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信息(2023.5.18)
2023-05-23 17:04 阅读人数:1

 

行政相对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

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

内容

处罚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泉州兴创建材有限公司

9135050531068038X3

闽泉环罚〔2023〕117号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

当事人在车间机修保养过程中,将产生的废润滑油存放于当事人厂区东南侧空地上的空桶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六项对当事人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罚款

1.责令改正,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将危废按规范要求贮存,并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2.罚款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

16

2023.5.18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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