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民函〔2023〕15号
答复类型:B
泉港区民政局关于区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B2023011号提案的答复函
连秀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主城区增设社区居委会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发展以及安控区征迁的进展,各镇新建小区逐步增多。为加快推进我区城乡一体化建设,进一步规范社会事务、城市管理,促进提升新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意识,我局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已建(新建)小区设立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
一、主要做法
1.摸底调研做到底子清。组织专门力量赴各镇(街道)进行实地调查,经摸底,我区约有117个未设立社区居委会的生活小区(含已建、在建),其中规模小区79个(约300户以上),分散、沿街商住楼等38个。其中,分布在前黄镇范围内6个,山腰街道范围内48个,峰尾镇范围内40个,后龙镇范围内21个,界山镇2个。
2.印发方案做好统筹。根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精神,按照“优化调整街道社区规模”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印发《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港区已建(新建)小区设立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方案的通知》(泉港政办〔2021〕14号),从社区居委会的设立、社区居委会的范围划分、部门职责方面进行明确,提出近期、中期、适时设立的小区进行统筹规划安排。
3.明确社区居委会设立流程。根据《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福建省城市社区建设纲要(试行)》(闽委发〔2001〕14号)精神,社区居委会的成立,①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向区政府递交成立社区居委会申请(申请内容包括:社区名称、社区管辖范围及示意图、总占地面积、社区总户数、总人口数、社区办公用房、活动场所等信息)。②经区政府受理转区民政局审核,区民政局审核后,转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制定设立方案报区民政局。③由区民政局提出设立意见报区政府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④根据区政府意见,由区民政局代拟批复文件并以区政府名义下发。
4.结合实际全面推进。截至目前,已经新设山腰街道锦福社区居民委员会、后龙镇福炼社区居民委员会、后龙镇富民社区居民委员会、界山镇天马社区居民委员会。
二、下一步举措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港区已建(新建)小区设立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方案的通知》(泉港政办〔2021〕14号)精神,统筹社区治理建设,将小区纳入社区管理整体布局中,进一步提高社区服务管理的水平。
衷心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分管领导:庄学忠
经办人员:刘琼珍
联系电话:0595-68110885
泉港区民政局
2023年5月30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抄送:区政协提案委、区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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