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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遗失公告(2023)第503号(林雅雯)
2023-09-14 11:19 阅读人数:1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公告

编号:(2023)第503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中心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申请,已经初步审定,现予公告,期限自2023914日起至2023109日止。如对该声明有异议者,应在公告期限内向泉港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窗口(电话:0595-27726019))提交异议的书证材料,以便复核。公告期满无异议,将按规定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权利人

不动产权证书

不动产坐落

林雅雯

闽(2021 )泉港区不动产权第0009695

泉港区南北五路西侧锦祥商住街二期6#204住宅

 

 

泉港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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