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201-3000-2023-00003
- 发布机构:泉港区应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1-31
泉港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及《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和《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我局根据工作实际,编制《泉港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泉港区应急局综合股联系,联系地址:泉港区行政管理中心二楼,邮编:362801,联系电话:0595-87971559,传真:0595-87971329,电子邮箱:qganban@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贯彻执行《条例》,继续完善政务公开,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充分发挥传统媒体、新兴媒体作用,利用网络平合和各类渠道,承担着综合监管职责,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同时,负责并组织指导协调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形式主要通过区政府网站形式公开。2022年度泉港区应急管理局共制作政府信息总数22条,其中,公布了安全动态类信息8条,行政许可类信息12条,财政决算类2条,不予公开信息数0条;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0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高应急服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充分利用区政府网络、“i泉港”微信公众号、电视等媒体途径,多渠道、多形式第一时间发布局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政策等信息,切实做到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扎实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政府网站公开的基础上,依托“i泉港”微信公众号和泉港电视台开办“安全第一线”节目等新渠道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逐步实现内容丰富化,程序规范化,形式多样化,时限标准化。同时,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健全完善《泉港区安全生产领域基层服务公开标准目录》和《泉港区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并做到及时更新;为提高信息公开的效果,让更多的群众掌握我局信息公开事项,了解我局的工作动态,在门户网站及时发布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动态、审批事项等重要信息。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不断优化服务方式。为提高信息公开的效果,让更多的群众掌握我局政府信息,了解我局的工作动态,在以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为公开主要方式的同时,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丰富服务方式,利用泉港电视台“安全第一线”节目以及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及时发布应急管理重点工作动态、安全生产等重要信息,真正让服务对象第一时间了解办事方法和程序,做到“查得到、查得快、查得细”,使之成为应急部门与服务对象沟通的纽带和桥梁。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提高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建立严格的信息审核机制。遵循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原则,坚持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对平台的信息发布的内容、职责和审核制度做出了明确规定,保证了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安全性、及时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根据规定需要公开的内容,由股室负责人提出,经分管领导审核、负责领导批准后,方可在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具体公开工作由局政策法规股承办,并由安排责任心强、专业素质高的人员来负责信息的发布工作,确保了工作责任落实到位,有专人抓、有专人管。二是加强考核监督。领导小组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监督,并多次召开局机关会议研究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列入了重要的学习内容。三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在对原有网站管理办法等进行修改完善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规定网站信息内容由各股室负责人按职责把关,局领导审核后才能发布公开,形成分工明确、审核严格、协同配合、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数 |
本年废止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5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6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还需要增加,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二是专业人员配置力量薄弱。工作人员都是兼职承担政务公开工作,在落实工作任务和开展有关政策、理论中学习、研究精力不足,导致工作难细,从而影响政务公开工作预期效果。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加强培训,重视学习研究。积极参加区里组织的业务培训,开展纵向和横向的学习、交流和取经,向上级部门取经、向同级部门学习,增强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通过学习,汲取营养,结合工作实际,深刻思谋工作方法的调整,解决工作中难题。
2.强化教育,提高公开意识。我局通过不断强化干部业务知识教育,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基本原则,切实增强各股室(单位)信息公开意识,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梳理各股室所掌握的政府信息情况,及时提供,认真抓好组织落实,深入挖掘政府信息资源,做到“应公开尽公开”,进一步丰富扩大信息公开的内容与范围。
3.规范程序,确保信息公开质量。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不断完善主动公开工作操作细则,落实信息公开协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各股室(单位)职责,落实审核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准确有效运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