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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港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关于区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163号建议的答复函
2023-12-28 09:27 阅读人数:1
 泉港农函〔2023〕92

答复类型:A

 

泉港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关于区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163号建议的答复函

 

吴海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建议》收悉。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区大力推进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工作,通过引进利园农业、海西农业、中田农业、皖杨农业、弘毅农业、沃田农业等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土地规模化经营,规模土地流转面积近6000亩。一是完善土地流转服务平台。指导7个镇(街道)成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并设置土地流转服务窗口,完善土地流转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健全设备和制定规章制度,各村配一名专职联络员负责土地流转信息的收集和宣传事务。二是规范合同管理。推广使用《农村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示范文本)》、《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合同(示范文本)》等规范合同文本,按照“流转形式多样、运行方式市场化、操作程序合法化、流转合同规范化”要求,引导全区土地流转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统一规范的书面流转合同,并在《出租合同示范文本》中设立风险保障金选项,由出租方、承租方约定是否缴纳风险保障金,进一步规范土地流转秩序。三是提供政策扶持。出台《泉港区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意见》,区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扶持流转经营主体及村集体。对农业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流转经营主体,新增承包面积50亩以上(含50亩)200亩以下,期限3年以上、且流转程序合法、手续完备的,每亩奖励80元;200亩以上(含200亩)500亩以下的,每亩奖励100元;500亩以上(含500亩)的,每亩奖励120元。当年新增规模流转面积在50亩以上的(含50亩),按实际流转面积,一次性分别给予所属村集体每亩100元的工作经费奖励。2022年共兑现土地流转奖补资金9.18万元,其中村集体4.65万元,经营主体4.53万元。

最后,再次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同时,也期待对我们今后的工作给予更多关心、支持和指导。

分管领导:钟云申

经办人员:叶光辉

联系电话:18649627880

 

                      泉港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3年65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区人大人事代表委、区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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