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4905-1200-2022-00005
- 备注/文号:泉港山〔2022〕21号
- 发布机构:山腰街道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3-31
各村(居)委会,机关各办(站、所),各企业:
根据《泉州市泉港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泉港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泉港安委〔2022〕3号)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山腰街道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泉港区山腰街道办事处
2022年3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实施方案
根据《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闽安委〔2022〕1号)《泉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泉安委〔2022〕2号)、《泉州市泉港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泉港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泉港安委〔2022〕3号),结合落实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措施》(泉港委办发〔2021〕6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相关工作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紧盯突出问题和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用一年时间集中治理,推动全街道各级各负有危化品安全监管职的有关部门和单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实责任,坚持严格监管执法与强化信息技术支撑并重,完善危化品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机制,务必做到重大风险隐患和问题排查见底、防范治理措施落实到位,真正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决防范危化品重特大事故,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重点治理的突出问题和重大安全风险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认真梳理《若干措施》和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任务落实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结合我街道实际,对照以下突出问题和重大安全风险进行重点排查。
(一)统筹发展和安全落实有差距。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不够深入扎实,对新情况、新问题掌握不准、研究不透。二是源头治理力度不足。中小危化品企业安全管理待加强,企业基础有待提升,危化品企业安全分类整治不深入、不透彻,底数情况不清,非法违法“小化工”整治力度不够彻底。三是安全投入需加强,部分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企业还应持续完善泄漏检测报警、紧急切断、自动化控制和安全仪表系统的配备,日常使用维护保养工作应进一步规范。部分企业(单位)还存在一定程度消防基础设施设备及管道老化。四是应急处置力量不足,部分企业专职消防队人员不足、装备水平不高,工艺处置队和应急处置队联动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安全监管执法力量薄弱,专业执法力量不足,具备相关专业学历的危化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相对较少,行政执法力度仍需加强。二是部分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风险辨识和管控制度执行不严,自查、自纠、自改不自觉、不主动,忽视自身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问题。检维修、特殊作业环节管理不严,对承租单位管理不到位;危化品企业“两类重点人员”资质未达标,安全责任落实不到基层班组,一些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人只挂名不履职。三是中小型企业安全管理水平较低。各类排查整治发现一些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不够强、安全管理能力不足。四是信息化建设基础薄弱,部分重点企业对重大危险源、重点场所、基础设施等智能化管理建设主动性不强,未按要求落实“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试点建设,线上、线下监管没有有效融合。
(三)生产储存环节存在安全风险。一是高危工艺和特别管控危化品企业以及早期建设的企业,安全设计水平较低,未开展安全设施设计诊断。二是部分化工企业压力容器管道等老旧装置数量多,预防性维护和常态化监测监控跟不上,腐蚀泄漏风险大。三是部分涉及化学品储罐区、仓储区企业可能存在超许可范围、超量储存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交通运输环节存在薄弱环节。一是非法托运、违法运输危化品问题屡禁不止,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罐体不达标、“带病运行”等问题突出。二是源头充装查验、特定时段禁行、重点路段巡查管控车辆临时停放管理等制度执行不严。三是一些危化品港口企业储存作业风险辨识管控不严;危化品水路运输存在超范围经营、谎报瞒报货物种类问题。四是部分托运单位不落实主体责任,委托不具备资质的企业和车辆承运、不按规定装载危化品。
(五)废弃处置环节监管需加强。一是部分企业未严格落实法律制度,存在鉴别鉴定不及时,不主动申报,非法转移、倾倒、处置等违法行为;涉及废弃危化品等危险废物的贮存和处置设施未经安全评估。二是多部门联合会商督办、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工作机制需加强。
三、工作措施
(一)创新统筹协调和监管责任落实机制
1.强化危化品安全专业监管和统筹协调,街道安办协调解决危化品安全重大问题。成立危化品安全专业专家组,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防控提供建议和指导服务。
2.落细落实部门监管责任,进一步找准短板、强化职责、细化任务,实施清单化管理,确保负有危化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责任落实到位。街道安办强化督导通报和巡查考核,建立月通报、季会商、半年分析、年终考评机制,按时完成两办意见和三年行动等各项重点工作任务。
3.全面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各村(居)、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将危化品重大安全风险防控任务落实到责任人,制定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每季度跟进通报,突出问题,精准协调、精准突破。
