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区安监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区政府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泉港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编制的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本局网站http://www.safety.qg.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泉港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综合股,电话:87971529。
一、概 述
2010年度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依据本单位职能,组织保障落实,工作措施到位,认真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成立了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综合股具体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实现了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工作的一体化管理;明确各股室的工作职责,并由专人开展具体工作。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做好政府信息及时向公众传递,我局制定了拟文、定密、审核、发布等程序,使公文进入审签程序时就明确该公文信息可否公开,增强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确保公开与保密两不误。截至2010年底,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泉港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8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信息54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应急管理类的信息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机构职能类的信息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情况类信息为1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6.7%;属于本单位工作动态3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3.3%。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设立了资料索取点、建立网站等工作。在便民服务上完善各项办事流程,实行一次性告知服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2010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申请0件,其中方式通过电话咨询有0件,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的申请有0件,通过公开受理窗口当面提交的申请有0件。
“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非本部门信息,及上级部门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未收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2010年度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面向社会宣传力度不够,要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信息的知晓率,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2、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主动公开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还存在信息发布量少等问题。要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信息发布的监督,建立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
3、缺乏信息的管理与维护的专业技术人员。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108条。
其中,2008年27条,2009年27条,2010年54条。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数0条
(三)附表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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