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中青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2023-10-26 15:10 阅读人数:1

    一、基本信息

    2022年6月8日,泉州市泉港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在炉窑烟气除尘脱硫设施未投入运行的情况下,投入粉煤灰砖生产,并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污染物。

    二、调查结果

    当事人在炉窑烟气除尘脱硫设施未投入运行的情况下,投入粉煤灰砖生产,并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污染物,对大气生态环境造成一定损害。

    三、鉴定评估结论

    经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本案生态环境损害费用为1140.12元。

    四、履行情况

    当事人已缴纳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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