4.按照分级分类监管原则,强化执法监管,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坚决打击非法违法“小化工”,实现重点企业执法检查全覆盖,以高压态势推动安全生产。
5.持续完善与发展相适应的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体系。建立完善监管责任制和长效机制,落实落细监管执法责任,配齐配强专业执法力量。
(二)持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6.严格落实福建省危化品“禁限控”目录,严格限制涉及光气化、硝化、重氮化、偶氮化工艺和硝酸铵、硝酸胍、硝基苯系物等爆炸性化学品高风险项目,严控高风险项目通过产业转移落户。
7.开展大型油气储存基地安全专项整治,实施大型油气储存基地“一库一策”整改,实现隐患闭环。建立安全风险评估长效机制,督促大型油气储存基地配齐“四个系统”。
8.防控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开展苯乙烯、丁二烯、液氯、爆炸物品等企业专项治理,分领域落实国家有关安全风险管控标准。
9.开展危化品生产企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评估,综合大型装置、高危装置、服役年限等因素,确定安全风险等级,督促建立“一装置一策”,分类实施淘汰退出、改造提升、严格管控等措施,加强安全运行监控,分步完成老旧消防设施改造。
10.防控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风险,开展管道占压、交叉穿跨越等隐患整治“回头看”。加强油气输送管道发展规划与国土空间、交通运输等其他专项规划衔接。完善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监测预警管控措施,强化地企联动,全面排查管道内外检测、腐蚀防护等本体风险管控情况,更新改造隐患集中管段。
11.积极规范建设、管理危化品道路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在2022年底前建设完成一批设施齐全、科学规范的停车场。加强危化品运输联合执法检查,有序推进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严格管理罐车检验、登记、办理道路运输证;督促企业定期检验存量罐。开展危货运输环节安全整治,严格落实车辆、人员、罐体、运单和货物的查验制度;全面推广危货电子运单,提升企业电子运单使用程度,督促企业及时录入福建省危险物品“一体化”安全监管信息平台;深入排查化解事故多发路段时段、敏感脆弱地区、港口企业储罐等重大风险。
12.建立废弃危化品等危险废物处置的安全生产与生态环境等部门监管协作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定期会商,信息共享;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并“回头看”。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废弃危化品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
(三)强力落实重大风险防范化解机制
13.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推进重大危险源督导检查,健全完善“消地协作”工作机制,完善在线巡查、督办等功能应用,推动线上线下监管融合,构建重大危险源常态化安全管控制度。
14.持续抓好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行动,完善安全标准化评审组织和定级工作。推进基于信息化的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完善建立数字化监管平台建设。
15.发挥街道安全生产长驻安全专家力量,开展专家指导服务,推行“互联网+监管”、“执法+专家”模式,分级分类对高危工艺企业等开展精准指导帮扶。
(四)加强危化品专业人员能力素质培养
16.做好在职监管人员的再培养、再提升,派驻监管人员到企业挂职学习;科学合理配备专业监管力量,加强监管人员队伍业务能力培训;加强专家队伍建设,解决危化品安全人才严重短缺问题。
17.强化在职员工安全培训,实施危化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建立企业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管理人员、班组长三类重点人员的轮训制度,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建立危化品安全风险数字化智能化管控平台
18.运用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建立危化品企业“线上一企一档”;以国家危化品登记系统升级改造为契机,推进危化品企业实施“一企一品一码”管理,为实施全生命周期精准监管提供基础支撑。
19.督促重大危险源企业通过系统研判安全风险并承诺公告,确保温度、压力、液位和气体浓度等参数接入系统,实现重点场所在线监控全覆盖。推动建立信息平台,开展线上隐患自查、自纠、自改,推进特殊作业许可与作业过程管理、人员定位、智能巡检等应用场景建设。
20.利用危化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精准强化线上线下融合监管,逐步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动态监测预警常态化机制,打通危化品企业“安全标准化+双重预防机制+执法监管+信息化平台”全链条。
四、进度安排
从2022年1月至2023年1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2年1月至3月)。各相关单位按本方案要求,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安排,进行动员部署。请各村(居)委会,机关各办(站、所),于2022年3月5日前将相关情况报送街道安办。
(二)集中治理阶段(2022年3月至12月)。各村(居)委会,机关各办(站、所)按照工作分工,逐项集中治理,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5日前,将落实情况报送街道安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3年1月)各村(居)委会,机关各办(站、所)评估重点任务完成情况,总结工作经验,完善制度措施,工作总结于2023年1月13日前报街道安办。
五、工作要求
(一)全程强化组织领导。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提高防范化解危化品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设立专家指导团队。要制定工作清单,明确责任、措施、时限,逐项抓好落实。要认真跟进,各村(居)委会,机关各办(站、所),各企业每季度至少一次听取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
(二)全程强化宣传引导。要加强对所有企业宣传发动,督促企业传达部署到每个班组、每名员工,实现全人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要引导企业学典型、抓短板、促提升,及时总结经验,加强推广创新性制度措施。加强警示教育,对治理走形式、责任不落实、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等突出问题公开曝光。
