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职业培训补贴申请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闽人社文〔2021〕116号)和《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泉财社〔2019〕318号)文件要求,现泉州海峡职业培训学校和泉州职业技术大学等学校向我局提交项目制培训补贴申请,经审核,1526人符合项目制培训补贴条件,拟发放补贴资金152.6万元。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1月26日开始,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驻区人社局纪检监察组或区人社局反映。
公示电话:0595-87989766(驻区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0595-87995816(区人社局办公室)
附件:泉港区2023年第三批项目制培训合格人员名单
泉港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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