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2022年8月23日,泉州市泉港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调阅福建省污染源监控管理系统及泉州市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智能化管理系统,发现该公司2022年8月20日、8月21日废水总排口CODCr浓度日均值分别为107.3mg/L、103.65mg/L,超过其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排放限值(100 mg/L),超标幅度分别为7.3%、3.65%。
二、调查结果
该公司超标排放CODCr污染物,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损害。
三、鉴定评估结论
经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本案生态环境损害费用为69.56元。
四、履行情况
当事人已于2023年1月在泉港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周边栽植景观树、果树等树苗,价值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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