(三)全程强化破难攻坚。要抓重点,逐一破解制约重大危险源、生产储存、交通运输、废弃处置等重点环节安全监管瓶颈。要破难点,认真梳理在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安全生产责任上的差距,强化危化品安全监管统筹协调和部门监管责任落实。要补短板,加快提升危化品专业人员能力素质和安全风险数字化智能化管控水平。
(四)全程强化跟进督促。各有关机关各办(站、所)要把本方案确定的重点治理内容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建立日督促、月通报、季会商、半年现场推进、年终考评的工作机制。严格执法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寓执法于服务之中,提高治理成效。街道安办将适时督查,通报情况,并纳入对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年度考核重点内容。
联系人:纪东亮,电话:68176119,邮箱:syab210@qq.com。
附件:山腰街道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措施清单
附件
山腰街道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措施清单
序号 |
工作措施 |
具体任务 |
责任单位 |
进度安排 |
1 |
(一)创新统筹协调和监管责任落 实机制。 |
强化危化品安全专业监管和统筹协调,区安委会下设危化品安全专业委员会,协调解决危化品安全重大问题。在现有专家库基础上,成立危化品安全专业委员会专家组,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防控提供建议和指导服务。 |
街道安办 |
2022年4月 |
2 |
设置专业委员会和专家组。 |
街道安委会 |
2022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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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落细落实部门监管责任,进一步找准短板、强化职责、细化任务,实施清单化管理,确保负有危化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责任落实到位。区安办强化督导通报和巡查考核,建立月通报、季会商、半年分析、年终考评机制,按时完成两办意见和三年行动重点等各项工作任务。 |
财经办、文化站、劳动保障所、国土所、村建办、交通办、卫计办、安办、山腰派出所、环保站、道安办,各村(居)按职责分工负责; 以下均需各村(居)党委、政府配合,不再重复列出 |
2023年1月 |
|
4 |
全面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各村(居)、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将危化品重大安全风险防控任务落实到责任人,制定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每季度跟进通报,突出问题,精准协调、精准突破。 |
各负有安全监管责任的机关各办(站、所) |
2023年1月 |
|
5 |
(一)创新统筹协调和监管责任落实机制。 |
按照分级分类监管原则,强化执法监管,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坚决打击非法违法“小化工”,实现重点企业执法检查全覆盖,以高压态势推动安全生产。 |
各负有安全监管责任的机关各办(站、所) |
2022年11月 |
6 |
持续完善与发展相适应的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体系。建立全区、港区监管责任制和长效机制,落实落细监管执法责任,配齐配强专业执法力量。 |
安办 |
2022年11月 |
|
7 |
(二)持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
严格落实福建省危化品“禁限控”目录,严格限制涉及光气化、硝化、重氮化、偶氮化工艺和硝酸铵、硝酸胍、硝基苯系物等爆炸性化学品高风险项目,严控高风险项目通过产业转移落户。 |
安办 |
2022年11月 |
8 |
开展大型油气储存基地安全专项整治,实施大型油气储存基地“一库一策”整改,实现隐患闭环。建立安全风险评估长效机制,督促大型油气储存基地配齐“四个系统”。 |
安办 |
2022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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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防控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开展苯乙烯、丁二烯、液氯、爆炸物品等企业专项治理,分领域落实国家有关安全风险管控标准。 |
安办、执法中队 |
2022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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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开展危化品生产企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评估,综合大型装置、高危装置、服役年限等因素,确定安全风险等级,督促建立“一装置一策”,分类实施淘汰退出、改造提升、严格管控等措施,加强安全运行监控,分步完成老旧消防设施改造。 |
安办牵头,财经办、村建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
2022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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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防控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风险,开展管道占压、交叉穿跨越等隐患整治“回头看”。加强油气输送管道发展规划与国土空间、交通运输等其他专项规划衔接。完善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监测预警管控措施,强化地企联动,全面排查管道内外检测、腐蚀防护等本体风险管控情况,更新改造隐患集中管段。 |
财经办、国土所、交通办、安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2022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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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积极规范建设、管理危化品道路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在2022年底前建设完成一批设施齐全、科学规范的停车场。加强危化品运输联合执法检查,有序推进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严格管理罐车检验、登记、办理道路运输证;督促企业定期检验存量罐。开展危货运输环节安全整治,严格落实车辆、人员、罐体、运单和货物的查验制度;全面推广危货电子运单,提升企业电子运单使用程度,督促企业及时录入福建省危险物品“一体化”安全监管信息平台;深入排查化解事故多发路段时段、敏感脆弱地区、港口企业储罐等重大风险。 |
