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泉港区大众公交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泉港区优惠租赁人才住房装修改造工程(一期)的报告》等材料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实施泉港区优惠租赁人才住房装修改造工程(一期)(项目代码:2209-350505-04-01-424558),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泉港区优惠租赁人才住房装修改造工程(一期)
二、项目业主: 泉州市泉港区大众公交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泉港区山腰街道聚福小区三期35栋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实施泉港区优惠租赁人才住房装修改造工程(一期),主要建设内容为对聚福小区三期35栋共30套100间住房进行装修改造,总建筑面积3083.5平方米。
五、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概算为562.19万元,资金来源为国资运营公司统筹。
六、建设期限:6个月。
请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项目前期工作,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要求,落实各项建设条件,争取早日动工建设。
二○二二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