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118-3000-2025-00020
- 备注/文号:泉港城管〔2025〕40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泉港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3-28
责任制暨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2025年持续深化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泉州市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和《泉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泉州市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拓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2025年持续深化方案的通知》(泉安委〔2025〕2号)精神,进一步提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决定从即日起至2025年12月底,在城市管理系统重点行业领域开展落实企业全员消防安全责任制暨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25年持续深化活动。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聚焦“控事故,保安全”的总体目标要求,坚持“巩固成果,提质增效,提档升级”为原则,持续运用改革创新的措施和办法,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推进企业消防安全责任制全员落实、标准化全要素提升,不断优化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持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促进泉港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二、主要目标
突出消防安全重点行业领域,以“全员落实、全过程控制、全方位深化、全要素提升”为目标导向,在更加注重整体推进、质量提升、监管创新等“三个更加注重”上下功夫,形成“健全管理团队、网格责任细化、教育培训务实、风险隐患上账”等消防安全管理模式,实现标准化与落实全员责任制、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等工作有机融合,有效激发社会单位提升消防安全管理能力的内生动力,促进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消防安全治本攻坚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各类火灾事故持续减少,城市管理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重点任务
围绕持续深化的目标要求,督促指导城镇燃气、城市供水、污水处理、城市公园、城市垃圾处理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以落实全员消防安全责任制为主线,对照《泉州市重点行业领域消防安全标准化运行指南》和相关规定,结合行业自身实际,持续完善城市管理行业领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切实强化自查自纠,不断优化消防安全长效机制,全面提升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一)完善“一套管理标准规范”。各股室、直属中队要自觉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分析研判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和薄弱环节,认真总结前期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标准化创建、运行的经验做法和存在不足,结合《泉州市泉港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治本攻坚行动的通知》(区消安委〔2024〕3号)中《泉港区xx行业(领域)消防安全标准化检查清单(参考)》(附件1)、《泉港区部分行业领域消防安全标准化运行指南》,重新编制、修订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细则,为企业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提供科学、可行的依据。同步督促指导各自主管(监管)行业领域企业结合生产经营实际,从管理制度、隐患查改、设施维保、演练培训等方面,编制规范各自的清单、表册、卡片,切实增强企业消防安全管理的针对性。
(二)狠抓“两个关键少数”。各股室要紧盯各自主管(监管)行业领域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两个关键少数”,开展针对性强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切实教会其落实消防安全全员责任制、提升标准化,充分发挥其决策、引领作用,促使全员责任制、标准化提升各项措施落实到岗位人头、生产经营活动末梢。
1.强化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责任落实。各股室要督促指导各自主管(监管)行业领域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严格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编制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为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按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2.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员队伍建设。各股室要督促指导各自主管(监管)行业领域企业立足各自生产经营实际,依法依规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机构,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突出以落实全员责任制、标准化提升为重点,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三)健全“三个责任体系”。各股室要坚持党政、部门、企业“三位一体”,聚力构建“党政领导有力、部门监管有效、企业落实有方”的持续推进标准化提升责任机制,有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1.健全属地管理“党政同责”体系。各股室、直属中队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属地管理”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其省、市的实施细则等规定,建立健全相应的领导责任制,认真厘清各自业务股室落实企业全员消防安全责任制暨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职责,切实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追责有据”的属地常态化推进领导责任体系。
2.健全监管部门“一岗双责”体系。各股室、直属中队要遵循“三管三必须”和“一岗双责”的原则,结合各自“三定”职责,认真梳理主管行业领域企业落实全员责任制、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分级分类建立企业名录库,编制年度工作任务清单,明确完成时限、职责分工,完善监督检查、会商分析、现场调度、绩效管理、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切实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业务科(股)室具体落实”的部门监管推进责任体系。
3.健全企业全员“知责履责”体系。各股室要坚持以“简明扼要、通俗易懂、实用管用”为导向,督促指导企业按照“一岗一清单”的要求,明确各层级以及生产、技术、设备等各职能部门所管辖区域或业务的消防安全工作职责,明确各层级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本层级或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结合各个岗位的性质、特点和具体工作内容等实际情况,细化完善覆盖所有岗位、所有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责任清单,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切实形成“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企业主体责任体系。
(四)全面建设推广“标杆示范”单位。各股室要在2024年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治本攻坚行动的基础上,深化本行业领域企业标准化创建工作,打造新一批本行业领域标杆示范单位,召开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现场观摩会。通过聘请专家、第三方机构指导等方式,推动企业强化自主管理,从管理制度、隐患查改、设施维保、演练培训等方面实现整体达标,完成全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切实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5年3月底前)。各股室要加强统筹协调部署,认真分析研判本行业领域火灾风险特点,制定落实企业全员消防安全责任制暨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25年持续深化方案,细化明确目标任务、进度安排和落实措施,条线指导发动各股室、企业参照落实,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二)自评自纠阶段(2025年4月底前)。各股室要采取“回头看”的方式,全面评估消防安全达标创建工作情况,查摆不足、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健全持续改进清单,逐一明确整改责任、措施、时限,逐项抓好整改,形成评估报告,于2025年3月30日前报局机关安燃股备案。要组织本行业领域所有企业,依法依规对照创建标准,全面开展一次标准化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自评,客观分析本单位标准化运行质量,查找不符合创建标准事项,对照各自适用行业标准,逐一查缺补漏,及时调整完善相关制度文件和过程管控,及时整改到位,形成正式自评报告文件,及时向本单位所有部门和从业人员通报自评结果,促进持续深化提升。
(三)督导帮扶阶段(2025年9月底前)。各股室分批次试点打造一批本行业领域标杆示范单位,通过聘请专家、第三方机构指导等方式,成立专项督导帮扶队伍,采取小分队的形式,深入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开展督导帮扶,复制推广标杆企业成功经验做法,推动企业强化自主管理,推动行业所属单位100%完成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
(四)执法推动阶段(2025年11月底前)。各股室要根据各自主管行业领域企业落实全员责任制和标准化创建、运行、提升情况,聚焦消防安全重大安全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实施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对完成标准化提升的企业,最大限度减少日常检查抽查频次;对未开展标准化创建或标准化运行质量无法满足自评达标要求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开展精准执法,强化专项执法、联合执法、交叉执法等多措并举,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曝光典型的执法案例,强化震慑作用,以执法高压态势倒逼企业主动落实全员责任制、标准化持续深化。
(五)总结完善阶段(2025年12月底前)。各股室要全面总结各自主管(监管)行业领域企业落实全员责任制拓展标准化持续深化工作情况,深入分析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突出的个性问题,采取针对性强的改进措施,逐项逐条补短板、强弱项,系统归纳、提炼好的典型经验做法,及时固化形成行之有效、操作性强的长效机制,持续完善各级各部门推动标准化工作常态化机制建设,切实激发企业加强安全生产自主管理、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落实企业全员消防安全责任制暨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25年持续深化,是加强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建设、提升全行业领域消防安全水平、压实消防主体责任的有效措施。各股室要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设的重要意义,可以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行动同步部署,针对本行业消防安全特点,制定工作计划,明确任务分工,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
(二)明确责任,分类推进。此次重点行业领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治本攻坚行动涉及面广,各业务股室要落实行业领域主管(监管)责任,指导各类场所开展自查自改,以时间服从质量为原则,扎实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区消防大队将发挥综合监管作用,加强指导帮扶。区消安委将对工作推进力度弱、弄虚作假、抽查合格率低的行业部门予以通报。
(三)强化调度,及时反馈。各股室要进一步健全优化会商、观摩、通报等工作机制,总结经验做法,采取现场观摩、宣贯会议、制作示范视频、全覆盖培训等方式全面推广。及时掌握进展情况,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相关工作情况及时报送局机关安燃股以便上报区消安委。各股室于6月27日前报送本行业领域标杆单位及其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建设评分表(附件2),12月18日前报送本行业领域落实企业全员消防安全责任制暨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持续深化工作总结报告。(联系人:刘翔麟,联系电话:87971892,邮箱:qgrqglg833@163.com)
附件:1.泉港区XX行业(领域)消防安全检查清单(参考)
2.泉港区XX行业(领域)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建设