财经办、交通办、安办、山腰派出所、道安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
2022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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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建立废弃危化品等危险废物处置的安全生产与生态环境等部门监管协作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定期会商,信息共享;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并“回头看”。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废弃危化品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 |
环保站、安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
2022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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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三)强力落实重大风险防范化解机制。 |
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推进重大危险源督导检查,健全完善“消地协作”工作机制,完善在线巡查、督办等功能应用,推动线上线下监管融合,构建重大危险源常态化安全管控制度 |
安办、执法中队、安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
2022年11月 |
15 |
持续抓好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行动,完善安全标准化评审组织和定级工作。推进基于信息化的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完善建立数字化监管平台建设。 |
安办、执法中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
2022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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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发挥区政府安全生产长驻安全专家力量,开展专家指导服务,推行“互联网+监管”、“执法+专家”模式,分级分类对高危工艺企业、石化园区等开展精准指导帮扶。 |
安办 |
2022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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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四)加强危化品专业人员能力素质培养。 |
做好在职监管人员的再培养、再提升,派驻监管人员到企业挂职学习;科学合理配备专业监管力量,加强监管人员队伍业务能力培训;加强专家队伍建设,解决危化品安全人才严重短缺问题。 |
组织办,文化站、安办各相关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
2022年11月 |
18 |
强化在职员工安全培训,实施危化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建立企业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管理人员、班组长三类重点人员的轮训制度,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推进全区危化品特种作业实操基地建设工作。 |
劳动保障所、安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
2022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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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支持鼓励职业院校开设化工相关专业,推动化工安全学科建设和专业人才培养。加强企业间安全管理人员的经验交流和相互学习,加强与高校间合作关系。 |
文化站、安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
2022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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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五)建立危化品安全风险数字化智能化管控平台。 |
运用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建立危化品企业“线上一企一档”;以国家危化品登记系统升级改造为契机,推进危化品企业实施“一企一品一码”管理,为实施全生命周期精准监管提供基础支撑。 |
安办牵头,财经办、交通办、山腰派出所、道安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2022年10月 |
21 |
督促重大危险源企业通过系统研判安全风险并承诺公告,确保温度、压力、液位和气体浓度等参数接入系统,实现重点场所在线监控全覆盖。推动石化园区持续开展“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试点建设,并逐步推广到重点危化品企业。推动建立信息平台,开展线上隐患自查、自纠、自改,推进特殊作业许可与作业过程管理、人员定位、智能巡检等应用场景建设。推动石化园区完善平台建设应用,积极开展智慧化工园区建设。 |
财经办、安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
2022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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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利用危化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精准强化线上线下融合监管,逐步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动态监测预警常态化机制,打通危化品企业“安全标准化+双重预防机制+执法监管+信息化平台”全链条。 |
安办、财经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
2022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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