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河湖长制工作正向激励拟激励镇、村名单公示
根据《泉州市水利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泉州市河湖长制工作正向激励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泉水河湖〔2023〕10号)和《泉州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河湖长制工作正向激励的通知》(泉河长办〔2024〕17号)文件精神,拟对2023年度河湖长制工作推进力度大、成效明显的镇(街道)、村(社区)进行激励,泉港区名单如下:
拟激励镇(街道):界山镇
拟激励村(社区):南埔镇凤翔村
现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泉港区河(库)长制办公室。
公示时间: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6日
联系电话:0595-27736695
联系地址:泉港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一楼河长办107室
邮箱:qghk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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