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118-3000-2019-00019
- 备注/文号:泉港城管〔2019〕98号
- 发布机构:泉港区城市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6-18
泉港城管〔2019〕98号
泉州市泉港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泉港区城市
管理系统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股室(单位、中队),各相关企业:
今年6月是全国第十八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是“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根据国家、省、市、区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城市管理系统实际,制定了《泉港区城市管理系统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务求实效。
泉州市泉港区城市管理局
2019年6月3日
泉港区城市管理系统
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今年6月是全国第十八个安全生产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省、市、区安委会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有关通知精神,扎实开展我区城市管理系统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结合我区城市管理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推动基层和企业严格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问题整改、典型宣传、隐患曝光和网络宣传、知识普及、有奖举报等内容,开展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建党98周年和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今年“安全生产月”以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
活动时间:6月1日-6月30日,在全区城市管理系统、相关企事业单位同时组织开展活动。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研究决定有关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安全管理股,负责工作的筹划部署、事务协调、宣传发动、组织实施以及相关数据的统计、汇总和上报等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程进强 局长
副组长:肖辉鹏 主任科员
蔡惠祥 副局长、主任科员
陈健康 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
张国文 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副主任
蒋冠航 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陈国显 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副主任
庄明才 区城市管理综合考评中心主任
成 员:吕晗御 综合股负责人
刘镇峰 安全管理股股长(燃气管理站站长)
郭志杰 执法股负责人
郭钦辉 政策法规股股长
肖美金 给排水管理股股长
林志金 园林管理股股长
陈群山 市政管理股股长
庄绍腾 市容环卫股股长
蒋韶森 审批服务股股长
郑育能 应急中心副主任
刘荣颛 区城市管理综合考评中心副主任
陈必山 市容中队队长
林惠斌 南埔中队队长
陈光安 界山中队队长
陈 强 后龙中队队长
刘志强 峰尾中队负责人
张柳兴 山腰中队队长
林志坚 前黄中队队长
郭培超 涂岭中队负责人
四、“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安排
(一)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
各股室(单位、中队)要组织“志愿服务宣讲团”,面向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和使用等重点企业负责人和管理团队进行宣讲。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面向全体职工讲一堂“安全课”,深入一线班组面对面交流安全生产心得体会。鼓励邀请相关专家深入企业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风险研判,开展专家指导服务,精准指导企业管控风险、排除隐患,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各股室(单位、中队)要深入开展“七进”巡回宣讲,向全社会普及安全知识,传授安全技能。
(二)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线下线上活动。
一是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在广场、公园、企业、学校、社区、农村、公共场所等现场设置展台、举办展览展示、发放宣传品、有奖竞猜和VR/AR安全体验等,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消防安全知识、防灾减灾救灾常识等安全科普知识和技能,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并现场接受群众举报。二是开展媒体宣传咨询活动。泉港电视台、“泉港新闻网”、“泉港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等要发挥主流媒体的引导作用,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站、微信微博、手机报等平台,举办在线访谈、网络公开课等群众喜闻乐见的线上活动,通过线上线下联动,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三是开展“安全生产公众开放日”活动。各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职工家属、学生、周边群众等,走进生产厂区和化工园区,参观生产过程、工艺流程、装置设备等,介绍安全生产工作举措,搭建企业与社会公众沟通的桥梁。
(三)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集中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要以危险化学品事故案例剖析和安全科普为重点,采取以案说法、答记者问等方式剖析典型事故和灾害案例,做到举一反三,严防类似事故;在公交车、车站等公共场所的电子显示屏,持续滚动播放科普短视频、安全提示、公益广告。组织相关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宣传普及和知识技能竞赛活动,督促标准规范制度上墙上网,推动企业职工熟悉标准、掌握技能、维护权益。鼓励各类安全应急体验场馆和基地向社会免费开放,广泛开展体验式安全教育活动。
(四)积极参与网络宣教活动
各股室(单位、中队)要动员组织企业职工、社会公众积极参加全国、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组织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安全月”特色宣教活动展示交流,“抖出隐患”抖音话题等系列网络安全生产月宣教活动,在公共场合张贴“安全生产月”宣传标语,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并充分发挥微博、微信、手机报、数字电视电影等新媒体作用,扩大宣传声势。
(五)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采取联合执法、明查暗访、专项执法等形式,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集中组织执法行动,查处燃气市场非法、违法经营行为,整治重大安全隐患,确保燃气市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六)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
开展一场政府主导、部门参与、政企联动的综合应急演练活动,要选择危险化学品、城镇燃气等高危行业领域,城市建设运行中的重点部位来开展演练活动。将演练活动与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知识教育相结合、与开展深化公众和专业人员自救互救培训相结合、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评估改进相结合,通过演练进一步完善和修订预案,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有效提高生产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全面推动企业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并认真组织评估、总结和宣传,通过演练优化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准备,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防灾避害和自救互救能力。
(七)配合“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开展。
“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与“安全生产月”同步启动,12月结束。各股室(单位、中队)要视情组织由安全生产专家和媒体记者组成的采访团,深入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企业,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曝光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一是开展“献礼70周年”主题采访。组织媒体记者调研采访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等方面新成效,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二是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紧盯区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巡查、全国化工行业企业明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报道,总结推广一批先进典型和好的经验做法,曝光一批存在安全隐患、责任不落实、监管流于形式的反面典型,借助媒体力量监督整改。三是开展“区域行”和“行业行”活动。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具有地方特色和行业特点的“区域行”“行业行”宣传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法规知识普及、咨询服务、隐患排查等宣传报道和非法违法行为、违规违章作业等曝光活动。四是开展“网上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要积极开通微信短信等网络举报平台,发挥企业工会在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作用,鼓励动员企业职工及家属、媒体、社会热心人士积极举报,经核查属实的,按规定给予奖励。要在网上广泛征集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非法违法行为等问题线索,针对问题集中的地方和企业,组织新闻媒体深入采访报道,紧盯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有效发挥网络监督作用。
