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省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工作推进会精神,为进一步发挥学校体育资源服务社会公益的功能,满足人民群众健身需求。经研究,对全区条件成熟的29所中小学校体育场地采取“有条件开放、限时限流管理”的方式,在保障学校正常教育教学、训练竞赛、课外体育活动并确保学校安全管理等工作秩序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向社会开放。公告如下:
一、开放学校名单
泉港一中、泉港二中、福建师大泉港实验中学、泉港五中、圭峰中学、三朱学校、庄重文实验小学、益海实验小学、普安小学、古县小学、海城实验小学、圭峰小学、诚平小学、前亭小学、峥嵘小学、联岩小学、南埔中心小学、肖厝小学、沙格小学、天竺小学、蒙古族小学、路口小学、邱后小学、五社小学、驿坂小学、溪西小学、界山小学、鸠林小学、岭头小学
二、开放时间
寒暑假、法定节假日、双休日等非教学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30
三、开放范围
各校室外运动场地、具体开放区域以学校张贴公告为准。
四、开放对象
青少年学生、泉港区居民。
五、入场须知
(一)市民入场前需通过“泉州i健身”公众号进行预约,必须确保个人头像上传成功、个人意外伤害保险购买成功并已生效,方能通过道闸人脸识别入场,否则不得入内。市民进入校园如人脸识别不成功可咨询现场工作人员、泉州i健身公众号在线客服,也可以拨打400-888-2115咨询。
(二)12岁以下(含12岁)的未成年人必须要有成年人陪同,需保安核验后方可通行否则不予放行;12岁以下(含12岁)的未成年人应在成年人照看下开展体育活动,大人不得擅自离场,以免出现意外情况。
(三)进入校园运动的市民,请自觉维护运动场秩序,服从场地工作人员的管理。禁止翻越通道闸、栏杆,非法闯入者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不得擅自进出未开放的区域。
(四)身体患有心脏病、哮喘、高血压等一系列不适宜进行户外运动的市民禁止进入场地活动。凡因场地设施问题出现的伤害事故、与进入学校体育场地的健身人员发生冲突等伤害事故或其他意外、伤害,由市民自行与保险公司处理,校方及相关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在运动场活动须穿运动鞋,以避免受伤,严禁穿戴有钉子的鞋子和其他有可能损害场地的装备入场活动。
(六)妥善保管随身物品,请勿在场地内乱摆乱放个人物品。如有物品遗失,责任自负。
(七)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腐蚀性物品、管制刀具、碳酸饮料及个人宠物、滑板车、平衡车、溜冰鞋等对场地有损害的运动器械等进入运动场。禁止在场地内野餐、禁止追打、嬉戏吵闹、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八)运动场内禁止吸烟、酗酒、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嚼口香糖,大声喧哗、赤裸上身等不文明行为。
(九)机动车、电动车或者其他非机动车不允许进入学校,禁止将车辆直接停放在学校门口,严禁堵塞消防通道,运动场内禁止车辆行驶。
(十)运动场内禁止堆压重物和锋利物品,以免造成场地损坏或刺伤周围人员。
(十一)运动场内禁止从事宗教活动、封建迷信活动、卖淫、赌博、吸毒、打架斗殴、酗酒闹事、偷盗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非法行为和危险活动。一经发现,将视情况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二)运动场内禁止开展噪音较大的活动,例如广场舞、交际舞、暴走等。
(十三)运动场内禁止外来人员开展任何形式的培训活动(经发现核实后会将其列入黑名单限制其入校锻炼)。
(十四)为确保运动市民安全,足球场严禁进行足球比赛,篮球场严禁进行全场篮球比赛,排球场严禁进行排球比赛。
(十五)凡进入场地运动的市民应自觉遵守场地的管理规定,遵守文明规范,爱护场地器材、设备,保持运动场整洁,共同维护文明、整洁的健身环境,做好垃圾分类。不随意搬动运动场地设施,如有故意损坏器械设备的情况发生,学校有权要求责任者按照价赔偿,责任者会被列入黑名单禁止进入校内场地运动。
(十六)请按约定时间进入场地活动,活动结束时请自觉离场。如有发现滞留场地情况,将视情况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须知也将在学校运动场公示,凡进入运动场的市民,均视为已阅读并承诺上述管理规定,如有违反规定,不听劝告,态度恶劣者将承担全部责任,并将其列入黑名单,禁止进入校内场地运动,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请广大市民按照公告精神和各校具体要求进行活动,不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遵守学校有关的管理制度。同时倡导广大市民尊重社会公德、维护公共秩序,主动健身、文明健身、科学健身。
泉港区教育局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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