室、专家审查过程提出的问题及修改建议进行汇总归纳确定;
未召开技术审查会的环评文件,结合环评文件退改次数、我局相关股室提出的问题及修改建议等进行汇总归纳确定。
(三)通报要求
1、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实行月通报制度,在每月2日前,完成上个月审查审批的环评文件(含规划环评、报告书、报告表)质量情况通报,质量通报文件在我局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并上报市环保局、抄送区行政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
2、定期对环评质量月通报情况进行梳理。对环评文件评分不及格的环评机构进行汇总,并于每年1月10日,7月10日前将名单报送泉州市环保局。
四、奖惩机制
1、对违反《管理办法》的环评机构,应按照《管理办法》所赋予环保部门的职权,对环评机构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2、结合《泉州市环境影响评价中介服务工作规范》(泉环保评〔2016〕16号),我局将定期对环评文件评分成绩不及格的环评机构进行汇总,并予以通报批评;同一环评单位一年内,2次以上(含2次)环评文件评分不及格的环评机构,将根据《环评资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要求该环评单位进行限期整改,整改期间不再受理该机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申请。
3、结合环评质量通报及考评情况,对环评机构在行政服务中心网上中介超市平台实行动态排名排序,对被责令限期整改的环评机构,应及时将该环评机构从中介平台上撤回,待整改期限结束后再重新受理环评机构进入中介超市申请。
本工作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表1:泉港区 月环评文件编制质量通报一览表
附表2:环评单位质量考评表(未召开技术审查会的环评文件)
附表1
泉港区 月环评文件编制质量通报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所属行业类别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审批日期 |
审批文号 |
环评类型 |
环评单位 |
项目 负责人 |
质量评分 |
环评质量存在的 主要问题 |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附表2
环评单位质量考评表(未召开技术审查会的环评文件)
序号:
环评单位 |
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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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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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改纪录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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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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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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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 |
评分内容 |
满分 |
扣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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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内容,敏感目标是否阐明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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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概况、工程分析、影响预测分析是否清楚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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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措施是否有针对性、可行性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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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政策分析、选址合理性分析是否符合要求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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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数据是否可信,附件、图表、登记表填报是否清楚、准确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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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内容全面,结论客观明确、可信。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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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法律法规、标准、专题设置、计量单位等)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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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改次数(退改1次扣3分,2次扣5分,3次以上不得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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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 |
总分: |
抄送:市环保局,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泉港区环境保护局综合股 2018年9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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