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民函〔2023〕6号
泉港区民政局关于区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73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区自然资源局:
关于林祖恭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对征迁村祠堂统一规划安置的建议》收悉。现将协办情况函告如下:
建议按照农村公共设施建设审批流程要求,规范祠堂建设审批程序,做到先申请、后审批、再建设,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提升乡风文明水平,推动乡村有效治理。待征迁村符合相关规定,申请建设祠堂时,我局将结合自身职能,规范村民理事会监督指导农村祠堂的建设管理工作,积极配合区委宣传部、文明办,联合相关部门齐抓共管,扎实推进移风易俗工作。指导各镇(街道)不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群众组织作用,推动群众在移风易俗中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特此函告。
分管领导: 刘地春
经办人员: 陈志鹏
联系电话: 68110809
泉港区民政局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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