评分表
附件1
泉港区XX行业(领域)消防安全检查清单(参考)
企业 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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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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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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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 类别 |
检查 项目 |
检查标准要求 |
检查结果 |
隐患问题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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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否 |
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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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基础 管理 |
1.1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
1.1.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其职责。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应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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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建立健全消防档案,制定符合单位实际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公布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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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建立消防安全工作考核机制,加强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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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消防安全培训演练 |
1.2.1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公共建筑有关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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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并根据演练情况不断完善预案。将预案报消防机构备案,并通报应急协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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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防火检查 巡查制度 |
1.3.1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防火检查、巡查应当填写记录。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他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公众聚集场所营业期间应当每两小时至少开展一次防火巡查并填写《防火巡查记录》;医院、老年人照料设施和寄宿制学校应当每日夜间组织防火巡查,且不应少于两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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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 管理 |
1.4 专职或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 |
1.4.1根据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或单位需要,建立专职或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定期组织训练演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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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消防控制室管理情况 |
1.5.1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值班操作人员应当持有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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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检查消防控制室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并悬挂上墙。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应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填写值班记录。交接班记录应当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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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应经常对消防控制室设备及通讯器材等进行检查,定期做好各系统功能试验并记录齐全,确保消防设施各系统运行状况良好、消防联动控制设备运行情况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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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消防控制室室内设备布置是否符合要求;消防控制室标志是否醒目、完好;通向室外的出口或通道是否畅通,开向建筑内的门是否采用乙级防火门并保持完好;消防电话是否配置到位并能正常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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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设备 设施 |
2.1 燃气和电气设备 |
2.1.1定期维护、检测燃气和电气设备。电动车辆不得违规充电。不得乱拉电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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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消防设施器材配置 |
2.2.1是否按照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设置室内消火栓、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和排烟等消防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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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室外消火栓是否完好;室内消火栓是否醒目无遮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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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检查自动灭火系统能否正常启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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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能否正常启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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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 设施 |
2.2.5检查防排烟设施是否有明显标识、能否正常启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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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灭火器设置位置是否正确、明显且便于取用,灭火器箱是否上锁。每个配置点是否不少于两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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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完好情况 |
2.3.1定期组织对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进行检验维修。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应与具有维修保养资格的企业签订维修保养合同,并按照《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2010)的有关要求进行维修保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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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其自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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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对维修保养、检测时发现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的,是否落实整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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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作业 现场 |
3.1 三合一、多合一情况 |
3.1.1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不应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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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
3.2.1应当将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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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用火用电 安全管理 |
3.2.1按照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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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不得吸烟、使用明火或违反消防安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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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作业 行为 |
4.1 施工作业情况 |
4.1.1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期间禁止动火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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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其他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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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应急 管理 |
5.1 消防救援场地、通道 |
