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民函〔2023〕3号
泉港区民政局关于区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113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区残联:
关于林蓉代表提出的《关于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关爱服务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局协办情况函告如下:
根据《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十四五”期间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工作的通知》(闽民事〔2021〕114号),从2023年1月起,将我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99元提高到107元,生活困难的重度残疾人一级护理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119元提高到128元,生活困难的重度残疾人二级护理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99元提高到107元,非生活困难的重度残疾人一级、二级护理补贴标准保持不变,即非生活困难的重度残疾人一级护理补贴每人每月115元,非生活困难的重度残疾人二级护理补贴每人每月85元。截至4月份,我区共有4152名重度残疾人享受护理补贴,4977名生活困难的残疾人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每月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约99.3979万元,全年共需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1200万元。
根据《福建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闽民救〔2021〕128号)文件规定,对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的重度残疾人,家庭财产、家庭人均收入等符合政策要求的,可单人纳入低保。目前,我区重度残疾人单人纳入低保的有1548人,每月发放保障金96.27万元,残疾人家庭纳入低保1589户,每月发放保障金196.597万元,残疾人纳入特困397人,每月发放保障金77.24万元。
专此函告。
分管领导:曾淑娟
经办人员:杨秋妹
联系电话:0595-68110826
泉港区民政局
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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