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泉州市国土资源局泉港分局综合股
引 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一、概述
(一)财政性资金公开情况
2010年度,我局收入资金668.29万元,其中拨入经费568.04万元,预算外资金收入38.8万元,其它收入61.44万元;基本支出146.7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26.69万元,公务费支出20.07万元;项目支出384.47万元。
(二)规划及政府投资项目、行政审批过程公开情况
2010年,我局上报省、市政府19个批次用地面积2105.76亩,获批11个批次面积1389.03亩;签订征地包干协议书21宗,面积1446.98亩。办理供地批复手续44宗面积4367.51亩、办理公园东路、聚福小区、驿峰路东段、西海路延伸段用地预审472.86亩。
(三)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2010年12月我局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协调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局综合股作为局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和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而确保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为以后进一步建好政府信息网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指南》和《目录》的更新、完善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 按照区政府办公室编发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信息公开目录(试行)》,我局已根据部门业务需要编制出台本单位信息公开目录、指南,社会公众依据目录、指南可以方便地查找到所需的政府信息。2010年,我局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对目录进行了补充完善,增添了“土地管理”、“移民工作”、“应急管理”、“矿山安全与整治”、“党建工作”等目录。
(五)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一是充分发挥作为“泉港区政府信息网”网站群子网站作用。
在本局门户网站首页显著位置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标识与入口链接,并尽力全面完善公开信息。二是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及时接入和建设覆盖全区的办公自动化系统,努力实现网上无纸化办公,提高公文流转速度,压缩公开信息的发布时限。
(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情况
按照省、市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体系的要求,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暂行规定》、《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暂行办法》和《泉港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泉港区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等文件,制定出台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细则和操作说明,制定了《泉州市国土资源局泉港分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试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经认真梳理,截至2010年底,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截至2010年底,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0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9条,占10%;法规规章和规范类信息10条,占11.11%;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占2.22%;行政事业性收费类信息1条,占1.11%;行政许可类信息2条,占2.22%;土地管理类信息4条,占4.44%;移民工作类信息1条,占1.11%;应急管理类信息4条,占4.44%;矿山安全与整治类信息16条,占17.78%;征拆迁工作类信息12条,占13.33%;工作动态类信息22条,占24.44%;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类信息4条,占4.44%;综合治理类信息4条,占4.44%;队伍建设类信息5条,占5.56%)。
2010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占4.17%;法规规章和规范类信息2条,占8.33%;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占4.17%;土地管理类信息1条,占4.17%;应急管理类信息1条,占4.17%;矿山安全与整治类信息3条,占12.5%;征拆迁工作类信息4条,占16.67%;工作动态类信息3条,占12.5%;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类信息3条,占12.5%;综合治理类信息3条,占12.5%;队伍建设类信息2条,占8.33%)。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1、门户网站。作为“泉港区政府信息网” 网站群的政府信息公开子网站,在本局门户网站首页显著位置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标识与入口链接。
2、公共查阅点。区政府在区档案馆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
点,配备触摸屏查询设备,可以查询我局公开的政府信息。同时,我局指定专人接受公众信息公开电话或当面的咨询,及时回复各类信息公开申请。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数量、方式及涉及内容
2010年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1条,为网上申请在原旧厝进行翻建。
(二)受理办理情况
对于依申请公开信息,我局均及时予以答复并公开。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原因
截至报告日,我局没有受理“不予公开”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因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尚未出台政府信息公开收费项目具体标准,我局暂实行免费提供政府信息公开。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至报告日,我局没有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没有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安全保密的原则在实际运作中较难把握,个别股室(单位)审查不够严格,把报告、请示等上行文也列入主动公开信息之列。
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版式创新、便民性方面与工作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继续严格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条例》规定和区政府要求,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宣传,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力度,对我局的政府信息工作进行调整和完善。
2、继续紧密联系全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深化公开内容,特别是关系到涉及民生工程、重点工程项目等政府信息,要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3、继续研究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在已经制定的相关配套制度基础上,切实加强督查力度,按照“谁制作谁发布,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细化本单位内部工作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主动公开信息量较大的部门主要集中在用地股、地籍
股、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征地拆迁补偿费核算中心等股室(单位)。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1条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请求,咨询在原旧厝进行翻建问题,已依据《条例》规定,给予“部分公开答复”处理。
(三)附表
附表: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2010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24 |
66 |
其中:1.网站公开 |
条 |
24 |
66 |
2.政府公报公开 |
条 |
0 |
0 |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1 |
3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1 |
3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1 |
3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1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3 |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行政申诉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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