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402-0000-2025-00009
- 备注/文号:泉港自然〔2025〕10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泉港区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3-26
泉州市泉港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切实做好2025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国土资源所、区国有笔架山林场:
清明节临近,群众扫墓祭祖、焚香烧纸活动频繁,加之春耕农事用火、踏青旅游用火和林区生产性用火增多,森林防火形势严峻。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防火责任
清明节是全年防火工作重中之重。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严峻形势,严格按照2月28日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暨全市消防和森林防灭火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泉州市泉港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切实做好2025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明确责任分工,坚决扛起林业部门“专业防、早期救”的职责,全力推进各项防控措施落实。
二、严格管控火源,禁止火种进山
清明节期间,要严格按照区政府发布的禁火通告,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各镇(街道、林场)要在主要进山路口设卡检查,对进山祭祀人员和车辆进行排查,将烟花爆竹、纸钱、火种等物品拦在林区之外。林业工作指导组将对检查站、卡口部署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对发现设而未查、查而不严的情况,要严肃处理。充分发挥无人机的空中优势,携带高音喇叭进行空中喊话和宣传,及时制止林区祭祀用火行为。林场管理机构要发挥防火码火源追溯作用,积极引导群众扫码进山。
三、强化宣传教育,倡导文明祭祀
各镇(街道、林场)要抓紧抓实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以清明节为重要节点,重点做好文明祭祀、移风易俗等内容的宣传。持续深入在防火宣传上出实招、想新招,积极打造地方防火特色文化,紧盯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人群,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形式,提升宣传实效。结合地域祭祀特点,教育引导广大群众移风易俗、文明祭扫,严防森林火灾。特别要针对农村“三不”(不懂法、不识字、听不懂普通话)野外用火主体,发挥当地护林员的作用,切实解决宣传盲区,确保宣传到户、发动到人。及时收集典型火灾案例要公开曝光,通报肇事者处罚结果,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让活生生地惨痛教训转变为群众的行动自觉。
四、加强巡查巡护,消除火灾隐患
各镇(街道、林场)要严格落实《关于持续推进森林草原火灾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有关注意事项》文件要求,把林区陵园坟墓、安息堂、骨灰堂等重点区域作为森林火灾隐患排查重点。清明节期间,全区护林员要全员在岗在位、携装巡林,不定时动态抽查护林员巡护情况,对发现问题的人员及时纠正,对多次出现问题拒不改正的,要严肃处理。同时要组织镇村干部、联防队员、临时增聘巡护员加大巡护密度,把防控责任明确到人、措施落实到山头地块,确保不留盲区、不遗漏点。
五、畅通信息渠道,及时处置火情
要严格执行《福建省森林火情信息报送暂行规定》,清明节期间实行森林火情零报告制度,对国家森林草原防火感知平台热点和网络出现林区舆情,要指定专人加快信息核查速度,及时消除不利影响。林区各主要经营单位要加强队伍应急预案演练,及时充实和检修防火储备物资,确保有效应对突发火情。
泉州市泉港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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