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履行人社部门职能,规范监管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根据省、市、区“双随机”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面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关要求,坚持“简政放权、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推行“双随机”工作机制。通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实现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
二、工作任务
(一)执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度
认真梳理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监督检查职责,对照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依据福建省互联网+监管系统项目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名称、内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覆盖率等。对监管事项的监督检查,可以结合每年人社部、省人社厅、市人社局部署的专项检查在相应的时段开展实施。
(二)健全随机抽查方式
1.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方式:可以结合实际采取定向与不定向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定向抽查是指按照检查对象类型、行业、性质、经营规模、地理区域等特定条件,通过抽签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不定向抽查是指不设定条件,通过抽签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定向抽查与不定向抽查要结合应用,兼施并举,确保监督执法效能。
2.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方式:可以采取科学编组、随机匹配的方式,实施全局内随机、各股室、单位随机从《泉港区人社系统随机抽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被抽取的行政检查人员与被抽取的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并重新抽取行政检查人员。每次行政检查抽取的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三)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实施;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每年随机抽查比例为不低于市场主体的3%,抽查频次每年不少于2次。对涉及安全和民生的重点监管领域,以及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可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四)强化随机抽查结果应用
组织实施“双随机”监管工作,要按照“全程留痕、责任可溯”要求,及时做好抽查结果记录和工作台帐归集,并在行政检查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双随机”执法检查结果,确保随机抽查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和规范。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推行“双随机”是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各股室(单位)务必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转变工作理念,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要求的学习,确保随机抽查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二)严格责任落实。随机抽查是行政执法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在开展“双随机”工作中执法人员要结合工作职责,加强规范执法意识,加快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高执法能力,促进事中事后监管公平、有效、透明。
附件:泉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行动计划表
泉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