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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泉港生态环境局2025年3月25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泉州闽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碳酸钙粉深加工项目)
2025-03-25 16:32 阅读人数: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泉州市泉港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泉州闽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碳酸钙粉深加工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5325-2025年331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泉州闽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碳酸钙粉深加工项目

二、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涂岭工业小区(邱后村255号)

三、建设单位:泉州闽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福建水磨后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涂岭工业小区(邱后村255号),项目系向福建省泉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租赁闲置场地并进行厂房建设,用于从事碳酸钙粉深加工,建设规模为年产50万吨碳酸钙粉深加工。项目员工15人,均不住厂,年运行时间300天,日工作10小时。项目总投资3016.7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8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影响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泉港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2、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投料、破碎及研磨产生的粉尘集中收集后经“两级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筒仓粉尘分别经各自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共设有4根排气筒。

3、声环境影响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降噪措施;合理的布置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

4、固体废物

项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直接作为产品出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七、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八、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九、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27726077

地址: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362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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