5.1.1消防车通道是否保持畅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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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防火间距是否满足要求,未被占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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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高层建筑的消防登高救援场地不应停放车辆、堆放杂物,并设立明显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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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
5.2.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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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楼层的明显位置是否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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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外墙门窗、阳台等部位能否开启、无障碍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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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上不应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并设有“严禁占用”等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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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防火分区 |
5.3.1防火分区的防火分隔是否完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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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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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防火卷帘下不得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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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消防安全问题(可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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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签名: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
受检查企业负责人签字: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
附件2
泉港区XX行业(领域)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建设评分表(参考)
单位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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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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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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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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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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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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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查单位(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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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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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内容 |
评定标准 |
分值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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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审批 |
★公众聚集场所是否通过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告知承诺制。 |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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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 |
是否明确“管理人岗、第一责任岗、网格(门店)责任岗、消控室值班岗、消防巡查岗、消防设施维保岗、应急处置岗、宣传培训岗”等人员岗位职责。 |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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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 |
是否公开单位责任人、管理人;承诺书是否真实。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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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疏散 |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工作是否正常。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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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防火 |
人员密集场所装修材料是否符合要求;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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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使用功能 |
★内部装修改造是否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导致建筑耐火等级、安全疏散、消防设施设置等不符合要求。 |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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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消防设施 |
★是否按消防技术标准或经批准的特殊消防设计文件设置消防设施。 |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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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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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报警、排烟、控制等功能是否符合要求。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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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分隔设施 |
防火分区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或经批准的特殊设计文件要求。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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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是否完好有效。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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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管理 |
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培训。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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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数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取得初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消防控制室是否落实24小时双人值班制度。 |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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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单位员工是否掌握“四个能力”;是否定期组织员工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实施演练;是否落实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并建立消防安全档案。 |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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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制定并严格执行用火、用电和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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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火救援条件 |
人员密集场所外墙是否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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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根据需要设置灭火救援窗,有无明显标识。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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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是否符合要求。 |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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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型消防站建设是否符合标准;是否落实管理、训练、值守、联动等工作制度;是否具备及时处置初起火灾能力。 |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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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发生过火灾事故的。 |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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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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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有“★”标记的选项为一票否决项,单位一旦违反任何一项即判定为不合格。 满分为100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90分为良好,60-80分为达标,60分以下为不达标,验收内容中的所有项目,扣完本项目分值为止,不倒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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