(八)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在安全生产日常监管、打非治违、专项治理等专项行动中大力宣传扫黑除恶的相关法律法规。要创新宣传载体和形式,大力宣传涉黑涉恶相关法律常识。发挥互联网传播优势,大力开展新媒体法制宣传活动,线上线下一体发力,集中开展系统性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活动,提升宣传教育的渗透力。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信息报送。要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数据和信息的报送工作,建立信息报送工作制度,建立工作台帐。
五、活动要求
各股室(单位、中队)、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安全生产月”活动摆上重要工作日程,深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全面推动安全生产执法和治理行动的深入开展。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紧紧围绕“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活动主题,做好“安全生产月”的动员部署工作,确保宣传有阵地、有精品、有声势、有氛围、有投入。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做到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和经费投入,成立活动组织机构,精心组织,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
(二)深入实际,务求实效。要聚焦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等安全管理全过程,同步推进其他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按照活动总体要求,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原则,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持续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把握正确宣传导向,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行业媒体的深度挖掘作用、地方媒体的广泛传播作用、新兴媒体的快速渗透作用,推出更多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报道,尤其是要抓住正反两方面典型,予以宣传和公开曝光,形成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的宣传格局,营造“安全生产月”的浓厚社会氛围。
请各股室(单位、中队)、各企业要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跟踪调度,掌握相关动态,及时发现、挖掘、总结基层和企业活动的典型经验,在“安全生产月”期间每周四上午报送本周活动开展的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至安全管理股。(联系人:刘燕华;联系电话:87909833;邮箱:qgrqglg833@163.com。)
附件: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
情况统计表
附件
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情况统计表
单位:
项 目 |
标 准 |
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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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 |
举办“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 |
启动仪式形式多样,参与范围广泛,效果良好 |
以( )等形式启动“安全生产月”活动 |
开展主题宣讲活动 |
按照要求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安全生产公开课、专题讲座和安全诊断活动,组织安全生产志愿者服务团“七进”宣讲 |
单位负责同志宣讲( )场、相关行业负责同志宣讲( )场、企业主要负责人宣讲( )场、专家学者举办专题讲座( )场、安全诊断( )场、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宣讲团宣讲( )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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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安全发展论坛 |
聚焦重点行业,强化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论坛、讲坛、研讨会等交流活动 |
举办论坛、讲坛、研讨会等()场,参与()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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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线上线下活动 |
组织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学生、职工家属等参观。组织群众喜闻乐见的线上线下活动,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
共有( )家危化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公众开放日”活动,现场参观( )人次、发放宣传资料( )份、举办展览( )场、开展安全场馆体验活动( )场、现场咨询互动( )人次、开展网络公开课、专家访谈、网络直播等线上活动( ) 次,线上参与( ) 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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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和科普宣传活动 |
广泛组织相关人员参与安全警示教育展播、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网络有奖答题,在新闻媒体开设安全科普专栏,在公共场所的电子显示屏持续滚动播放安全生产视频,广泛开展体验式安全教育活动。组织相关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宣传普及和知识技能竞赛活动 |
开展警示教育( )场,受教育( )人次;参与危化品安全知识网络有奖答题( )人次;在新闻媒体开设安全科普专栏( )个;在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播放科普短视频、安全提示、公益广告 ( )条次;开展安全知识技能竞赛( )场,参与( )人次 |
|
“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 |
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
组织开展专项、综合应急预案演练以及跨地区、多部门、多层级参与的联合应急演练 |
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场次,参与演练( )人次 |
创造性地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
创新形式、丰富内容,自主开展“安全生产月”专题宣传教育活动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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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开展情况 |
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 |
结合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现场考核巡查、全国化工行业企业明查暗访、安全执法和危险化学品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工作,开展问题整改和宣传曝光 |
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 )次 |
开展区域行和专题行活动 |
开展具有地方特点和行业特色的区域行、专题行,推广先进典型。深入安全生产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开展明查暗访活动,曝光反面典型 |
开展区域行和专题行( )次,开展暗查暗访(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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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网上“海西安全发展行”活动 |
用好“12350”举报电话,开通微信短信等网络举报平台,奖励举报;在网上广泛征集问题线索,组织新闻媒体深入采访报道,有效发挥工会和网络监督作用 |
接受各类举报( )条次,奖励( )人 征集问题线索( )条次,新闻媒体报道(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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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宣传报道情况 |
宣传报道方案 |
制定详细的活动宣传报道方案 |
□是 □否 |
“安全生产月”活动新闻宣传报道 |
邀请各类新闻媒体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宣传先进,鞭策落后 |
在中央、省级新闻媒体发表安全月稿件( )篇 在地方媒体发表安全月稿件( )篇 |
|
“海西安全发展行”活动新闻宣传报道 |
在电视、广播、报刊、网站、微博、微信、手机报等地方媒体进行安全生产公益宣传 |
在各类媒体发表稿件( )篇 曝光反面典型案例( )条次 |
抄送:泉州市城市管理局,区安办。 |
泉州市泉港区城市管理局综合股 2019年6月3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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