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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泉港区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若干措施的政策解读
2022-04-12 17:45 阅读人数:1

关于泉港区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若干措施

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加快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二部委《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发改产业〔2022〕273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要求,进一步做好相关政策措施的衔接落实,推动我区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泉港区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若干措施》。

主要内容

本《若干措施》包括进一步加大减税降费力度、进一步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进一步加强调度保供稳价、进一步加大重点领域项目投资、进一步增强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扩大开放稳外贸稳外资、进一步强化项目要素保障等7个方面。主要内容如下:

1.落实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政策。中小微企业2022年度内新购置的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折旧年限为3年的可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可减半扣除;企业可按季度享受优惠,当年不足扣除形成的亏损,可按规定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扣除。2.落实阶段性税费缓缴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缓缴期限继续延长6个月。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中型企业延缓缴纳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公告规定的各项税费金额的50%,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公告规定全部税费,延缓期限为6个月。3.组织申报省级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公用直流桩按421元/千瓦、公用交流桩按128元/千瓦、公交专用直流桩按346元/千瓦补助。4.继续执行制度性减税政策。继续执行制度性增量留抵退税政策,先进制造业纳税人存在增量留抵税额的,可按月申请退还。继续执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政策,将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5.进一步降低企业社保负担。2022年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失业保险费率降至1%;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含)以上的,在现行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下调50%。6.实施金融活水激发工程。争2022年全区新增贷款22亿元。实施银行业机构单列普惠型小微企业信贷计划,力争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增速不低于20%。7.推动债券股权融资。支持股权投资企业、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投资泉港区企业,符合条件的区级财政给予相应奖励。8.推动太阳能光伏产业链投资。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光伏发电整片推进、集中式光伏,带动光伏产业链投资。推进新型储能试点示范工程。9.推进制造业强链补链。开展“抓开放招商促项目落地”“重龙头、强品牌、铸链条”专项行动,聚焦石化、新材料、集成电路、化合物半导体等重点产业链薄弱环节,精准开展补链招商,推进产业链优化升级。10.全力推进5G网络建设。动企业基础设施、平台系统和业务应用上云,对年度服务费超过5万元的企业,按照服务费的30%给予上云企业补助。11.实施“抓创新促应用”专项行动。鼓励加大研发投入,对规模以上企业、规模以下高新技术企业,按照其年度研发经费投入的2%-5%给予补助。12.提升利用外资水平。对在我区注册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对外资并购、境外上市企业返程投资以及境外世界500强企业、全球行业龙头企业、台湾百大企业在泉设立区域总部、职能总部的,符合条件的由受益财政按其年实际利用外资金额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奖励。13.提升电力服务保障能力。加快推动泉港区220千伏高铁界山牵引站变电站进线新建工程、泉州奎壁(山腰)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投建投产。14.加强重大项目用地保障。加快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清理盘活低效、闲置用地,推进土地集约利用。15.争取新增能耗指标。积极对接好国家和省重大项目能耗单列政策,争取更多重大项目列入国家、省相关规划或重大项目盘子;争取国家、省、市对我区重大用能项目的能耗指标给予倾斜支持、统筹单列。16.加快项目环评审批进度。对泉港区“十四五”能源、节能降碳改造重点项目,加快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进度,保障尽快开工建设。简化项目环评管理,继续推行建设项目环评豁免

三、文件执行期限

文件至印发之日起执行,执行年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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